恩格斯对数据的曲解究竟是蓄意蒙蔽读者,抑或是自欺,我们并不那么清楚;但有时候,这种欺骗显然是有心之作。
他引述一八三三年工厂调查委员会所揭发的恶劣工作条件,却不告诉读者一八三三年已经通过阿尔朔普爵士的“工厂法”,并已实施有年,目的就是要消除委员会报告中所提到的状况。
圣保罗约翰孙先生说,1833年工厂调查委员会揭发了工人的恶劣工作条件,同年,1833年英国通过了“工厂法”,这个工厂法就是意图消除所揭发的那些恶劣。
那么,恩格斯光引用揭发的恶劣现象,同时,却一字不提意图消除这些恶劣现象的“工厂法”,
这叫什么?
这叫“欺骗”!!!
譬如吧,假设恩格斯是个法官,他审判嫌疑犯。
明明嫌疑犯确实杀人放火了,同时,嫌疑犯也做了许多好事善事,
但是!
恩格斯这个法官,光提杀人放火,一字不提好事善事,据此就宣判嫌疑犯有罪,判处终身监禁!
---------这叫什么?就叫欺骗民众,知法犯法,枉法徇情,一意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