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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准备用若干个茶余饭后时间把它读完。希望感兴趣的朋友马上去买一本,我们一起来边读边讨论。这也是探索网上讨论的一种新形式。

《经济学的著名寓言——市场失灵的神话》,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定价38元。

本帖的一个卖点是,将会随着阅读进度上传书中收录和引用的论文的英文原版,以便大家对照阅读。

现在开始。


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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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8 23:55:00

我看了有关于纵向一体化的两篇文章,一是科斯写的,另外一篇作者斯普尔伯教授写的。对后面一篇的印象非常的深刻,最近在《中国工业经济》九月份上又看了浙大的教授写了分析通用汽车兼并费雪车身案。

各说各有理,我是不知道该信谁的,不过《经济学的著名寓言》里的后一篇分析我看了印象最深刻,感觉企业之间的协调,领导者的领导力问题等非经济学所能解释的,而是管理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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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9 00:15:00

第一章 经济学中的灯塔

罗纳德·科斯

The Lighthouse in Economic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1974.

3302.rar
大小:(2.0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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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要强调的是,本书采用的盛洪的早期译稿有不少错误,大家在对照阅读中要注意。其中,易引起理解障碍的有:

1、第46页萨缪尔森的话;

2、第47页首段对西季威克的讨论;

3、第55页末段首句;

4、第59页正文末两句。

文章本身比较简单。科斯的观点是:灯塔可以收费,私人可以建造并经营。灯塔私人提供带来的高效管理的收益将远超(萨缪尔森所论及的,未经证实的)服务低于社会最优水平的损失。

一处不解,供讨论:第61页注43,"a problem of small numbers",盛洪译作“小样本问题”显然不对。但我也不知怎样译合适,而且,我并不太清楚理解这段注释的全盘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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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9 07:51:00

译成小样本肯定是错了。按照上下文的意思,灯塔最好不要通过排他性来解释,也就是不能按照排他性来定义灯塔是公共品,而应该用少数参与人来解释,即当参与人是少数时,市场不完全竞争,就存在讨价还价的可能性。

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能推理排他性决定了灯塔的公共品性质,也就不能说灯塔只能公共供给。由于灯塔不能作为公共品,那么就可以私人供给,但是在参与人少数的情况下,取决于交易成本的大小。如果交易成本过大,恐怕也只能公共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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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9 11:58:00
楼主很好的提议,我已经从中间看了一部分,过几天开始从头看,欢迎其他人跟进!此贴置顶,加精华,有深刻认识者(版主们除外),将被给予金钱或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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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19 19:36:00

一般地,公共物品由政府提供建立在两个假设上。一是非排他性,即收费的困难。二是非竞争性,即边际成本为零,Samuelson认为即便排他性困难可以解决,由于非竞争性,也应该由政府提供是最优的。

科斯的工作主要是反驳了第一点,即认为私人建造灯塔,通过灯塔的代理人或公共机构可以解决收费问题,因此很多英国的灯塔由私人建造。但是,科斯没有反驳第二点。理论上,如果官员不存在激励问题(信息、能力和动机),那么只要第二点成立,我认为也应该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科斯忽略这一点,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因为采取行业协会的形式筹建灯塔,所以可能建立灯塔之后,全部经过本港的本国船只都被收费,即总收益已经最大化了,相当于给予了建塔者一笔固定租金。此时,社会收益是固定的。

换言之,除非官员管理的激励负效应足够大,能够抵消正的外部性(边际成本为0),则应该由私人提供。

至于人数多寡问题,它带来的交易费用取决于代理机构收费的有效性。如果政府能够有效惩罚收费者的舞弊行为,那么文章中可以忽略这个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1-19 19:42: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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