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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

按人发钱是最稳健、最有效率、最公平的货币政策

广州求心经济研究所 党爱民(就是数学 文章中 demmos) 2008-10-27

 

  目前,美国次贷危机演化成全球金融危机,并逐渐侵蚀到实体经济,成千上万的出口企业倒闭,造成大量工人失业返乡,这些失业人口的收入减小,将进一步使得本来不足的内需进一步萎缩,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均衡点究竟在哪里,谁也没有底。有些工厂倒闭,欠了工人的工资,给工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身心伤害,并不断传出一些不和谐的消息。

 

  面对这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各国政府纷纷拿出了自己的救市方案,美国斥资8500亿美元,欧洲各国合计拿出了2万亿欧元,中国政府也采取了一些相应措施,如取消利息税、降低利率、增加出口退税等等,同时各地相继出台了救楼市的政策,如降低交易税、降低首付比例等等。其中,有一条引人注目的消息是已经批准了2万亿的铁路项目。

 

一、救人还是救市?

  

  对于这些救市措施,我认为它的大方向或目标有问题。首先,市场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体,救市的目的在于救人。因此,目前的各种救市方案应当充分体现胡锦涛主席倡导的“以人为本”这个大方针。在这场经济危机中,人要遭受到两种苦难,一种是由于失业,直接威胁到与人生存密切相关的吃、住、行等基本问题,二是由于金融资产的损失使人失去了对未来的信心,精神受到伤害。一般来说,前者是穷人的苦难,后者则是富人的苦难。针对两种苦难,政府理所当然地先救前者、再救后者。同时,如果政府的救贫政策能够保证每个人彻底脱离饥饿与匮乏的危险,那么,富人的恐惧也就解除了。直接救市的办法实际上是只救富人、不救富人的办法。只救富人的办法,花钱多、疗效小,而且有很多副作用。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给富人带来的损失,好比是在赌场欠下了一笔赌债。庄家(商业银行)把钱借给两个赌徒,让他们去赌。要命的是,他们本来借了1元钱,嫌赌盘太小,不刺激,就把1元钱通过“金融创新”,让赌盘扩大到10元、100元。赌局扩大以后,借来的钱很快就输光了,没钱玩了,玩不下去了,赌场要关门了!其实,很多庄家也直接参与了赌博,本钱全输光了。不仅赌徒欠下了无法偿还的赌债,庄家的本金也收不回来,同时,那个赢了钱的人,也仅仅是一笔账,并没有实际赢来那么多钱。在此紧急关头,政府出面了,要救赌场。怎么救,就是帮那些输了钱的赌徒还赌债。这件事受到了银行、赢家、输家的一致欢迎,大家都很高兴。但是,对那些没有参与赌博的普通老百姓,这不公平——他们抱怨这是拿他们这些纳税人的钱去救赌徒、去救骗子!

 

  布什的救市方案遭到了美国众多经济学家的激烈反对,理由就在这里。如果政府能够出面帮你的赌债买单,天哪,这多么可怕!有人买单,银行可以不负责任,借钱的人也可以不负责任,这就是所谓的道德风险,而这种先斩后奏的事,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倒逼机制”。银行绑架了国家、绑架了人民,逼着政府买单,毫无办法。如果今天这么救了,谁敢保证不会有下一回?

 

  现在,要求加强监管的声音非常强烈。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银行的金融创新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果以后加大监管,那么,必然会严重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我在很多地方提到的现代货币制度的两难:经济要发展,就要增加货币供应,而货币增加就必然是负债增加;反过来,如果想降低负债,则必然要制约经济发展。

 

二、按人发钱是最稳健、最有效率、最公平的货币政策

 

  这场经济危机爆发后,各国政府必然要出台非常严厉的监管措施,非常谨慎地供应货币。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加大货币在实体经济中的利用效率,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我国政府最近把扩大内需、尤其是扩大消费需求,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这个方针是正确的、英明的、及时的,我是坚决拥护的。但是,在具体政策措施上,却仍然没有看到如何体现这一方针,仍然是扩大投资那一套。比方说2万亿的铁路。同样的2万亿,用于投资以后,按照目前的分配比例,大概能有10% 转化为消费需求,也就是2千亿。但是,同样是2万亿,如果按人发钱,大概能有80%会转化为消费需求,也就是1.6万亿。消费需求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福利,是人民得到的切实利益。两者相比较,按人发钱的效率是投资的8倍,换句话说,为了启动同样大小的消费、让人民得到同样大的利益,使用按人发钱的办法只需花费投资的八分之一(1250亿)就够了,这将极大地节约资金、极大地降低金融风险。因此,按人发钱是最稳健、最有效率、最公平的货币政策。

 

  上大规模的投资项目,充其量只能撑高GDP,而不能准确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不能准确反映人民的消费偏好,不是最优的资源配置——这会加剧市场失灵。由于我们国家的工资水平太低、劳资的分配严重畸形,继续实行以投资拉动消费的措施出力不讨好、花钱多、疗效小,还导致腐败,更重要的是严重损害资源、造成环境污染。这就好比是种田搞密植,把太多的粮食当成种子撒进地里,这种事荒唐到触目惊心,令人扼腕叹息!这种方式必须改变(Change!)!我们也要改变!改变!再改变!

 

  目前,不仅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等),也开始对按人发钱逐渐重视起来。2008年6月,在爱尔兰召开了第12届全球按人发钱大会,主题是:“经济全球化下的不平等与发展——按人发钱是一个选择”。第13届全球按人发钱大会定于2010在巴西召开。目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西蒙、米德、佛里德曼、哈耶克、索罗等5位经济学家完全支持按人发钱。比利斯经济学家范帕瑞斯宣称:“按人发钱是21世纪一个简单而有力的思想”。按人发钱是宏观调控的第4杠杆,是非常有效的政策工具,是新时代的制度创新。

 

  关于按人发钱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数量,请参考蔡福洪教授发表在经济学家上的文章《美国救市7000亿,建议中国发红包6000亿》。实行按人发钱以后,可以对银行实施严格的监管,再也不允许出现所谓的“倒逼机制”,不能让银行绑架全社会,也不能让美国绑架全世界。
  
  有些人质疑道:按人发钱了,谁去干活?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每人每月50-100元,还不至于不去上班吧。有人说要给穷人发钱、富人不发。这种愿望是好的,但操作成本很高,而且会引起社会矛盾,给发钱造成阻力。
   

三、迷途知返,以人为本

 

  这几年各级官僚好大喜功,对GDP驾轻就熟,但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扩大消费需求的任务,却本末倒置,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发力,大小官僚们急得团团转,却像没头的苍蝇一样,找不到具体的措施。其实问题很简单,供给不足抓供给、需求不足抓需求、消费需求不足就直接发钱,直截了当,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就行了。搞经济的目的本来就是要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而不是为了搞好经济才扩大消费需求,这个主次关系不能颠倒。如果仍然是停留在搞好经济、救经济的旧框框中,就永远也走不出GDP崇拜的迷思。现在我们有足够的生产力让老百姓的生活上一个台阶,从现在起,我们再也不做出口挣美元的傻事了(参看仲大军、卢映西、朱大碌等对重商主义的批判)。让为美国服务、为美元服务的那部分资源、那部分生产力为老百姓服务。人是第一位的,只要牢牢抓住“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这个关键,回归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上来,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只要把人的问题解决了,群众的生活福利提高了,经济自然而然就得救了,和谐社会也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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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 21:32:00
前提:不要混淆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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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 22:19:00
以下是引用hwd99在2008-11-15 16:48:00的发言:

......................................................(太长,帮你把重点说清楚,括号内是我的意见。)

二、按人发钱是最稳健、最有效率、最公平的货币政策

(这是财政政策)

这场经济危机爆发后,各国政府必然要出台非常严厉的监管措施,非常谨慎地供应货币。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加大货币在实体经济中的利用效率,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我国政府最近把扩大内需、尤其是扩大消费需求,提到了很重要的位置,这个方针是正确的、英明的、及时的,我是坚决拥护的。

(那就不要乱多嘴。)

...........................

比方说2万亿的铁路。同样的2万亿,用于投资以后,按照目前的分配比例,大概能有10% 转化为消费需求,也就是2千亿。但是,同样是2万亿,如果按人发钱,大概能有80%会转化为消费需求,也就是1.6万亿。

(不妨您说明一下,或者计算一下这些数字的来源。)

消费需求是实实在在的社会福利,是人民得到的切实利益。两者相比较,按人发钱的效率是投资的8倍,换句话说,为了启动同样大小的消费、让人民得到同样大的利益,使用按人发钱的办法只需花费投资的八分之一(1250亿)就够了,这将极大地节约资金、极大地降低金融风险。因此,按人发钱是最稳健、最有效率、最公平的货币政策。 

............................................

目前,不仅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等),也开始对按人发钱逐渐重视起来。2008年6月,在爱尔兰召开了第12届全球按人发钱大会,主题是:“经济全球化下的不平等与发展——按人发钱是一个选择”。

(晕,哪来的这个大会?)

第13届全球按人发钱大会定于2010在巴西召开。目前,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西蒙、米德、佛里德曼、哈耶克、索罗等5位经济学家完全支持按人发钱。

(晕死,这些人还能支持吗?)

比利斯经济学家范帕瑞斯宣称:“按人发钱是21世纪一个简单而有力的思想”。按人发钱是宏观调控的第4杠杆,是非常有效的政策工具,是新时代的制度创新。

...................................................
  
有些人质疑道:按人发钱了,谁去干活?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每人每月50-100元,还不至于不去上班吧。有人说要给穷人发钱、富人不发。这种愿望是好的,但操作成本很高,而且会引起社会矛盾,给发钱造成阻力

(想的还真周全啊,不过这个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

实在受不了了,快笑晕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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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 22:57:00

年轻人不要太狂,党先生从事经济学研究,在国际经济学杂志发表研究文章。国内一些著名经济学家还做不到。有时间看看文献。转党先生的翻译

西蒙狂挺,国际第12届“按人发钱”大会于2008年6月20日在爱尔兰都柏林举行 http://www.vankeweekly.com/Forum/answertopic.aspx?ForumID=3&TopicID=181132

国际第12届“按人发钱”大会于2008年6月20日在爱尔兰都柏林举行,主题是:“经济全球化下的不平等与发展——按人发钱是一个选择”。

The 12th BIEN Congress on Basic Income will be held on 20-21 June 2008 in Dublin, Ireland.

The theme of this World Congress will be: "Inequality and Development in a Globalised Economy - The Basic Income Alternative".

Van Parijs, P. (ed.), 2000, Basic Income: A Simple and Powerful Idea for the 21st. Century. Background Paper BIEN Conference Berlin 6-7th. October. BIEN Web Site

“按人发钱是21世纪一个简单而有力的思想。”

下面是诺奖得主西蒙狂挺“按人发钱”的文章。英语是我的第二外语,我一点语法都不会,全靠自己瞎摸。见笑了。若有错漏,敬请谅解。

UBI and the Flat Tax

“按人发钱”和单一税制
   

哈伯特A.西蒙
  

A response to "A Basic Income for All"by Philippe van Parijs.

Herbert A. Simon
  

I am in strong general agreement with Philippe Van Parijs’s argument for a UBI or "patrimony"–a portion of the product of a society that should be shared by all of those who inhabit that society. To establish such a patrimony is equivalent to recognizing shared ownership of a significant fraction of the resources, physical and intellectual, that enable the society to produce what it produces. As the essay makes a very strong case for the UBI and its feasibility, I will limit my comments to just two issues: (1) why a UBI (or patrimony) would be just; and (2) some problems of incentives that such a system poses and that need to be handled effectively.

总的来说,我强烈支持Philippe van Parijs的关于UBI(注:普遍基本收入,就是按人发钱)或“遗产”
   的论点——社会的产品的一部分应该由所有那些居住在该社会的人分享。
   建立这样的“遗产”就是等于认可资源、自然和知识的很大一部分属于共享所有权,它使得社会生产它生产的。
   因为是随笔,对UBI及其可行性做非常有力的支持。我将限制我的评论到二个问题: (1)为什么UBI (或遗产)是正义的; 并且(2)这个系统要面对的一些激励问题,以及需要它有效地去把握。

Justice When we compare average incomes in rich nations with those in Third World countries, we find enormous differences that are surely not due simply to differences in motivations to earn. Laziness is not a principal cause of poverty. A more plausible explanation for the differences, in fact the explanation that is universally put forward, is that much greater resources per capita are available to some countries than to others. These differences are not simply a matter of acres of land or tons of coal or iron ore, but, more important, differences in social capital that takes primarily the form of stored knowledge (e.g., technology, and especially organizational and governmental skills).
    

正义
   

当我们拿富有的国家平均收入与那些第三世界国家相比时,我们发现有巨大的差距,这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在赚钱动机上的差异。懒惰不是贫穷的主要起因。
   对于这种差距,一个更加振振有词的解释(实际上它被普遍地提及)是:某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有更加巨大的人均可用资源。这些区别并非简单地是土地英亩数、煤炭吨数、或铁矿,更重要的差距是社会资本,它是存放知识(如技术,尤其指组织和政府的技能)的主要形式。

Exactly the same claim can be made about the differences in incomes within any given society. In large part, these differences must be attributed to differences in capital ownership, of which the largest part is social capital: knowledge, and participation in kinship and other privileged social relations. In addressing the question of justice, therefore, we are assessing the justice of inheritance of such resources along bloodlines. This is a question of value, not of fact. I personally do not see any moral basis for an inalienable right to inherit resources, or to retain all the resources that one has acquired by means of economic or other activities.

在所有特定的社会,关于收入的差距一致要求能够正确地提出。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差距必须归因于资本所有权的差距,其中最大的部分是社会资本,它包括知识、裙带关系和其他特殊社会关系,因此,我们依照血统评价这些资源继承的正义。
   这是价值的问题,不是事实问题。
   我个人认为,没有任何道德基础支持不可分割的资源继承权利,或者保留全部资源——它已被通过经济或其他活动所取得。

The usual argument for such a right is based on the assumption of perfectly competitive markets where factors of production are paid their marginal values and where there are no externalities. But this assumption does not hold to any reasonable degree of approximation in real societies. Access to the social capital–a major source of differences in income, between and within societies–is in large part the product of externalities: membership in a particular society, and interaction with other members of that society under practices that commonly give preferred access to particular members.
    

一般认为,这样的权利是根据完全竞争市场假设,(在这个假设下,)生产因素被支付给他们的边际价值,并且没有外部性(注:可以理解为对其他人带来的好处)。
   但这个假定在真正的社会中没有任何合理性。
   有权使用的社会资本(是在社会上产生收入差距的重要根源)的大部分产生外部性:
   特殊社会的会员资格、在实践中与那个社会的其他成员一起活动(一般提供成功的实践给特殊会员)。

How large are these externalities, which must be regarded as owned jointly by members of the whole society? When we compare the poorest with the richest nations, it is hard to conclude that social capital can produce less than about 90 percent of income in wealthy societies like those of the United States or Northwestern Europe. On moral grounds, then, we could argue for a flat income tax of 90 percent to return that wealth to its real owners. In the United States, even a flat tax of 70 percent would support all governmental programs (about half the total tax) and allow payment, with the remainder, of a patrimony of about $8,000 per annum per inhabitant, or $25,000 for a family of three. This would generously leave with the original rec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5 23:07: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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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 23:08:00
人家也没狂,但是他们太教条,只知道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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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5 23:16:00
按人发钱是很好,可以减少贫富差距。例如,富人1000万,穷人1万,贫富差距1000倍,如果每人发1万,贫富差距,就可以缩小到5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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