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eltaatfr在2008-11-25 20:49:00的发言:实证分析,规范分析。
新劳动法的推出旨在保护就业者利益,旨在中国就业市场规范化,旨在向国际规范靠拢,这些都是新劳动法的好的一面,积极的一面,规范的一面。非常有可能是这些规范经济的考量(政治考量除外)导致了在这个时候推出新劳动法。
但是从实证角度分析,这个法案最直接的经济后果是以牺牲外部人的利益来保护内部人的利益:失业上升(长期劳工市场摩擦加强,短期凯恩斯失业),劳工市场(以及连带的经济体本身)交易成本上升效率下降。所以对国民总福利的影响一定是负面的。现在的问题是,需要确定总损失的幅度是多少(包括经济体的短期的效率损失,在长期效率可能是提高的)。有时间而且有数据的话,其实可以做一个正式的模型分析,这样子就清楚了。这方面现有的模型不少。否则光是纯粹议论的话,其实并不能给出更多的信息。
“拯救中国经济必须废除新劳动法”,这个观点过了。无论废除不废除新劳动法,这都到不了“拯救中国经济”的地步。新劳动法的推出是迟早的事情,但是推出的时间确实值得商磋---中国背上了本来可以不必背上的包袱。
前辈, 这连有一个关键, 就是这个长期效率的提高, 到底需要一个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完成. 就一个总体和一些国家历史说明白,劳动素质和生产效率越高的国家和地方, 并且存在充足资本供应, 这样的话这个时间就越短.
但是劳动合同法让人无奈的关键是在于影响了 用工的自由. 在一个工业社会里面, 劳动力不外过就是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 这个要素的价格上升, 就自然会想办法节省, 或者减少需求. 而提高了解雇成本,无限期合同, 就是等于把原本的变动成本转化成固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