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所有制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自从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以来,大家对生产力的研究十分重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的一定状况相适应。因此,对生产力状况的研究不仅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依据,同时也是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理论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和必要前提。
在讨论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时,人们用得最多的一个原理就是:所有制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原理。
例一,“一,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的客观依据
1、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决定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一个社会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不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受生产力发展状况所制约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它不仅决定人类社会的更替和发展,而且决定人类社会特定历史阶段上所有制结构的形式,按照这一规律的要求,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及其结构,只有适合生产力发展水平,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生产关系不论是落后还是超越了生产力状况,都会限制生产力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使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及其结构适合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以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2、是由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决定的。……
3、任何一个国家,即使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也不是单一的资本主义经济,还有其它经济形式存在。……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第10-11页,张祖千梅忠德主编,人民出版社1986年9月出版)
例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多层次,与这种状况相适应,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政治经济学》第296页,以吴树青为顾问、由逄锦聚、洪银兴、林岗、刘伟主编的、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
例三:“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同时,必须发展其它所有制经济。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多元的所有制结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所以是多元的所有制结构,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各个部门内部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生产力发展水平呈现为多层次结构,既有现代化生产力水平,也有机械化、半机械化甚至靠手工操作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这样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是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政治经济学》217页,马伯钧主编,中南大学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
同一原理的运用的实例还可以举出很多。
在这里,我们需要提出的问题是:
1,对其中的“一定的生产力状况”我们如何理解呢?一定的生产力状况=生产力发展水平?
2,什么是生产关系?所有制=生产关系?
3,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状况相适应=所有制形式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4,从资本主义产生以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可以说是在不断变化,从人力机械到蒸汽机;从电力的运用到自动化;从核动力到互联网的运用,但是,为什么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基本没有变化呢?
5,建国之初,我国的农业大多以手工操作为主,按照所有制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理,我们应该建立封建社会所有制还是奴隶社会所有制呢?
6,即使是同一行业,其生产力发展水平也有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是不是这种行业的发展要通过不同所有制的变更来实现?如果没有通过所有制的变换来实现了行业的发展,是不是说明这一原理根本就是错误的?
7,如果这一原理是错误的,那么,在此基础上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不是也是错误的?
200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