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参与”的案例,不少研究者也对其可持续性和可推广性提出了质疑,比如有人认为,义乌工会的社会化维权路径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定性,因为义乌的案例高度依赖于本届领导(工会主席)的个人风格与荣誉,一旦条件发生变化,它所扮演的新角色的持续与扩展能力可能会面临挑战。[12](PP194-204)由于这种维权模式具有鲜明的非制度化特征,学界对中国工会组织改革仍然普遍持有明显的悲观预期。
四、说客型工会组织的行动逻辑
有研究指出,台湾工会面对劳资纠纷,通常会扮演“和事佬”的角色,但求息事宁人,甚至置身事外或者站在资方立场做事,因此难以赢得劳工群体的信任和支持。[25](P228)这种情况与中国大陆工会的生存现状十分相像。因受到宏观政治结构的决定性影响,中国工会组织虽然从理论上扮演着一种“第三方”的角色,但是在工作实践中却经常面临艰难的“站队”选择,即,在“不可调和”的很多劳资纠纷事件当中左右为难,从而被迫失去这种理论上的身份优势,最终的结果往往是选择站在所谓的“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一边,获得体制或者资方的认可,却失去了个体职工的认同,在这种情况下,“两个维护”的行动目标自然也难以达成;但是“两个维护”的目标又并非完全不能做到,在有些情况下,中国工会还是成功地扮演起了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纠纷的角色,面对这种现象,我们应如何给予更全面的解释?本文认为,理清了“说客型工会组织”的行动逻辑,以上问题的答案就可以在重重迷雾中逐渐呈现出来了。
首先,中国工会作为一种“说客型组织”,必然需要将自己的实际权力严格限定在政治之外,排除张扬阶级意识和利益的可能性,它不是一个对抗性的监督组织,而是一个被整合进行政系统内的、协调性助理机构。工会长期处于这样的位置,使其练就了高超的协调本领,每当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它并不会公开支持哪一方,其立场是尽量调和矛盾,主要的取向就是说服、引导基层单位代表接受企业行政领导的意见。[15](PP194-198)这种行动一方面体现了工会组织“桥梁纽带”的角色尴尬,另一方面展示了其在“制度惯性”中的思维偏好,即主要还是站在行政或者资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维稳的责任处于其整个职责范围的首要位置。可以认为,这种稳定的政治立场是中国工会组织行动逻辑的第一个面向。
其次,中国工会也不能一味地坚持“行政立场”,还需要对工人的部分利益要求做出反应,但是只有当工人按照官方程序提出要求时,工会才会帮助和支持工人。倘若工人以国家认为危害社会稳定的集体行动方式提出利益诉求时,工会的代表身份就会受到限制而只能成为贯彻国家意图的工具。[26]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工会本质上还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只是所采用的工作执行方式不同于一般行政部门,它需要更多地考虑长远性与整体性的政治稳定问题。但是在职工维权和政治维稳两项工作之间,工会组织很难统一把握其中的标准尺度,这就会导致不同的工会组织因其领导者的能力与性格差异而表现出不同的工作思路与方法;与此同时,各种复杂的外部环境因素也会经常出现变动。中国工会也正是在各种内部与外部影响因素相互交织的环境中不断调整自身的行动策略,共同创造出了其行动逻辑的第二个面相。
再次,中国工会组织习惯了“审时度势”的工作方式,所以,在介入具体的劳动关系事件过程中经常会表现得相当理性:一旦感觉“无能为力”,便会经常选择“逃避”;而一旦感觉“可以作为”,又会努力去“创造成绩”。义乌工会的社会化维权模式的形成实际上正是后一种情况的体现。本文认为,义乌工会之所以能取得现有成绩,主要有三个前提:一是当地的劳动关系形势相对有利于劳方,政府行政部门对企业主的经济依赖较少,因此敢于进行劳动执法;二是当地工会主席特有的人格特征及工作能力,为工会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内部因素;三是当地工人内部自发形成的各种“自组织”力量为工会的工作提供了支撑 [27]。有研究认为,义乌工会的维权模式是一个由工人的原生组织与体制内合法组织之间互动的结果,这种互动使得两者之间达到了某种和谐乃至融合。[28]以义乌工会为代表的“主动行动”与相反的“被动行动”相结合,共同塑造了中国工会行动逻辑的第三个面相。
最后,基于对中国工会行动逻辑三个面向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将它们归纳为如下的总逻辑:坚持中国工会组织的宗旨底线不动摇;尽力回避日常工作中的角色尴尬;综合权衡各种外部因素开展具体工作;发挥好各种借力效应,不失时机地扮演好“说客”角色;而一旦“游说”工作陷入僵局,则选择“超然身退”,以保护自身在其他工人心目中的名节与形象。在这种行动逻辑的运作之下,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结果——在多数情况下,中国工会组织需要站到用工方一边与工人进行对话,以保持自身的“立场正确”,一旦遭遇“调解困局”,工会便又会选择全身而退;在各方面条件都十分有利的少数情况下,工会组织会努力营造出皆大欢喜的“双赢”劳动关系局面;而“不计后果”地站在工人立场上开展工作的情况少之又少,与劳动关系双方的关系都闹僵的情况则更是极少出现。由此可见,中国工会参与各种劳动关系事件的结果虽然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在这些差异的背后却隐含着一套“相对确定”的行动逻辑,只是这套行动逻辑本身就注定了它会在不同的情势之下演绎出不同的劳工政治版本。
五、结论与思考
中国工会专事“锦上添花”而逃避“雪中送炭”的行动逻辑一方面体现了它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独特地位,另一方面也注定了其难以真正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要职责;而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其“双重角色”定位。从更广泛的领域来看,中国工会的双层角色定位源自于缺乏“公民社会”,而这种定位又直接导致了该组织很难代表和维护工人的权益,因此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人自己组织的“类似组织”,这对我国目前的一元化工会体制构成了严重的威胁。[5]黄岩对广东兴达制衣有限公司的研究也发现,依托于2005年12月成立的员工委员会,该公司员工实现了有限的自治和团结,挑战了工会的权威。[29]由此不难看出中国工会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有研究发现,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工会曾三次试图进行改革,以降低工会的“官办色彩”,增强其自主性,加大维护职工权益的力度,但最终都因政治因素的影响而停滞下来。[22]中国工会的历次改革都是在党的要求下发起的,因此它从未脱离过党的领导,但最终又往往由于这一点而导致改革的失败。[30]这足以证明,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工会的职能定位在理论预设上存在某些“幻想”,恰恰是中国工会处境尴尬的基本原由所在。因此,有研究者明确指出,工会制度改革与完善的核心是工会本质属性的回归,即由政治性团体向私法人组织转变。[31]言外之意,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之内,受各种结构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中国的工会组织注定难以担负起它应有的历史使命。
与以上观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种相对乐观的认识。中国工会的二重属性决定了它并非国家权力的被动承受者,它是一种国家法团组织,会借助各种机会进行自我变革,更多地参与到官僚机构的行政事务和保护工人的利益行动中去。[32]中国工会可以充分发挥“信息传递机制”的作用,借助市场和政府两股力量的辅助作用,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从而在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中起到更大的作用。[2]还有的研究认为,中国工人的权利意识已经明确清晰,理性行动的能力也已相当成熟,其行动之所以还未能显现,主要是因为政治权力的限制和约束。随着工人意识的觉醒和对工会的支持行动增加,工会的影响必将获得很大提升。[33]不过很显然,这些观点虽然对中国工会表达了良好的期待,也能够获得某些维权成功案例的支持,但是目前还缺少足够的实践支撑,因此难以与对立的观点进行平等对话,在学界的声音也显得较为微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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