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g 发表于 2015-10-26 16:09 
那你就说说吧,让大家开开心。
当我们把“劳动、玩耍、工作”这几个概念加以区分之后再来讨论“劳动价值”的问题,那将会使问题变得十分有趣!
劳动与玩耍是两个互不相同的概念。劳动是具有效用目的的活动,玩耍是不具效用目的的活动。效用目的与否是区分劳动与玩耍的截然标准。
工作与不自觉行为是两个互不相同的概念。工作是具有目的的活动,不自觉行为是不具目的的活动。活动目的与否是区分工作与不自觉行为的截然标准。
工作包括了具有效用目的的活动,也包括了不具效用目的的活动。根据属加种差法的定位,工作是属,劳动和玩耍是属之下的两个不同的种。
包括了哲学、理论物理、生物学、社会学、经济学在内的所有非应用学科,这些研究活动都是不具效用目的的活动,因此这些活动就归于工作,而不能够归于劳动。这种不具效用目的的活动是出于“闲暇、好奇、自由”的活动。玩耍也是同样性质的活动。玩耍有花样繁多的项目,其中就包括了技术,也就是产品的最核心智慧。
一个产品得以实现,智慧在先(工作),接着才是产品设计和市场尝试,最后才是产品生产(劳动)。“劳动价值”显然指的是后续工序的价值,而没有包括前置工序的价值。如果把功劳都归于后续工序,这好比把吃饱的功劳都归于最后一个馒头。我估计马克思不会开这么弱智的玩笑。《资本论》很可能是一部未完成交响乐。除了研究“劳动价值”之外,当然地也应该研究“玩耍价值“,毕竟这是第一个馒头,而且是最具价值的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