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110 发表于 2015-11-2 00:26 
he_zr,你说你搞出这么扯的东西,这么低级的东西,叫人怎么去批评你啊?还怎么批评啊?
你拿这种东西糊弄 ...
二楼:
马克思确实说,劳资之间是无偿交换。因此,劳资之间构成利益的分成关系,或者叫分享关系,或者说成是剥、削。那么学术的做法,就是说明或者证明劳资之间不是无偿交换。而不是离题万里,东拉西扯。
三楼:
he_zr在上面承认,劳资之间是分成关系,分享关系,剥削关系。
但是,他认为剥削不是剥削,因为,劳资之间有雇佣合同。他的意思就是说,因为劳资之间有雇佣合同,是利益分成关系,所以,劳资之间就不是利益的分成了。
四楼:
首要要说,不劳而获与否,并不是重点。因为马克思的剥削的定义,是劳资之间无偿交换。“无偿交换”不等于“不劳而获”。道义等等,也根本不是这里的学术问题。也就是说,he_zr偏离了学术方向,搞错了重点。
其次来说,he_zr承认资本家是不劳而获,但是,他对此的辩解是:就一般的实例来看,子女从父母身上获取抚养衣食,灾民接受他人的捐赠,这种“不劳而获”都无不符合人伦道义。
五楼:
he_zr对马克思的批判,并不是学术批判。打比方说,马克思说这个书柜是矩形的,he_zr对此批判说,这个书柜很有礼貌,很文明。
he_zr的思维水平,学术素养,恐怕离题万里,烟消云外。打比方说,马克思说这个书柜是矩形的,he_zr他对此批判说,遥想当年,书声琅琅。
六楼:
马克思是学术家,还是懂得学术的。马克思说劳资之间是无偿交换,这是对“事实”的一种描述。马克思说资本家剥、削,不过是说分成,分享,好比一个小洋葱,马克思剥下一层,给he_zr吃了,马克思又拿一个大苹果,削下一大块,又给he_zr吃了。
也就是说,马克思描述了社会上的一种“事实”,做了中性的描述。
--------------he_zr唯一应该做的,是去对马克思讲,上述不是“事实”!而不是象法官在法庭上一样,把劳资之间的雇佣合同亮出来,说马克思蔑视公堂,撕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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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不再贴了:如果仔细审视,只有四楼尚有点论证的味道。其它不是泛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