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为103-107(女=100)。自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发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开始偏高以来,我国已经经历了30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且持续攀升过程。出生人口性别比从1982年107.17升至1990年111.29,2000年达到116.86,2004年创历史最高纪录121.20,把我国推到世界出生性别结构失衡最严重国家的位置。2009年步入下降通道,降至120以下,连续6年下降,2014年为115.88,依然世界最高。
根据人口统计和普查资料推算,1980-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合计6.75亿人,按照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值域103-107推算,35年间累计约有23458~3631万“消失”女婴(产生等量的男婴“多余”)。虽然近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下降,但是每年依然新增加约66-100万的“消失”女婴。“消失”女婴包括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的女胎、瞒报漏报女婴等,根据现有统计资料尚无法判断二者的数量关系。
偏高的根本原因是综合性的:如,男孩偏好的文化基础,不可能在但期内彻底改变;男孩女孩的比较利益的差异,尤其在农村;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农村更加严重;滞后的农村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少生(甚至独生子女)的计划生育政策;快速下降的生育率水平;以及可得、安全、廉价的终止妊娠药品和器械,B超、血液检测等可鉴定胎儿性别仪器和技术。
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唯一手段。新生育政策可以适度增加出生数量,一定会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但是,根据概率论推算,仅仅依靠“全面二孩”政策来实现出生性别比恢复正常是不可能的,还要加强经济、社会、法律等手段的综合治理。
影响人们生育二孩的原因多方面,我们的调查发现:
第一是受生活成本和抚养成本的影响。当前我国社会竞争激烈,找到称心工作的难度较大,不仅使得人们流动性增加,也迫使人们不断自我充电,而这都直接或间接增加了生育成本和养育成本。一旦生了孩子,除了初期的生产、抚养、保姆费用,再加上后续的教育、就业、婚姻等方面的投入,巨大的经济压力令不少人望而却步,特别是工薪阶层。
第二是受父母是否可以帮忙带孩子影响。现在抚养孩子的家庭单元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之前多年提倡晚婚晚育,使得人们的初婚年龄维持在二十四五岁,相应的初育年龄也延后到二十七八岁。这样算来,当小两口生第一个孩子时,双方父母年龄还不太大可以帮助照料。可如果再生第二个孩子,双方父母基本上都已经六十四五岁了,年龄增大导致精力、体力下降。再加上现在老年人生活越来越丰富,很多老人也都乐于享受晚年,想有自己的生活,不再愿意帮子女带孩子。调查发现,父母愿意帮着带孩子的夫妇,生育意愿明显强一些;而父母不愿意帮着带或者没条件带的,育龄夫妇再生育的态度表现出更多的犹豫。
第三是受第一个孩子影响。据调查,头胎是男孩家长的生育欲望要远远小于头胎是女孩的家长。现在有一种说法是男孩是“建设银行”、女孩是“招商银行”,一旦已经有了一个男孩,家长往往担心今后房子、车子等一系列经济支出,影响他们再次生育,尤其是工薪阶层。另外调查还发现,头胎孩子的态度也会影响家长再次生育,第一个小孩已经是四五岁以上的家庭,有七成到八成的孩子不希望父母再生二孩,甚至有以离家出走、自杀相威胁的,还有要求父母亲先写下未来财产继承的承诺才可以生育二孩,等等。这一现象一方面说明现在家庭氛围越来越民主,另一方面也说明家庭教育方式存在一定问题。
第四是受生育福利及服务保障制度影响。现在的妈妈们生头胎,算上独生子女、晚婚晚育等政策福利,产假一共152天,如果是二胎则只有98天,无法满足妈妈们照顾孩子的需要。从其他方面说,孩子长大后上托儿所、幼儿园、小学都需要大量的家庭成本投入,家长们肯定会考虑未来ZF公共服务的供给和质量。
第五是受计划生育政策和生产生活方式改变的影响。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经40多年,现在的70后、80后和90后都处于生育年龄,但这些独生子女或少生子女的生育观念上已经接受了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的潜移默化影响。同时,改革开放以来敞开国门、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提高了人们的受教育水平,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生活节奏愈来愈快,社会竞争性不断加大,也在改变着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的生育态度和生育行为,很多人都不愿意再多生二孩甚至连一孩都不愿意生。
第六是受生活方式改变的影响。原本人们往往将孩子视为维系夫妻感情的纽带,也是给家庭带来快乐的源泉,但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方式多元化、多样化成为大趋势,人们的日常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可选择机会更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和行为。一句话,养育孩子的机会成本越来越大。
生育政策不仅涉及生育,也关系到家庭建设和妇女发展。虽然平衡事业与家庭是男女家庭成员都要面对的挑战,但妇女则承载着更大压力。中国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妇女普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对中国的人口转变起到了重要作用。妇女受教育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劳动参与率的快速上升,妇女家庭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高,某些方面远高于发达国家,使她们在决定生育和避孕方面有更大的自主权,妇女在生育转变中的作用不可低估,妇女面对生儿育女和个人发展的两难困境应得到充分重视和认可。妇女在参与职场激烈竞争的同时,仍需在家庭中扮演传统角色。在事业和家庭之间的需求冲突迫使不少妇女放弃再生一个孩子,而这种放弃又可能与家庭的生育需求相矛盾,从而陷妇女于更为纠结的境地。
在全面二孩政策下,要充分考虑妇女在面对的困境,设法缓解年青夫妇的劳动就业和家庭责任冲突,如就业政策、教育政策、生育保险,孕期权益保护,延长产假,妇幼保健,工作场所育婴设施,托儿所、幼儿园和学前教育,育儿津贴,生殖健康服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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