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后,不是因此之故”。
这就是凯恩斯警告我们要警惕用数学外衣兜售经济学谬误的原因。
假设劳动力具有齐一性,土地具有齐一性,种子也具有齐一性,则我们仅仅可以确认上述各要素内部最小独立单元作用的齐一性及可以计量性,但对于三种生产要素在共同产品中的作用,我们还是无法分离和计量。
如果增加一个单位的劳动力(或者土地,种子),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共同产品的增量。人类习惯于把“在此之后”的结果,归因于“因此之故”,也就是把共同产品的增量归因于生产要素的增量。这是基于错误的因果关系的认识。
事实是,我们只知道一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比另一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共同产品更多或更少。因为从共同产品中无法分离出其中一种生产要素的作用,所以,通过共同产品的增量我们还是不能分离出单一要素的作用。
许多经济学者,试图用生产要素作用的大小,来界定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应该分到的共同产品的多少,并把这看作为天赋神授的分配原则和“自然法则”,这在现代人看来是非常幼稚和可笑的。分配伦理受时代的影响比生产力的影响的总和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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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27 15:34:1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