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人民法院报:统计数据造假应该入刑
东三省经济数据造假惊动中央 官员:当初吹太高
2015-12-11 02:17:13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分享到:
12238
(原标题:东北三省经济数据造假惊动中央巡视组)
多年来,地方GDP“增速高于全国、总量大于全国”的统计乱象引发公众质疑。有专家指出,这种“数据掐架”既有重复统计、数出多门和基础资料不全等原因,但其深层次则是“数字出官,官出数据”的扭曲政绩观在推波助澜。相形之下,东北三省部分地方数据造假之风尤甚,不仅误导中央和地方的规划决策,且已演化为破坏党风政风、损害政府公信力的腐败推手。
>>现象
黑龙江有部分数据竟要挤掉20%水分
“如果统计数据不失真,东北经济发展后劲今天不至于此。”吉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赵振起认为,从各地固定资产投入上计算,“2010年底一汽集团的资产总额才1725亿,全省每年上万亿的投资,一年要建设多少个一汽?”倘若依照各地汇报的产业成长性计算,东北一些县域经济规模都超过香港了。
今年上半年,辽宁省大连市受工业负增长拖累,在全国副省级城市经济增速排名垫底。“以一季度为例,工业经济增长-29.9%,其中价格因素和市场需求不足各占5%,剩下20%是 挤水分 。”大连市经信委副主任于德虎向记者剖析当期经济下滑主因。
“相关部门做过一些核查,有些投资数据至少有20%的水分。”黑龙江省工信委投资规划处处长官英敏证实。仅黑龙江省自行“挤掉”的投资水分,近两年每年至少数百亿元。
2013年,黑龙江省黑河市虚报项目投资19亿元,按当年统计公报披露的223亿年度项目投资总额计算,“注水”比例为8.5%;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虚增财政收入8.47亿元,超过同年实际财政收入的127%,地方统计数据“注水量”之大由此可见。
黑河、岫岩等地的“数据注水”丑闻,今年1月份分别由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审计署以《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自去年2月底开始,中央第四巡视组、第十一巡视组、第八巡视组先后向吉林、辽宁和黑龙江三省反馈巡视情况,各地对经济“数据注水”问题反映强烈,各巡视组也都将之列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反馈要求整改。
坚决占领“统计数据造假”的根据地
时评在线2015-05-29 16:29:43阅读(95) 评论(0)
政府各部门公布的数据互相“打架”怎么办?昨日,《北京市统计条例(草案)》提交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拟规定数据不一致的,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新华网 5月29日)
政府及部门数据打架的事多年来屡见不鲜,比如各地GDP总和超过全国GDP总值的几成,一些部门同一类事情不同的场合不同的数据等等。仿佛数据成了公职人员手里的一块橡皮泥,可以随意揉捏、任意拉伸。
十八大以来,查处了一大批官员,他们中的一部分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随意修改统计数据。如,同样的GDP和财政收入,很多地方拼了命往大里报,而一些“贫困县”则千方百计向小里整。这种滥用公权力弄虚作假的统计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北京市出台这一草案,可以从一些方面来规避这些问题,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以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势必也会为统计造假提供体制上的可能性。数字高低关乎着官员巨大利益如提拔升迁,造假显然就会成为官员难以遏制的冲动。
因此,要想构建治理统计造假腐败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体制,一要完善细化《统计法》《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化对统计造假腐败的惩治追责力度,确保“不敢腐”的威慑力;二要改进统计运行管理体制,通过“垂直管理”、“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增进统计部门的独立性,解决“官处数字”体制弊端;三要改进完善官员考核评价体制,变简单自上而下的“数字考核”,为更科学的考核。
只有弄虚作假的空间少一点,求真务实的空间才更多一点。(时评在线评论员:马寒)
郭春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统计数字如雾里看花由来已久,日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再次致信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痛说“假史”,指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统计造假现象,并列举了五大造假劣迹。
统计造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数据出干部,干部出数字”弊习的影响,在目前经济处于下行阶段,地方造假可能性更大。统计数据造假,可能致使国家重大决策发生偏差,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对此,必须及时警醒,坚决遏制和查处。
虚假统计,误国误民。为此,国家统计局在其网站首页增加“曝光台”,对统计违法事实核查清楚的案件予以曝光,相关部门三令五申,指出“统计造假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是,虽有统计法等多部法律,却在执行方面仍存在操作性差、处罚权限不明确等弊病,致使统计数据失真危害日深。
坚决遏制和查处统计造假行为,一要加大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对统计上的造假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尽可能减少有可能存在的干扰,使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二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对统计造假行为,不论是什么地方、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三要修改统计法和刑法,将统计造假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视为一种犯罪现象。如何拧干各种统计数据中的水分?个别地方领导若成为统计造假的幕后推手是否会因此而承担责任?如果这两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统计注水就会终结有时。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