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家如此不客气地对他,市场方面却如此成功,那么他自己怎么看自己呢?
毛姆之所以是毛姆,他的超然和清醒也是足够让人钦佩的。他分析了自己作为一名艺术从业者的优缺点:
我不照自己的愿望写作,我照自己的能力写作……涌动的诗意和了不起的想象皆在我的能力之外……我拥有敏锐的洞察力,似乎能够看到很多别人错过的东西。
毛姆对自己的职业地位有清晰的判断。“我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他不止一次说到:“我处于二流作家中的最前列。”虽然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但他依然表现出对自己被严肃评论家们普遍忽视这一事实的敏感。他抱怨,在他的祖国,只有西里尔·康纳利和德斯蒙德·麦卡锡这两位重要的评论家认真对待他的作品:
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批评家们说我野蛮;三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轻浮;四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愤世嫉俗;五十几岁的时候,他们说我能干。现在我六十几岁了,他们说我浅薄。
既然他认定自己是二流作家,那他心目中的心中天才(一流作家)的标准是什么呢?他在一篇文章回答了这个问题:
造成天才的是创造的天然禀赋,混合以一种能使其拥有者以最卓越的程度亲自观看世界的特性,然而还要混有一种普遍性,使他所投合的并不是某一类型人,而是所有的人。他私人的世界是普通人的世界,但却更宽广、更有精髓。他与人的交通具有普遍性,虽然人们可能无法恰切地说出这种交通意味着什么,但他们会感到它的重要性。他是极度的正常。籍着性情的可喜机遇,他以无限的愉快心情,以一般人类的健康方式去看人生,好像人生与其无限的变化在合奏乐曲似的。但天才在一世纪中只出现一两个。
毛姆在《The summary》是这样又一次具体评价自己:
我发现我能力有限,我想,唯一明智之举是在能力限制之内,把目标摆在我所能到达的优越境地里。我知道我没有抒情的特质。我懂的字汇很少,我努力地扩大字汇,但没多大用。我几乎没有暗喻的才赋;我很少想到原本以及动人的明喻,我没力量达到诗意的奔放和伟大的想象界域。
通过这些话,我们会发现毛姆是不能完全接纳自己的,他认为自己的能力有限,所以一定把有限的才华最大程度地运用起来。他口吃(在一个重视社交场合的上流社会),他是同性恋(在那个年代是一个禁忌,王尔德的悲惨结局昭示这一点),他并不敢赤裸裸的表露真我。有评论家认为他写人物,喜欢旁观,并不尝试投入和深入。这使毛姆不能完全地理解别人,他的理解必然不全面的。因此,毛姆的作品就永远缺乏一种普遍性和深刻性。
作为普通读者来说,毛姆的小说无疑是非常好读的。他的小说里,第一人称中的“我”简直就是毛姆本人,温和、友善、喜欢读书、打桥牌,对他人生活充满了永不知足的好奇心。毛姆真正爱写的是短篇小说,他特别喜欢听别人讲自己的故事和经验,虽然常常也要付出一些代价,他在笔记本上写道,“我觉得这是个很乏味的过程,需要极大的耐心……为了抓住二手信息中透露出的某个细微线索或偶然的词句必须做好聆听几小时的准备。”知道他有这个习惯,他的朋友们会主动为他提供有用的素材。而他的小说呢,通常以一种随意的口吻开头,提供很多自传性的细节,读者毫不费力便被带入当时的情境,然后小说就变成了朋友讲述的趣闻轶事。毛姆经常选定的叙述者,常常是“我”,拥有无穷的诱惑力,这个老于世故之人目光敏锐,有着充满讥诮的幽默感,他悠闲地抽着雪茄、喝着酒、专心向读者讲述随便哪一天在酒吧或俱乐部里遇到的普通人身上的某些令人着迷的东西。
“他对人类非凡的学识就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直白者。”雷蒙德·莫蒂默说,“他从不会感到震惊。”毛姆这个写法,看起来非常简单,学起来可没有那么容易,因为在简洁的方法之下是精心打磨的技巧。那些试图模仿他的人都碰过壁。在约翰·福尔斯看来,“作家掌握毛姆式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就像画家掌握绘画艺术。”毛姆小说的特点是风格简洁、生动逼真、灵巧的对话和意想不到的结局,掩卷时会令读者感到震惊和欣喜。“他的情节冷静、致命,对时机的把握完美无缺。”雷蒙德·钱德勒说,他自己也是此种风格的专家。当然,有评论家会迅速加以反驳,认为他的故事不够深刻;始终缺乏创造力、想象力和天赋,以及,用V·S·普里切特的话来说,缺少康拉德或契诃夫那种“转化的激情”;然而,他的作品极好,有时近乎完美。
写到此,我要提到我非常喜欢的两部作品: 1926年的《木麻黄树》和1933年的《阿金》,这是毛姆在20世纪20年代的远东之旅中收集到的故事。书中收录了毛姆此类题材中最优秀的作品,毛姆凭借这两部作品,被公认为短篇小说大师。毛姆自己也承认,长度为一万两千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她写起来最得心应手。风格流畅,看似毫不费力,故事结构紧凑,观察入微,充分体现了毛姆所珍视的三大优点:清晰、简洁和悦耳。
作为小说家,毛姆是个现实主义者:他的想象力需要真实的人物和事件做基础,因此,广泛的旅行让他可以从私密的个人和家庭的立场探索主题。毛姆传记作家塞琳娜· 黑斯廷斯认为:“在倾听他人故事的几个月里,他似乎发展出照相底片般的灵敏度。他精明、不妥协,富有同情心、风趣,几乎从不评判那些并非可敬的人做出的骇人行为。他写普通人,容易犯错的人,他了解并理解的人,中产阶级的白人专业人士,当有人问她为什么从不尝试描述土著人的生活时,他回答说,因为他不相信下任何欧洲人能了解到他们的内在,到头来无非是一些肤浅的印象加上许多常规的偏见罢了。”
不过,由于他在他小说太过写实地写了很多真实生活中的人与事,也引起了很多麻烦。当小说的原型看到自己在毛姆的小说中,以一个小丑的面目出现,其怒火中烧的模样可想而见。不过,毛姆才不在乎呢。对于我们读者来说,更是不用在乎了。小说的原型跟毛姆都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而他的作品还将继续流传下去。是不是二流作家,喜欢毛姆的读者才不在乎呢。
(邓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