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fw 发表于 2016-2-3 20:29 呵呵,经济上的问题如果都能用哲学方法来理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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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fw 发表于 2016-2-3 20:55 不知道你的“交换”是交换什么。
yangfw 发表于 2016-2-3 21:39 “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不是本主帖所要讨论的交换,对不起我无话可说。
yangfw 发表于 2016-2-4 09:38 mkszyz所说的交换正是商品交换,也就是不等价交换和有剥削性质的交换,而你说的产品和服务的物物交换是延伸 ...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4 16:48 “交换有剥削的性质”还真不好说,毕竟也可以说“交换有互惠的性质”。
yangfw 发表于 2016-2-4 20:33 目前为止我的主帖的不等价交换论证还没有人能推翻,期盼网友更有力度的批判和质疑中。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4 22:08 我认为“等价交换”也只是理想,并且认为理想即荒谬。也就是这个原因,我不会去推翻你的论证。我只是对交 ...
yangfw 发表于 2016-2-5 15:10 “我不会去推翻你的论证。我只是对交换现象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看出来了你就是喜欢避实就虚地、抽象地 ...
yangfw 发表于 2016-2-3 10:44 这种物物交换双方的目的都是满足物的使用价值的需要,这种交换关系与市场经济下的资本参与的交换有本质的 ...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3 20:46 交换目的是“以己所擅长去换取己所不擅长”。有没有不同意见?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5 17:18 抽象法的确是在避实就虚,但那是为了简化,为了避免穷举实例。抽象法不解决具体问题,它只给解决具体问题 ...
mkszyz 发表于 2016-2-6 06:11 哈哈,那么渔民与鱼贩子是什么关系呢?
mkszyz 发表于 2016-2-6 06:22 比如说原始森林中的原始居民出于好奇用手里的猎物换取山外商人的一些所谓的礼物。这就存在剥削啦。
yangfw 发表于 2016-2-6 14:34 抽象方法也要用在明确对象和问题的前提下啊,人家谈商品交换,你非要谈物物交换,人家谈鸡你非要谈禽,这叫 ...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6 13:35 渔民擅长打鱼,鱼贩子擅长销售,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分工协作的关系。
mkszyz 发表于 2016-2-6 23:49 就不一个赚另一个的钱?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7 00:12 既然不能既打鱼又贩卖,那就必须有人充当鱼贩子去叫卖。总之就是充当什么角色就赚什么钱。各种角色之间的 ...
mkszyz 发表于 2016-2-7 03:18 哈哈,而我们说的消灭交换则会使事情更好,这就如同丈夫打鱼而妻子去贩卖一样(夫妻之间不是买卖)。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7 12:54 地区、国家、民族、团体、家族、家庭、个人。社会最基本单位还不是家庭,而是个人。个人在各种场合充当着 ...
mkszyz 发表于 2016-2-7 17:03 可惜夫妻不是买卖的关系。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7 17:06 我只说“分工合作的关系、互惠的关系”。
mkszyz 发表于 2016-2-7 20:09 渔夫与农夫不是买卖的关系?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8 01:46 渔夫与农夫之间的交换是买卖的关系。 买卖关系是一种分工合作与互惠的关系,组成家庭也是一种分工合作 ...
mkszyz 发表于 2016-2-8 06:40 夫妻是买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