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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6-2-3 20:46:22
yangfw 发表于 2016-2-3 20:29
呵呵,经济上的问题如果都能用哲学方法来理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交换目的是“以己所擅长去换取己所不擅长”。有没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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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 20:55:48
不知道你的“交换”是交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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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 21:08:36
yangfw 发表于 2016-2-3 20:55
不知道你的“交换”是交换什么。
交换的是产品或服务,或某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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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 21:39:50
“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不是本主帖所要讨论的交换,对不起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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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3 23:09:39
yangfw 发表于 2016-2-3 21:39
“产品和服务的交换”不是本主帖所要讨论的交换,对不起我无话可说。
对不起!话题延伸了。mkszyz提出要消灭交换,那么这几帖就在谈“交换的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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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4 09:38:20

RE: 资本利润来源于不等价交换

mkszyz所说的交换正是商品交换,也就是不等价交换和有剥削性质的交换,而你说的产品和服务的物物交换是延伸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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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4 16:48:08
yangfw 发表于 2016-2-4 09:38
mkszyz所说的交换正是商品交换,也就是不等价交换和有剥削性质的交换,而你说的产品和服务的物物交换是延伸 ...
“交换有剥削的性质”还真不好说,毕竟也可以说“交换有互惠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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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4 20:33:0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4 16:48
“交换有剥削的性质”还真不好说,毕竟也可以说“交换有互惠的性质”。
目前为止我的主帖的不等价交换论证还没有人能推翻,期盼网友更有力度的批判和质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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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4 22:08:31
yangfw 发表于 2016-2-4 20:33
目前为止我的主帖的不等价交换论证还没有人能推翻,期盼网友更有力度的批判和质疑中。
我认为“等价交换”也只是理想,并且认为理想即荒谬。也就是这个原因,我不会去推翻你的论证。我只是对交换现象有着浓厚的兴趣。至于“剥削”的问题,我发现,人类财富的绝大部分都不是当代人创造的,人类后代永远都在剥削前代。这里使用“剥削”这个贬义词是否正当,我觉得有必要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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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5 15:10:3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4 22:08
我认为“等价交换”也只是理想,并且认为理想即荒谬。也就是这个原因,我不会去推翻你的论证。我只是对交 ...
“我不会去推翻你的论证。我只是对交换现象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看出来了你就是喜欢避实就虚地、抽象地、哲学地聊经济问题,这种聊法自由随便但不解决具体问题。其实我也有哲学癖,如你有兴趣我们可以专开一帖讨论哲学,我发现这里讨论哲学的兴趣和水平比正经的哲学论坛都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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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5 17:18:31
yangfw 发表于 2016-2-5 15:10
“我不会去推翻你的论证。我只是对交换现象有着浓厚的兴趣。”
我看出来了你就是喜欢避实就虚地、抽象地 ...
抽象法的确是在避实就虚,但那是为了简化,为了避免穷举实例。抽象法不解决具体问题,它只给解决具体问题提供思路,及其正当理由。

在交换现象中,我们既看到了剥削,也看到了互惠,而且互惠的好处远远超过了剥削的害处。如此看来,“交换有剥削的性质”这一结论并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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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06:08:38
yangfw 发表于 2016-2-3 10:44
这种物物交换双方的目的都是满足物的使用价值的需要,这种交换关系与市场经济下的资本参与的交换有本质的 ...
对!你看得非常清楚。但物物交换也有是为赚钱的。比如商贩将盐贩运到一地,换取物品,然后再将换取的物品贩运到另一地出卖成为货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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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06:11:0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3 20:46
交换目的是“以己所擅长去换取己所不擅长”。有没有不同意见?
哈哈,那么渔民与鱼贩子是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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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06:22:4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5 17:18
抽象法的确是在避实就虚,但那是为了简化,为了避免穷举实例。抽象法不解决具体问题,它只给解决具体问题 ...
比如说原始森林中的原始居民出于好奇用手里的猎物换取山外商人的一些所谓的礼物。这就存在剥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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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06:25:3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5 17:18
抽象法的确是在避实就虚,但那是为了简化,为了避免穷举实例。抽象法不解决具体问题,它只给解决具体问题 ...
现代的交换都不是物物交换,而是物与货币的交换,而且也往往不是物的最终消费者之间的交换,而是消费者与中间商之间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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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06:32:5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4 16:48
“交换有剥削的性质”还真不好说,毕竟也可以说“交换有互惠的性质”。
比如说鞋厂的工人与鞋厂的资本家之间的交换,你说是物物交换吗?鞋厂的工人需要的是钱,而不是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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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13:35:59
mkszyz 发表于 2016-2-6 06:11
哈哈,那么渔民与鱼贩子是什么关系呢?
渔民擅长打鱼,鱼贩子擅长销售,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分工协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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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13:43:46
mkszyz 发表于 2016-2-6 06:22
比如说原始森林中的原始居民出于好奇用手里的猎物换取山外商人的一些所谓的礼物。这就存在剥削啦。
我前帖已经把抽象法避实就虚理由都说了,但你好像根本没能看懂。你那么喜欢举例,你以为你能够穷尽所有例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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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14:34:24
抽象方法也要用在明确对象和问题的前提下啊,人家谈商品交换,你非要谈物物交换,人家谈鸡你非要谈禽,这叫什么抽象法避实就虚?这叫鸡同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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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15:20:20
yangfw 发表于 2016-2-6 14:34
抽象方法也要用在明确对象和问题的前提下啊,人家谈商品交换,你非要谈物物交换,人家谈鸡你非要谈禽,这叫 ...
就因为谁也无法穷尽一切例子,所以就必须简化,就必须抽象。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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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6 23:49:5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6 13:35
渔民擅长打鱼,鱼贩子擅长销售,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分工协作的关系。
就不一个赚另一个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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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 00:12:28
mkszyz 发表于 2016-2-6 23:49
就不一个赚另一个的钱?
既然不能既打鱼又贩卖,那就必须有人充当鱼贩子去叫卖。总之就是充当什么角色就赚什么钱。各种角色之间的关系是分工合作的关系,互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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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 03:18:08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7 00:12
既然不能既打鱼又贩卖,那就必须有人充当鱼贩子去叫卖。总之就是充当什么角色就赚什么钱。各种角色之间的 ...
哈哈,而我们说的消灭交换则会使事情更好,这就如同丈夫打鱼而妻子去贩卖一样(夫妻之间不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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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 12:54:52
mkszyz 发表于 2016-2-7 03:18
哈哈,而我们说的消灭交换则会使事情更好,这就如同丈夫打鱼而妻子去贩卖一样(夫妻之间不是买卖)。
地区、国家、民族、团体、家族、家庭、个人。社会最基本单位还不是家庭,而是个人。个人在各种场合充当着不同的角色,而不同角色之间是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互惠的关系。夫妻关系也同样是一种分工合作的关系,互惠的关系。这种关系相处得好则合,相处不好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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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 17:03:3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7 12:54
地区、国家、民族、团体、家族、家庭、个人。社会最基本单位还不是家庭,而是个人。个人在各种场合充当着 ...
可惜夫妻不是买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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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 17:06:03
mkszyz 发表于 2016-2-7 17:03
可惜夫妻不是买卖的关系。
我只说“分工合作的关系、互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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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7 20:09:2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7 17:06
我只说“分工合作的关系、互惠的关系”。
渔夫与农夫不是买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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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8 01:46:10
mkszyz 发表于 2016-2-7 20:09
渔夫与农夫不是买卖的关系?
渔夫与农夫之间的交换是买卖的关系。

买卖关系是一种分工合作与互惠的关系,组成家庭也是一种分工合作与互惠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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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8 06:40:2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2-8 01:46
渔夫与农夫之间的交换是买卖的关系。

买卖关系是一种分工合作与互惠的关系,组成家庭也是一种分工合作 ...
夫妻是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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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8 12:39:57
mkszyz 发表于 2016-2-8 06:40
夫妻是买卖关系?
分工合作与互惠,这是属。属之下是两个不同的种。一种是买卖关系,一种是家庭角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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