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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5
需求两分法看医疗市场化问题
已阅读18
文章提交者: 张建平
  前几天还听到媒体报道说,一个孕妇因为交不齐钱无法办理入院手续竟然将孩子生在了医院的挂号室外边。   大家都感到现在医疗费用高得可怕,小小的感冒发烧进到医院里就可能烧掉你一两百元。中国青年报的民调显示,九成的被调查者对于医疗改革的结果表示不满。   然而,我们也看到了,国家的发展是实实在在的。单单是女人们用于自身美化的商品的琳琅满目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以人造美女为高峰标志的医疗美容行业究竟吃掉了多少女同胞的钞票、又创造了多少GDP?恐怕已经是天文数字了。但是,我们几乎没有听说过对养颜美容保健的费用过高的抱怨。一个医院开设一个美容保健专科,从来都不会有人抱怨说收费太高,但是对于发烧肚疼这些门诊部门的收费的抱怨却总是不断。在保健美容这方面的高消费还时常成为小资一族标榜自我的一个骄傲。有一个趣帖“等俺有了钱”说到:等俺又了钱,就到韩国去做美容,俺带十个人去,先上一个试试,成功了俺再上。   同样是医院的收费,为何会有不同的消费者感受?显然,不需要的东西是越少越好,而所追求的东西是多多益善。疾病这玩意儿,虽然躲避不掉,但是毕竟惹人讨嫌;而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美丽和健康是主动追求。   回到2+2经济学的需求两分法上面来。   显然,危机到民众生存的基本医疗保障是一种“必须”的需求;而用于美容保健的医疗服务是“非必要”的需求。由于必须需求的“必须”特性,人们没有选择的自由和余地,放弃必要需求就是放弃生命,就等于自杀,就像那个小女孩给医院写下“本人自愿放弃治疗”的字条回家等死一样。而“非必要”的需求即使放弃了,也不会危及生存,因此可有可无,长得不漂亮一样可以活得很幸福。因此,对于基本医疗的高收费,大家是不得不承受;而对于保健美容医疗的高收费,则是愿打愿挨两相情愿。   基于对医疗的这种“需求两分法”分析,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医疗改革的基本路径了,即国家对医疗不能一刀切。要么完全推给市场,要么完全统起来,这种不左即右的方法是不行的。应将医疗分为基本医疗保障和养生医疗两大类,前者由国家负责,后者交由市场运作。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障?我个人的看法是比如防疫、传染病流行病治疗、公众饮水及大气卫生、基本常见病医治、公众突发健康问题救治、产妇分娩等等,都应该以国家为主渠道,实行免费或者适当的低收费。   有人会提出“国家能力”问题。关于这个问题,从2+2的经济学理论来看,任何一个产业领域,如果必要需求层面出现无法满足的情况,则此领域的市场化是不可能推行开来的,即便是实行了市场运作,这个市场也是不可能稳定存在下去的。道理十分简单,因为必要需求无法满足的化就会危机生存,在生存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市场制度就会被抛弃,保障市场运转的法律就会被集体放弃。所以,医疗领域同其它商品领域一样,如果包含有必要需求在内,就不可能在必要需求不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推行市场化。这就是说,国家在基本医疗需求的满足能力上,只有足够,才可以推行医疗领域的市场化。反过来说,如果有人认为医疗可以全盘市场化,则必然是在国家有能力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前提下才能行得通。   这就像粮食市场一样,如果国家不能保障全体民众的基本口粮需求而推行粮食市场化,则意味着放弃或者说是剥夺了一部分人的生存权利。医疗也是同样。   市场化其实就是权力私有化,从源头上存在一个该将所有权利赋予什么人的问题。对于必要需求,权力的分配要平均和制衡,因为必要需求是涉及到生存问题,而我们现在的认识是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因此要权力均衡。   说到这里,我想到过去老家的弟兄分家。北方往往有一些人家建造前后贯通的连体四合院。当弟兄们都成家之后,分家的问题就提上了当家人的议事日程。为了子孙后代的和睦相处,分家不是简单的前后划断或者左右分开,而是交错分割,连院落里的空地和走道也是如此。这样分家的结果就是,每一个小家庭都不可能不通过他人的地盘而自由出入。出行是必要的需求,因此,一旦要制约他人,必然要受到他人的反制。这就是权利均衡的原则。而现在的完全市场化,则是不分对象的在所有领域要求一部分人交出所有权,赋予另一部分人,并要立法保护这种来历不公、带有原罪的私有权力。   没有钱该不该死?说到这里请想一想,国家该不该去救援大兴煤矿下遇险的矿工?救援队该不该冒险救助在野外遇险的人?消防队应不应该对消防服务收费?……如果那个小女孩应该回家等死,如果那个孕妇应该将孩子生在挂号室之外,那么为何还要去救援遇险矿工和遇险人员?还有什么意义?眼前活生生的人都宁可看着他死去,还管那些生死不明救援费用昂贵的遇险者干什么?   基本医疗涉及生命存亡,而市场化就是交易。人命关天,有谁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做交易呢?又有谁能付得起这个“天”价?我们固然要尊重医疗企业的私有权,但是我们可以问一问:它们是如何取得这个私有权的?老百姓为何将这个关乎自己生死的权力交付出去?在它们取得这个私有权的时候,有没有附带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条款列入其中。   所以,要慎言医疗市场化,基础医疗和公共卫生还是以国家的非盈利化经营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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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5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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