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6507 29
2009-03-18

知情人士表示,可口可乐(Coca-Cola)可能会放弃24亿美元收购中国领先果汁品牌汇源果汁(Huiyuan Juice)的计划,此前反垄断机构表示,收购后,可口可乐必须放弃中国汇源果汁这一品牌。

该拟议中的交易是迄今规模最大的外资对中国企业的并购案,也是对中国新的反垄断机制的首次重大考验。去年8月,该机制被赋予更多权力。如果交易失败,将对那些寻求在华并购的跨国企业构成打击。

自该交易于去年9月宣布以来,中国监管机构一直在评估这笔交易的反垄断影响。最近,该机构告知可口可乐,批准取决于一系列条件。

知情人士表示,中国商务部不希望可口可乐获得汇源的商标权。汇源是一家香港上市公司,据称占有中国国内纯果汁市场42%的份额。

一些人认为这一要求可能会破坏该交易,因为可口可乐愿意支付巨额溢价的部分原因,正是汇源强大的品牌形象。

可口可乐的出价为每股12.20港元现金。这几乎是交易宣布前汇源收盘价的3倍。汇源股价昨日收盘下跌2%,至10.30港元,这反映出目前市场担心,该交易将无法完成。

中国商务部还希望可口可乐同意其它许多条件,包括未来在华投资。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如果可口可乐无法拥有汇源品牌,那么很难对该交易的成功完成保持乐观。”

然而,其他人告诫称,仍有可能达成各方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尽管他们承认时间已经不多了。可口可乐拒绝置评。

商务部本周表示,最迟到本周五,它将就是否延长调查、批准还是拒绝这一收购申请做出决定。该交易的最终期限是3月23日,之后可口可乐有权重新协商收购条款。

出售财团包括汇源创始人兼董事长朱新礼(持有汇源36%股权)和法国的达能(Danone,持有汇源23%股权)。美国私人股本公司华平(Warburg Pincus)持有6.8%的股权。

[此贴子已经被mysky321于2009-3-18 17:51:22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9-3-18 17:30:00
已经有最新消息出来,商务部已经否决.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3-18 17:45:00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称为保护公平竞争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记者朱立毅、雷敏)商务部18日发出通报说,可口可乐公司收购汇源公司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商务部于去年11月对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立案后,依据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审查。

商务部经审查认定,这项收购案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收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收购行为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

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收购行为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减少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但可口可乐公司应商务部要求提交的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因此商务部依法作出禁止此项收购的决定。

商务部反垄断局负责人表示,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2008年8月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收到40起包括合并、收购在内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3-18 17:47:00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称收购不利于竞争

2009年03月18日14:34   商务部    我要评论(436)

商务部就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案反垄断审查做出裁决

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市场份额及市场控制力、市场集中度、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的影响、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及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等几个方面对此项集中进行了审查。审查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

经审查,商务部认定: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据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审查了29起,已审结24起,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对于1起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商务部与申报方进行商谈,申报方提出了减少排除限制竞争的解决方案并作出承诺,商务部附加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批准了该集中。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3-18 18:24:00

呵呵,有点让人无语的结果啊。。。 

这样一来,对于中国整个商业形象的破坏是在不小啊。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9-3-18 19:01:00
以下是引用winston1986在2009-3-18 18:24:00的发言:

呵呵,有点让人无语的结果啊。。。 

这样一来,对于中国整个商业形象的破坏是在不小啊。

有点多虑了,本来就没啥好形象,还不如装的再邪恶些——宁可让别人怕你,也不要让他们小瞧你,呵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