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老先生又在按照他的帮富人说话替穷人办事的主张开始放话了,说经济适用房必须要停。
原本这种观点也就热一下,最近忙着译一片很好的论文;而且这又是我极 不佩服的茅于轼老先生说的,实在是不想批驳。但现在看来,这股趋势颇有成气候之象,有些地方政府有所松动了,试着写一点东西。非常欢迎大家拍砖。
这里先把茅老先生的原话引一下,免得大家看得一头雾水。茅:『第一,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一个商品要尽其用,怎么能够尽其用?提高它的价值,一套房子能够卖100万,你就不要卖80万,有人出100万,你就应该卖100万,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有人出100万我只卖80万,房子的价值没有提高,所以它是没有效率的,往往是要赔钱的。为什么又不公平呢?经济适用房确实比较便宜,这个便宜从哪儿来?不是经济适用房的钢筋混凝土便宜,不是劳动力便宜,而是土地便宜。是政府低价拿地,拿来盖经济适用房,这个价差来补贴城里人买房,你说这个合理吗?经济适用房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因为一套房子能够便宜几十万块钱,这个几十万块钱谁都想占,符合条件的也想占,不符合条件的也想占。谁的手里头有分配的权利,就有机会贪污。』
第一,经济适用房确实不能创造财富,当然这个财富一定是用GDP算的。 我问你:你现在有一套急着自己住的同一套房子,你是花50万买的还是花100万买的,两者有多少区别?我现在告诉你你创造了100万的GDP你很爽吗? 这是现实分析,从理论上讲:GDP核算的本意绝对是好的,它是想要算一年生产的由最终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或劳务。那么最终的落脚点是什么??商品或劳务,只是这种商品或劳务的价值无法估量,而我们认为,大多数的交易属于自由交易,那么我们可以把交易价格作为这种商品在该社会的价值估量,这才有了现在的GDP估算模式。
但是中国现在是怎么回事?房地产交易量萎缩,为什么萎缩(自2008年7月过后,一直处于低位,09年三个月仅比之前增长1%)?是大家都有房子不想买了吗?我没有数据,但是我不认为如此。那么就是房价的虚高所导致(大家决不要认为房价虚高就是房地产商所想要的,他们愿意整天守着房子等折旧吗?)也就是说中国现在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绝对不是一个健康完全的市场,起码这个价格严重偏高了均衡价格,那么这个价格还能否公正的评价GDP? 简单说:一个国家房价稳定,造了两座房子,每个50万。另一国生产水平与之相同,但是房价虚高,造了一个房子卖了100万,然后按他说的两国今年产的财富是一样的。我们有时真的不妨想想马克思的话。
所以单纯拿畸形的出售价格说国民财富是不可取的一个事。说这种行为不创造财富,唉...
第二、效率问题。我们不妨想最佳效率是什么?以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在可移动补偿原则下的社会帕累托最优。如果原本的价格就是偏离均衡的,那么我们现在较低价格出售到底是增加社会福利还是减少呢??
况且,公共行为是只考虑效率的吗?住房作为一种生活必需品就像吃饭一样,并不能简单的在完美模型下讨论其效率。有个人买不起吃的,你可以说我卖给他饭是没效率的,所以我不干。那政府何必给最低保障呢?这当然是公平问题,茅老先生也接着讨论了公平,也是我认为最可笑的,不妨看看。
第三、政府用剪刀差强制剪掉了一些土地所有者的利润,去补给城里人盖房子,这是很不公平的。在城里盖房子有什么不好?农民工不可以买一些经济适用房吗?中国的光明前途就必须自这一步起:我们不能让绝大多数的人自始至终是农民,必须完成城市化,以后应该是消灭超级大规模城市(比如北京的规模),形成若干大城市,汇聚一大批中等规模城市。只有这样:在农村,人们把土地承包权集中转移给私人,完成大土地机械化作业,让农村真的成为农场而不是现在的集中落后地区;在城市,汇聚了人口才能真正化劳动力优势为增长动力,让孩子们得到比较公平的教育机会(现在农村教育资源真的很匮乏,教师们想要去农村任教的很少,一个同学去了甘肃酒泉支教,带回来的照片看着真是震撼),等等吧,城市化的过程中要完成很多,这是中国想要真正崛起必不可少的一步。
由此看来,农民工进城是历史的必然。尽管现在农民工很多买不起房,甚至是经济适用房,但是工资的事总是可以再想办法,但是如果你的经济适用房压根就不建,我请问茅先生:我们不盖经济适用房,难道拿那些材料来盖贫民窟么?
第四、腐化问题。这个事两方面:一是政府官员掌握分配权,这个会有腐化;第二是有些不合规定的人有其他手段获取指标,也来买这些房子。
先说第二点,茅老先生之前为这个事可谓是殚精竭虑,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前些时网上传的很猛的,经济适用房不要建私人厕所。把我笑爆了,文章我根本没看。茅老先生可能是认为这样富人就不会去买了,真是个坐书斋的。那些人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自己住的吗??还不都是出租给低收入者的,你到最后整着谁了?不盖私人厕所就能防止富人买房,脑子进水了。
接着说第一点,会有政府官员贪污。这个我一定承认,三个代表到最后都有钱到戴三个表了。但是可能导致腐败的事我们就不做了吗?那我们什么都别做了(我绝非赞同腐败)。
对于以上两者,我认为,应该透明化申报与分配:某个小区申报人的信息贴在公示栏;谁花多少钱买了多大的房子直接贴一张表在居民区外,适度透漏户主信息,然后社区内居民监督。不符合规定的人买了您瞒得了一时能瞒得了一世?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查处一个那么违规的官员也就连带出来了,重罚一下看看你们规矩不规矩,也就增大了机会成本。
如果你还说,这样显得你很穷,爱面子不想买。那我没办法了,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原理:people face trade-offs。
欢迎大家拍砖啊。。呵呵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7 22:56:03编辑过]
茅:『第一,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一个商品要尽其用,怎么能够尽其用?提高它的价值,一套房子能够卖100万,你就不要卖80万,有人出100万,你就应该卖100万,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有人出100万我只卖80万,房子的价值没有提高,所以它是没有效率的,往往是要赔钱的。为什么又不公平呢?经济适用房确实比较便宜,这个便宜从哪儿来?不是经济适用房的钢筋混凝土便宜,不是劳动力便宜,而是土地便宜。是政府低价拿地,拿来盖经济适用房,这个价差来补贴城里人买房,你说这个合理吗?经济适用房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因为一套房子能够便宜几十万块钱,这个几十万块钱谁都想占,符合条件的也想占,不符合条件的也想占。谁的手里头有分配的权利,就有机会贪污。』
第一,经济适用房确实不能创造财富,当然这个财富一定是用GDP算的。 我问你:你现在有一套急着自己住的同一套房子,你是花50万买的还是花100万买的,两者有多少区别?我现在告诉你你创造了100万的GDP你很爽吗? 这是现实分析,从理论上讲:GDP核算的本意绝对是好的,它是想要算一年生产的由最终消费者消费的商品或劳务。那么最终的落脚点是什么??商品或劳务,只是这种商品或劳务的价值无法估量,而我们认为,大多数的交易属于自由交易,那么我们可以把交易价格作为这种商品在该社会的价值估量,这才有了现在的GDP估算模式。
但是中国现在是怎么回事?房地产交易量萎缩,为什么萎缩(自2008年7月过后,一直处于低位,09年三个月仅比之前增长1%)?是大家都有房子不想买了吗?我没有数据,但是我不认为如此。那么就是房价的虚高所导致(大家决不要认为房价虚高就是房地产商所想要的,他们愿意整天守着房子等折旧吗?)也就是说中国现在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绝对不是一个健康完全的市场,起码这个价格严重偏高了均衡价格,那么这个价格还能否公正的评价GDP? 简单说:一个国家房价稳定,造了两座房子,每个50万。另一国生产水平与之相同,但是房价虚高,造了一个房子卖了100万,然后按他说的两国今年产的财富是一样的。我们有时真的不妨想想马克思的话。
所以单纯拿畸形的出售价格说国民财富是不可取的一个事。说这种行为不创造财富,唉...
1,其实茅老先生想说的是,你那期间的差价“50万”并不一定能替那些穷人省下来,而是会被别的人(不属于穷人的人)所瓜分。
2,按支出法计算的话,只算下了成交价吧?而且,买房也是自愿的。
3,那么这国家的市场垄断的成分比上一个国家(造两套50W房子)来得高。
LZ是想说 我们国家的管制问题?
不过这和取消经济适用房有何关系?
先说第二点,茅老先生之前为这个事可谓是殚精竭虑,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前些时网上传的很猛的,经济适用房不要建厕所。把我笑爆了,文章我根本没看。茅老先生可能是认为这样富人就不会去买了,真是个坐书斋的。那些人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自己住的吗??还不都是出租给低收入者的,你到最后整着谁了?不盖厕所,脑子进水了。
是没有独立厕所,而改用公用厕所。
哦,多谢楼上的老兄。不建私人厕所一事是我失言了,很抱歉,已做出修改。但是本质并未变啊,还是那句话,这一招对富人不管用,纯粹胡扯。
至于上面一条,我只能说,我们国家的房地产供给完全非市场化,而需求完全市场化。这都不太可取,因而形成的价格并非一个足以衡量GDP本质的价格。买房是自愿性还是必需品强迫性要讨论的话或许是要另开一版了。即是说,这种交易系统本身就是扭曲的,那么茅老先生认为在这个交易系统中卖的价高就是创造财富多(效率问题下面有论述,我这里只说他用这个卖价衡量财富多少),这是很不正确的。
其实这个过程中真正的问题茅老先生反倒谈的不多:第一、经济适用房乱建问题,比如我们学校有的教师买到的经济适用房居然是160平方的,我就晕了。真是好适用啊。其中的利益纠结非常复杂,公开化有利于遏制这一趋势,但是效果如何我自己也不知道。
第二、经济适用房虽然不能停,但是也绝对不能建的太快。那样房地产业就要有很多破产。这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动荡,大家不要总是仇富,房地产业也是我国民族企业的一部分,提供相当大的税收的,必须适度扶持。 因而经济适用房应该怎么建?这个问题很复杂,各地要分开看。我自己也没想清,所以不便说什么看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7 22:49:11编辑过]
还有,请注意,如果你引用我的第一个论点里的东西,我在这里绝对没有讨论(剩下的50万)利润分配问题,那个是后来的公平里的。
我这里全是针对那一句“在市场上卖的便宜创造财富也少”。
至于你所说的收入法还是支出法核算GDP,大家都学过,但是那都是后人发明的。GDP的本质出现时,可没有支出法。它本质所说的只是 “产品与服务”。 而一个公正合理的售价被人为地拿来核算GDP。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不正常的市场,拿售价或是支出法说GDP是无意义的,至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不是正常的,已经有很多文章在说了,不妨自己搜一下。
茅于轼用这句话支撑自己的论点“叫停经济适用房”,那么我说他这种财富判断方式本身就是有极大缺陷的,论据就错了,不足以支撑论点。 这和我的批驳没有关系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7 22:47:05编辑过]
哦,多谢楼上的老兄。不建私人厕所一事是我失言了,很抱歉,已做出修改。但是本质并未变啊,还是那句话,这一招对富人不管用,纯粹胡扯。
至于上面一条,我只能说,我们国家的房地产供给完全非市场化,而需求完全市场化。这都不太可取,因而形成的价格并非一个足以衡量GDP本质的价格。买房是自愿性还是必需品强迫性要讨论的话或许是要另开一版了。即是说,这种交易系统本身就是扭曲的,那么茅老先生认为在这个交易系统中卖的价高就是创造财富多(效率问题下面有论述,我这里只说他用这个卖价衡量财富多少),这是很不正确的。
其实这个过程中真正的问题茅老先生反倒谈的不多:第一、经济适用房乱建问题,比如我们学校有的教师买到的经济适用房居然是160平方的,我就晕了。真是好适用啊。其中的利益纠结非常复杂,公开化有利于遏制这一趋势,但是效果如何我自己也不知道。
第二、经济适用房虽然不能停,但是也绝对不能建的太快。那样房地产业就要有很多破产。这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动荡,大家不要总是仇富,房地产业也是我国民族企业的一部分,提供相当大的税收的,必须适度扶持。 因而经济适用房应该怎么建?这个问题很复杂,各地要分开看。我自己也没想清,所以不便说什么看法。
你那么确信这招没用,那么我想知道你的理由。
你举的例子不就是“效率低”的一种体现吗?
选择不单单只有买房,还可以租房。不过,确实可以开一版来讨论,但不是重点。
关于GDP,其实茅老先生并不怎么关注,他主要是论述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然后分析其中的不足。
如果要说GDP的话,那么只有那句“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但你自己也说“形成的价格并非一个足以衡量GDP本质的价格”。
不觉得这两句话很近?
还有,请注意,如果你引用我的第一个论点里的东西,我在这里绝对没有讨论(剩下的50万)利润分配问题,那个是后来的公平里的。
我这里全是针对那一句“在市场上卖的便宜创造财富也少”。
至于你所说的收入法还是支出法核算GDP,大家都学过,但是那都是后人发明的。GDP的本质出现时,可没有支出法。它本质所说的只是 “产品与服务”。 而一个公正合理的售价被人为地拿来核算GDP。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不正常的市场,拿售价或是支出法说GDP是无意义的,至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不是正常的,已经有很多文章在说了,不妨自己搜一下。
茅于轼用这句话支撑自己的论点“叫停经济适用房”,那么我说他这种财富判断方式本身就是有极大缺陷的,论据就错了,不足以支撑论点。 这和我的批驳没有关系吗?
总结下你的观点吧,你认为目前的市场价格并非真正的均衡价格,所以目前得出来的价格并不能体现实际GDP?
你认为茅老是从“财富”这点出发来叫停经济适用房的?
这里先把茅老先生的原话引一下,免得大家看得一头雾水。茅:『第一,经济适用房效率低、不能创造财富。一个商品要尽其用,怎么能够尽其用?提高它的价值,一套房子能够卖100万,你就不要卖80万,有人出100万,你就应该卖100万,现在的经济适用房不是,有人出100万我只卖80万,房子的价值没有提高,所以它是没有效率的,往往是要赔钱的。为什么又不公平呢?经济适用房确实比较便宜,这个便宜从哪儿来?不是经济适用房的钢筋混凝土便宜,不是劳动力便宜,而是土地便宜。是政府低价拿地,拿来盖经济适用房,这个价差来补贴城里人买房,你说这个合理吗?经济适用房还创造了贪污腐化的机会。因为一套房子能够便宜几十万块钱,这个几十万块钱谁都想占,符合条件的也想占,不符合条件的也想占。谁的手里头有分配的权利,就有机会贪污。』
第三、政府用剪刀差强制剪掉了一些土地所有者的利润,去补给城里人盖房子,这是很不公平的。在城里盖房子有什么不好?农民工不可以买一些经济适用房吗?中国的光明前途就必须自这一步起:我们不能让绝大多数的人自始至终是农民,必须完成城市化,以后应该是消灭超级大规模城市(比如北京的规模),形成若干大城市,汇聚一大批中等规模城市。只有这样:在农村,人们把土地承包权集中转移给私人,完成大土地机械化作业,让农村真的成为农场而不是现在的集中落后地区;在城市,汇聚了人口才能真正化劳动力优势为增长动力,让孩子们得到比较公平的教育机会(现在农村教育资源真的很匮乏,教师们想要去农村任教的很少,一个同学去了甘肃酒泉支教,带回来的照片看着真是震撼),等等吧,城市化的过程中要完成很多,这是中国想要真正崛起必不可少的一步。
我国的土地所有者不就是政府么?
你的构想是很好,但是仅靠一个“经济适用房”就能达到?
“住”很重要,但是一定得要靠拥有产权这一点才能实现你的构想?
由此看来,农民工进城是历史的必然。尽管现在农民工很多买不起房,甚至是经济适用房,但是工资的事总是可以再想办法,但是如果你的经济适用房压根就不建,我请问茅先生:我们不盖经济适用房,难道拿那些材料来盖贫民窟么?
贫民窟,廉租房,这么等同倒也成立。
第四、腐化问题。这个事两方面:一是政府官员掌握分配权,这个会有腐化;第二是有些不合规定的人有其他手段获取指标,也来买这些房子。
先说第二点,茅老先生之前为这个事可谓是殚精竭虑,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前些时网上传的很猛的,经济适用房不要建私人厕所。把我笑爆了,文章我根本没看。茅老先生可能是认为这样富人就不会去买了,真是个坐书斋的。那些人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自己住的吗??还不都是出租给低收入者的,你到最后整着谁了?不盖私人厕所就能防止富人买房,脑子进水了。
接着说第一点,会有政府官员贪污。这个我一定承认,三个代表到最后都有钱到戴三个表了。但是可能导致腐败的事我们就不做了吗?那我们什么都别做了(我绝非赞同腐败)。
这点很早以前被讨论过,后来得出来的结论是:不盖私人厕所是为我们提供一个甄别的方式,至于效果如何,需要实际证明。
不是不做,而是换一种做法吧?
你如果觉得廉租房还不够好,那我想听听您别的高见。
其实楼主可以去翻译下以前的帖子,关于经济适用房的讨论,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答案了,
如果楼主在那之后还有什么新发现的话,期待分享。
可能是我比较白,您的有些话没看明白。
我总结一下以上:
1、茅于轼用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价格衡量创造的财富,并出现于他自己的理论论据中(这一点不能否定吧?),我说他这一衡量方式是错的(因为价格本身就有问题,所以你不要拿这个价格衡量财富)。
我以驳论据的方式批驳他,这是驳论文章的基本手法,有错吗?
或者阁下认为他的这条理论论据是对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8 15:58:27编辑过]
我国的土地所有者不就是政府么?
你的构想是很好,但是仅靠一个“经济适用房”就能达到?
“住”很重要,但是一定得要靠拥有产权这一点才能实现你的构想?
2、我在本篇中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提到任何“廉租房”这个词,不知你如何得来?我文章中都不曾出现的词,你又何必在这个词上拍砖??不过,既然说道廉租房,廉租房一定要建,我绝对支持。
但是可以考虑这样一个事,假如一个农民工,在城里租了很久的房子,会不会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如果是我,我很想要;但是现在房地产市场这个价格,不要说农民工,即便是白领阶层负担起来是何等艰辛?请问不盖经济适用房,他们去哪里买??一辈子租房子吗?租房子当中的问题我也不想和你在这一版讨论,因为真涉及很多方面。但是你不妨问问身边的人,有几个愿意一辈子租房子的?这个没有理论研究,也不需要。
所以我说:进行城市化 ,就绝对不能“叫停经济适用房”。
请你不要断章取义,我的那段“第三部分”是一个整体。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说仅靠一个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达到(这是你所反驳的,但是只要你看看“由此看来...”那一段,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是:单单只靠经济适用房绝对不能完成城市化;但是现在叫停,就把城市化的路堵死了,明白吗?我说这个是必要但不充分条件。你在驳一个我根本没说的论点。
比如我接下来那一小段,说的工资问题,提高工资是不是解决城市化工程中住房问题的一个条件???记得,我说的都是一个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就像先要有这种房子才可能有人去买一样。
请你不要断章取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8 16:14:31编辑过]
哦,多谢楼上的老兄。不建私人厕所一事是我失言了,很抱歉,已做出修改。但是本质并未变啊,还是那句话,这一招对富人不管用,纯粹胡扯。
至于上面一条,我只能说,我们国家的房地产供给完全非市场化,而需求完全市场化。这都不太可取,因而形成的价格并非一个足以衡量GDP本质的价格。买房是自愿性还是必需品强迫性要讨论的话或许是要另开一版了。即是说,这种交易系统本身就是扭曲的,那么茅老先生认为在这个交易系统中卖的价高就是创造财富多(效率问题下面有论述,我这里只说他用这个卖价衡量财富多少),这是很不正确的。
其实这个过程中真正的问题茅老先生反倒谈的不多:第一、经济适用房乱建问题,比如我们学校有的教师买到的经济适用房居然是160平方的,我就晕了。真是好适用啊。其中的利益纠结非常复杂,公开化有利于遏制这一趋势,但是效果如何我自己也不知道。
第二、经济适用房虽然不能停,但是也绝对不能建的太快。那样房地产业就要有很多破产。这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巨大动荡,大家不要总是仇富,房地产业也是我国民族企业的一部分,提供相当大的税收的,必须适度扶持。 因而经济适用房应该怎么建?这个问题很复杂,各地要分开看。我自己也没想清,所以不便说什么看法。
你那么确信这招没用,那么我想知道你的理由。
我自己真的认为这是个很常识的事情,因而没必要解释。但你要问,那我告诉你,我还真的就很确信这一招没有用。不是可能没用,是绝对没有用。厕所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为了居住者的方便,对吗? 难道你觉得这些富人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自己住?那没有讨论必要了。 他们已经有房子了,买房子绝大多数是为了出租,也就是说实行这个手段,富人照样去买经济适用房(如果没有透明机制),只是租给低收入者的价钱可能比带私人厕所时低一些就是了。
举个例子,假设我现在是一个富人,我可以买到一个经济适用房。有私人厕所时,我用800元每月租给一个人;现在没有私人厕所了,是不是我就不买这个房子了???你自己不妨设身处地想想。 我照样买,然后用600元每月租给一个人(或者可能根本不降)。
也就是说这个手段顶多影响租金。 想用这个手段遏制富人买经济适用房(在不透明情况下富人以各种手段买到这种房子),这可能吗???这是生活的基本常识,你可以随便找个人问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8 16:17:47编辑过]
你那么确信这招没用,那么我想知道你的理由。
我自己真的认为这是个很常识的事情,因而没必要解释。但你要问,那我告诉你,我还真的就很确信这一招没有用。不是可能没用,是绝对没有用。厕所的存在是为了什么?为了居住者的方便,对吗? 难道你觉得这些富人买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自己住?那没有讨论必要了。 他们已经有房子了,买房子绝大多数是为了出租,也就是说实行这个手段,富人照样去买经济适用房(如果没有透明机制),只是租给低收入者的价钱可能比带私人厕所时低一些就是了。
举个例子,假设我现在是一个富人,我可以买到一个经济适用房。有私人厕所时,我用800元每月租给一个人;现在没有私人厕所了,是不是我就不买这个房子了???你自己不妨设身处地想想。 我照样买,然后用600元每月租给一个人(或者可能根本不降)。
也就是说这个手段顶多影响租金。 想用这个手段遏制富人买经济适用房(在不透明情况下富人以各种手段买到这种房子),这可能吗???这是生活的基本常识,你可以随便找个人问问。
诡异耶,你情绪成分好重。
首先,廉租房是不能买的。
其次,影响了租金自然就能让收入更低的人住进廉租房。
最后,由于使用公用厕所相当于降低了住宅的标准,自然会使高收入者不愿意入住(自然限制了租金的价格上行空间)。
PS, 我觉得你好像因为我的回复而有点生气,我只是想和你探讨下而已,如果你不欢迎的话那我就闪了。
2、我在本篇中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提到任何“廉租房”这个词,不知你如何得来?我文章中都不曾出现的词,你又何必在这个词上拍砖??不过,既然说道廉租房,廉租房一定要建,我绝对支持。
但是可以考虑这样一个事,假如一个农民工,在城里租了很久的房子,会不会想要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如果是我,我很想要;但是现在房地产市场这个价格,不要说农民工,即便是白领阶层负担起来是何等艰辛?请问不盖经济适用房,他们去哪里买??一辈子租房子吗?租房子当中的问题我也不想和你在这一版讨论,因为真涉及很多方面。但是你不妨问问身边的人,有几个愿意一辈子租房子的?这个没有理论研究,也不需要。
所以我说:进行城市化 ,就绝对不能“叫停经济适用房”。
请你不要断章取义,我的那段“第三部分”是一个整体。我的意思是:“我从来没有说仅靠一个经济适用房就可以达到(这是你所反驳的,但是只要你看看“由此看来...”那一段,就明白了。)我的意思是:单单只靠经济适用房绝对不能完成城市化;但是现在叫停,就把城市化的路堵死了,明白吗?我说这个是必要但不充分条件。你在驳一个我根本没说的论点。
比如我接下来那一小段,说的工资问题,提高工资是不是解决城市化工程中住房问题的一个条件???记得,我说的都是一个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就像先要有这种房子才可能有人去买一样。
请你不要断章取义。
我确实没看清楚你的第三点,是我的错。
关于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你看下这个链接吧。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2009lianghui/news/200903/0312_5755_1057262.shtml
然后你应该就明白了。
可能是我比较白,您的有些话没看明白。
我总结一下以上:
1、茅于轼用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价格衡量创造的财富,并出现于他自己的理论论据中(这一点不能否定吧?),我说他这一衡量方式是错的(因为价格本身就有问题,所以你不要拿这个价格衡量财富)。
我以驳论据的方式批驳他,这是驳论文章的基本手法,有错吗?
或者阁下认为他的这条理论论据是对的??
我并没有说你这个错了吧?
我只是想进行下确认,免得不必要的争执罢了。
明确这点就好说了,我认为茅老的重点在于 “解决”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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