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晋王 发表于 2016-2-20 17:56 
thanks
还想问下,现在我们了解到所调查的地区村债基本化解完毕,主要依靠上级ZF拨款,基于此进行经验分析,我们认为村债的产生是传统体制下各级ZF或组织权责不一致 造成的。
简言之 上级ZF从农村拿走的太多,留下的太少,权力很大,责任很少。从农村拿走很多,但又不给农村做事,导致这些事要由力量本来弱小,而经过上级抽取后更加孱弱的村组织去做。教育,医疗,基础设施……能和经济或者财务方面近一点吗。
现在上层ZF和村组织权责再平衡 上级ZF负担起本该负担的责任,表现就是上级ZF大包大揽化解债务,这在乡镇企业不发达的中西部,村庄集体经济普遍落后、收入来源匮乏的情况下,加强资金上对村庄的支
持,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但这样分析下来更像一个公共管理方向的SRT,请问怎么能把方向往经济或财务上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