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无偿侵占国有资产不叫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从根本上维护一切合理产权。但是私有制却赞同一切经过公正交易的产权流转,它反对“生产资料国有制”,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产权并不单纯指现实地存在于工厂中的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质,它还以价值的方式存在着。因此如果将这些物质资料合理变卖,不应该算人们通常所说的“私有化”。要让国家死守生产资料国有制,就象要一个人死守一个死人为妻一样荒唐可笑。
答复:
西方人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私有制”同我们东方人(中国)所理解的“私有制”有本质区别。
西方文化中,企业产权仅仅为工厂主或部分股东所有,都属于私有制。所有的工人,所有的公民都能够拥有,才叫做共有制。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都属于私有制。
马克思反对“所有人拥有”这种“全民所有制”,那怕这些人都是工人与公民。因此,马克思的思想实质,实际上也是私有制的,因为他主张劳动者应该占有他们所创造的物质。
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西方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历史太深远了,对国人的影响太深了,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在中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入乡随俗,那时中国的俗也能在改革中和国际适应。
中国的历史文化和西方有很大差别,尤其是历史太深远了,对国人的影响太深了,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在中国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入乡随俗,那时中国的俗也能在改革中和国际适应。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到底指什么?是指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吗?这与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定义相吻合。另外一种是指计划经济吗?它倒很容易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相结合,从而产生一种更牢固的中央集权体制。如果是后者,那么它的入乡随俗只能是坏事。
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无偿侵占国有资产不叫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从根本上维护一切合理产权。但是私有制却赞同一切经过公正交易的产权流转,它反对“生产资料国有制”,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产权并不单纯指现实地存在于工厂中的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质,它还以价值的方式存在着。因此如果将这些物质资料合理变卖,不应该算人们通常所说的“私有化”。要让国家死守生产资料国有制,就象要一个人死守一个死人为妻一样荒唐可笑。
我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本身并不对立,也许我们理解的所谓公有和私有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你所谓私有应该就是个人所有,但是要知道保证公正交易的是交易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所有,简单的私有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认为如果私有可以做得好的就让他私有,如果公有做得好的就该让他公有。而建立一种保证所有制充分行使的制度才是根本所在。
你反对的生产资料国有制其本质并不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它的人并不能对它充分行使权利,而简单的将之私有化,问题未必就能解决,比如水厂,医院这些公共产品,不是简单的私有化就了之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制度的建立,而不在于公有私有。
还有你所谓合理变卖只是一厢情愿,没有好的制度约束,哪个交易你能保证是合理的?又有哪个变卖国家财产的时候说自己卖的价钱是不合理的?他们征求过所有者的意见了吗?没有,因为没有这样的制度和渠道。
我想如果这种私有制的定义是没有人会来反对的,包括马克思本人,但是事实上的私有制可比这个复杂得多。楼主的观点我基本同意,但是要避免出现张五常等人鼓吹的为了私有而私有。他们那种私有制和楼主说的私有制差别大去了,他们鼓吹的是无偿占有国有资产。
无偿侵占国有资产不叫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从根本上维护一切合理产权。但是私有制却赞同一切经过公正交易的产权流转,它反对“生产资料国有制”,因为任何人都知道,产权并不单纯指现实地存在于工厂中的那些用于生产经营的物质,它还以价值的方式存在着。因此如果将这些物质资料合理变卖,不应该算人们通常所说的“私有化”。要让国家死守生产资料国有制,就象要一个人死守一个死人为妻一样荒唐可笑。
我认为公有制和私有制本身并不对立,也许我们理解的所谓公有和私有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你所谓私有应该就是个人所有,但是要知道保证公正交易的是交易的规则,而不是个人所有,简单的私有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认为如果私有可以做得好的就让他私有,如果公有做得好的就该让他公有。而建立一种保证所有制充分行使的制度才是根本所在。
你反对的生产资料国有制其本质并不是公有制,因为公有它的人并不能对它充分行使权利,而简单的将之私有化,问题未必就能解决,比如水厂,医院这些公共产品,不是简单的私有化就了之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制度的建立,而不在于公有私有。
还有你所谓合理变卖只是一厢情愿,没有好的制度约束,哪个交易你能保证是合理的?又有哪个变卖国家财产的时候说自己卖的价钱是不合理的?他们征求过所有者的意见了吗?没有,因为没有这样的制度和渠道。
公正的交易规则必须建立在真正的私有制基础,否则,所有交易规则都必然是不公正的。就算政府部门来制订这种规则,也是不公正的,因为这种政府规则脱离所有权人的情况与诉求。
我所说的私有制是指“人们对自己创造的物品具有所有权”,这里的关键是指“创造”,没有对创造物的合理归属,则根本不可能有创造与创新存在,那么社会就不可能得到发展进步。至于其它问题,那是另外一些次要问题了。比如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与这里的私有制思想没有太大关系。
问: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制与原始氏族公有制有何不同?
原始社会没有任何私有,一切为社会人们共有。是真正的公有制。
马克思所说的公有制社会,社会中仍然存在大量的私有(比如: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社会,现在的南街村)。仍然是私有制社会。
真正的公有制社会就是共产主义社会。
(个人认识)
ruoyan 发表于 2010-9-7 22:40
在此试图对私有制进行另一种定义:私有制就是指人们对自己创造的物品拥有所有权。
自己定义,自己论述。可惜的是,私有制并非是这个涵义。一个强盗或骗子,完全可以将一个农民创造的物品强占为强盗或骗子的“私有”,这也是私有制,而且是现实中比比皆是的私有制。你凭什么把这些排除?在一个开始就错误的基础上论述再多,又有什么意义?
hhj 发表于 2010-9-8 07:54
有一点头脑才懂得分析问题的。私有制绝对不是你所说的这种强盗行为,恰恰相反,私有制能够防止这种强盗行为。懂吗?我对私有制的创造性定义,恰恰就是为了防止随便侵占别人私有财产的行为。当然,属于国家的财产也是私有制所要保护的范围。而所谓公有制反而引出太多的强盗与骗子。
毫无头脑地接受别人传给你的陈旧意识形态,这有什么出息?!
ruoyan 发表于 2010-9-8 08:55
私有制是什么与应该要什么样的私有制是两个问题。
前者是实证,后者是规范。你的“创造性”定义,只是摘取了私有制的部分外延,是一种片面理解而已。
“属于国家的财产也是私有制所要保护的范围”——你这里说的是产权,但不是私有产权。私有的概念不是“只要有主体所有”。私有只能落实到个人。按你的这种说法,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就是一句废话。开始混乱,为了维持,也只能继续混乱下去。
在此试图对私有制进行另一种定义:私有制就是指人们对自己创造的物品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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