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的同时,总耦合各种那样的三农问题。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一直是市场的难题,如何处理好ZF与市场的关系,如何保障农民收益和权益,有很多需要做的尝试和改革实践。
土地不仅仅是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虽然最近这些年,农民家庭年收入中外出打工比重更大),而且土地也是农民的养老保障,而且土地的收益是越来越差了,虽然ZF已经不对农田征收粮食税,还提供补贴,但农民的生活水平同城市人的生活水平差距越来越大了,而这种差距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如何进一步提升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甚至尊严?土地确权凸显重要。土地分为农地(耕地)和建筑用地,而对于农村土地集经营权、所有权和承包权,而往往农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呢,就很难实现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以及入股等方式带来的收益,正所谓“耕者有其田”,其实更多的是有田却无权,这里的权,指的就是所有权。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有着很多的故事,大体上有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1988年,这十年称为黄金十年。在1978年---1983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中央政策认可,粮食总产量从4000亿斤增加到8000亿斤;1983年---1988年,进行有关推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主要是乡镇企业突起和“乡政村治”。
第二阶段,1988年---2002年,曲折的十五年。1988年---1991年,联产承包的双层经营;1992年---1997年,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转制和重组;1998年---2002年,进行农村城镇化,并开始了“圈地”。
第三阶段,2003年---2007年,历史跨越的五年。进行“税费改革”、“新农村建设”: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
2008年以来,开始了新一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如山东枣庄的“一证一所一社”,即村集体拥有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但更多是政策性导向下的农村土地改革。
承包地现状
1) 人均耕地少,农户对土地依赖性强,城乡土地收益差距大;
2) 承包地规模小、质量较低;
3) 承包地流转市场不规范、意识形态层面;
4) 承包地流转途径比较单一。包括自己或亲朋好友(转包)和ZF或中介组织(出租);
5) 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主要因为a)相关体系不健全;b)农民自身法律意识薄弱。
承包地改革路径
现阶段,承包地流转主要的制约因素就是土地的不稳定性,也就是产权不明晰。此外,城乡收入差异的根源在于:1)农业占GDP比重越来越低,不足10%;2)户籍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民向城市流动,得不到相关的制度保障。
而研究农村问题的同时,其实也就是研究城市化问题,换句话说,分析承包地流转问题也就是分析城市化背景下的农村问题。
改革的基本原则:两条路并行不悖,三权分置。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归纳之下,承包地流转现状改革路径主要有:
土地合作社。指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的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把家庭承包土地(或林地)的经营权采取入股、委托代耕和其它流转方式进行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的农村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
土地合作社是对家庭经营模式的创新。主要是现行的家庭经营模式无法回避三个方面的矛盾:(1)家庭小生产与规模效益之间的矛盾;(2)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3)农业基础设施滞后与现代农业要求之间的矛盾。
规模化经营,改变细碎化,反“公地悲剧”。一般的农田按质量分为好、中、差三类,农民分得的田中三类田都包括,种田是碎片化的,而且“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样就难以实现规模效应。而例如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工商企业进农田之类的新型经营模式,可以有效规划农田使用,以期达到最优化效应。
良好的愿望不易成就较好的结果,个人理性并不意味着集体理性,在通牒博弈的农村里,高级的制度设计也需要各个农民以及ZF、城市人的努力,不然“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可能只能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