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jdkj 发表于 2016-4-12 18:25 
斯蒂克利茨认为可以采用分权制。
自由人联合体就是由劳动者联合体充当资本家的所有制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实际上提出了自由人联合体的整体方案,虽然他并没有这一方案并没有涉及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细节。但相关论述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在这里,我们首先来了解马克思的有关论述,然后再根据这些论述推导出自由人联合体的具体的细节。
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股份公司),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相互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即直接的社会财产。
《资本论》第三卷P494
在这里,马克思说资本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就是说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即劳动者拥有全部的资本,也就是说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充当资本家。
既然在这里即自由人联合体中存在着资本,那么这就意味着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我们不能设想没有商品货币关系,怎么会产生资本关系。既然存在着商品货币关系,那么这就意味着商品不一定是按照价值来交换,也就是说商品可以按照偏离价值的价格来交换。
既然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存在着资本关系,那么这就意味着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存在着劳动力商品关系。因为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是劳动力成为商品。那么现在的问题是谁是劳动力的卖者,谁又是劳动力的买者?既然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拥有全部资本,那么劳动力的买者就自然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既然劳动力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那么劳动者的卖者自然就是劳动者个人。因此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存在着这样的劳动力商品关系:劳动者联合体将工资即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支付给劳动者个人,劳动者个人就将自己的劳动力支付给联合起来的劳动者。这样一来,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便形成这样的雇佣关系:每一个劳动者都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即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
既然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是资本家,而每一个劳动者都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雇佣劳动者,那么在自由人联合体中,便存在着下列规定:1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有权规定自由人联合体的管理结构。由于自由人联合体和股份公司类似,所以它可以采取类似股份公司的管理结构。2由于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是资本家,因此他们有权任命和随时撤换任何一个管理者。3由于任何一个管理者作为劳动者不过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雇佣劳动者,因此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有权监督任何一个管理者。4包括管理者在内的任何一个劳动者的工资都由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和每一个劳动者协商决定。
在劳动者联合体中,每一个劳动者都是联合体的成员,因此劳动者联合体是由所有的劳动者联合起来的结果。由于劳动者联合体是资本家,因此每一个劳动者作为联合体的成员都拥有类似股东一样的权利。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每一个劳动者都拥有平等的知情权和表决权,也拥有充分的发言权。但是每一个劳动者拥有的分红权是不平等的。(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如何分红,将在后面论述)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只有劳动者才拥有类股东的权利,而非劳动者则不能拥有这样的权利。因此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联合体的成员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一个社会成员如果被劳动者联合体雇佣,他便成为劳动者,而这个劳动者便自动成为劳动联合体的成员,也就是说拥有类似股东一样的权利。一个劳动者如果被劳动者联合体所解雇,那么他就自动地被劳动者联合体除名,也就是说丧失了类似股东的权利。如果一个劳动者退休或辞职,这就意味着他不再是劳动者,这样一来,他就不再是劳动者联合体的成员,也就是说他就丧失了类似股东的权利。另一方面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劳动者不能转让自己的类股东的权利。因为一旦转让实现,就破坏了非劳动者不拥有类股东的权利,劳动者拥有类股东的权利的规定。
劳动者联合体要成为资本家,首先要拥有货币。劳动者联合体向每一个劳动者支付工资,这样每一个劳动者的一定期限内的劳动力就属于劳动者联合体了。劳动者联合体用货币购买生产资料,这样,生产资料就属于劳动者联合体了。在劳动者联合体的支配下,属于他们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就可以结合起来。当这些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并生产出产品,劳动者联合体就可以把这些产品当做商品出卖,这样,劳动者联合体就又得到了货币。但是这个货币额大于劳动者联合体用于支付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商品的货币额。这样劳动者联合体便获得了利润。
劳动者联合体获得的利润不能全部都分配给它的成员,因为它必须把自己获得的利润的一部分用于积累。在确定了积累和分红的比例之后,劳动者联合体就可以把红利分配给自己的成员了。我们知道在股份公司中,如果股东之间拥有的股权份额时平等的,那么他们获得的分红也就是相同的。如果我们假定劳动者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拥有的股权是相等的,那么每一个劳动者获得的分红也必然是相等的。但是这样分配分红是不公平的,因为每一个劳动者为劳动者联合体作出的贡献是不一样的。要想按照每一个劳动者所做的贡献分配红利,只能这样来分配红利:由劳动者联合体即全体劳动者来决定每一个劳动者的红利。具体的说,首先提出一个分红的方案,然后由全体劳动者的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每一个劳动者都是雇佣劳动者,也是股东,或者准确的说,类股东。因此每一个劳动者的个人可支配收入包括两个部分:扣除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之后的工资和扣除税收之后的红利。
劳动者联合体拥有的资本并不是私人资本,而是社会资本。这是因为任何社会成员只要成为劳动者联合体的劳动者,就会无偿地获得除分红权之外的平等的资本所有权,而任何劳动者联合体的成员只要不再是劳动者,就会丧失这种除了分红权之外的平等的资本所有权。
因此自由人联合体所拥有的资本不同于私人资本的地方至少有这些不同1私人资本的形成需要私人的投资,任何私人只要进行了投资,就可以成为资本所有者即资本家或股东。但是自由人联合体的资本只要社会成员成为劳动者联合体的雇佣劳动者,就可以成为劳动者联合体的成员,进而获得除分红权之外的平等的资本所有权。2私人资本在形成之后,不论私人资本所有者是否劳动者,也不论其投入了多少劳动,都可以按照其投入到企业的资本的比例获得利润。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只有劳动者才能获得资本所有权,而每一个劳动者获得的红利只能按照他所作出的贡献来分配,而不是按照投资的比例来分配。3私人资本的所有者,可以将资本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他人,而在私人资本所有者死亡之后,他的资本或者按照遗嘱和法律进行继承。而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劳动者联合体成员是无权转让自己拥有的资本所有权的,而非劳动者是无权获得资本所有权的。因此在自由人联合体中,根本就不存在资本继承的问题。
现在仍然存在着这样一个问题,自由人联合体的资本从何而来?劳动者联合体的资本可以通过国家投资获得,也就是把国家的资本转化为劳动者联合体的资本。由于自由人联合体的资本可以由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拥有,只要这个成员成为劳动者联合体的雇佣劳动者就可以了,因此国家将资本转化为劳动者联合体的资本,就是把资本交给社会,交给社会中的劳动者,而不是交给私人。在中国,劳动者联合体可以通过改造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来获得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