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资本化、财政激励与地方公共服务提供---基于我国35个大中城市的实证分析
作者:汤玉刚、陈强、满利苹
期刊:经济学季刊,2015(10)
摘要:本文旨在验证公共服务资本化的时序特征。该时序特征与地方收入制度相结合,对地方公共服务提供激励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实证发现:交通基础设施能够在土地出让之际资本化到出让地价中,而更多种类的公共服务能够在住宅销售环节资本化到放假中。该时序特征解释了土地出让收入模式下的公共支出结构偏向问题。建议,改善和完善以土地租税为核心的地方自住财政收入体系,有利于理顺地方公共品提供的财政激励。
研究进展:用脚投票理论--要素流动和辖区间竞争对地方公共服务提供过程的影响机制;
用手投票理论--民主对地方公共服务提供的影响机制;
中国式财政分权理论--地区间资本竞争在政府预算的同时,对地方公共品提供产生了结构性扭曲;
政治晋升锦标赛理论--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
本文的分析视角---地方收入制度决定地方支出行为;
(1)如果地方政府能够从随市价变化的存量土地租金中汲取收入,其收入最大化动机必然激励政府将支出安排到能够 最大带来土地租金的地方,而土地租金本质是对公共服务的市场评价;
(2)增量型租金--土地出让进收入是交易型的一次性收入,地方收入实现的时点会影响地方公共品提供机理;
地方政府追求“土地出让金”收入最大化与最求存量土地租金最大化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支出行为模式
土地出让之前,地方政府公共投入形成的土地增值能够很容易地被土地的所有者捕获;
土地出让之后,地方政府没有有效的价值捕获工具回收因增量(边际)公共投入所形成的土地价值增值;
凡是在土地出让之前能够资本化到地价中区的公共产品,地方政府有足够的激励区提供公共品;
凡是土地出让后,依附于地块的任何增量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提供乃至原有基础设施的边际改善,地方政府面对的财政激励是不足的,尽管这些边际提供或改善为居民需要。
层次1:公共服务的增量和存量都会通过资本化效应影响土地价值和住房价值;
层次2:财政变量资本化产生的土地增值能不能激励政府(最求财政能力最大化)提供公共服务,取决于政府是否具有回收公共投入成本、捕获相应土地增值的财政工具。
中国的现状:地方收入中仅有增量的土地出让进,没有针对存量土地的租金收入或者房产税;(消费环节+土地出让环节)
政策含义:从土地出让制向土地年租制或房产税体制转变,有利于消除地方支出行为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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