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列光 发表于 2016-4-18 00:22 
如果仅仅从收入等于支出角度,收入与支出自然是平衡的。但是,收支平衡,并不是经济出清的平衡,而是同一 ...
另外,先生的公式,因为有收入与支出,不考虑蓄储不符合实际,当然,我的个人见解,不当之处见谅。



[em27]
在流通货币逐渐减少的前提下,如果交换价格是供求双方的市场定价,或者说,如果交换价格体现市场主体的共同意愿,则全场出清,一般均衡。
换言之,一般均衡允许货币的存款、积蓄、窖藏,但是任何交换价格得是市场定价,是共同性定价,而不是独立的自由定价。
再换言之,对利润的追求,必然违反供求双方的市场定价,必然是独立的自由定价,必然是不完全的市场定价。或者说,供求双方的市场定价必然否定对利润的追求。
例如说,按照供求双方的市场定价,任意某人张三有货物100件,应该定价为5元,
那么,此时,市场定价5元要么等于张三的单位货物成本a;要么小于成本a;要么大于成本a,即有利润-----但是市场定价下,一是不大可能有利润,二是在服从市场定价的前提下,即便有利润且有货币窖藏则也会全场出清。说来话长,这里就省略了。
这里为简便,设只有2种情况,即一是等于成本,二是小于成本。那么市场定价等于成本的情况,能够说明大于成本时的情况。
此时引入追加的条件:大家共同约定,供求双方的市场定价,必须大于等于生产资料成本。
换言之,如果货物是生产资料,有生产资料,则至少考虑生产资料成本来市场定价。如果货物不是生产资料,不含有生产资料,而是劳务之类,则按照市场定价出售。
那么,当这5元市场定价等于成本,则按照成本价出售。此时全场出清,一般均衡。
那么,当这5元市场定价等于成本,则张三不会接受市场定价的,而是选择独立的自由定价。
-------设单位货物成本=a=市场定价5元,
---------如果按照市场定价5元出售,此时收入=100单位*5元=500元,利润率=0,利润收入=0,成交比100%
-----------在追求利润且持续追求利润的前提下,张三会选择0利润率基础上来提高利润率,降低货物销售收入,降低成交比,人为产生货物的积压。
假设张三违背市场定价,人为提高市场价,0利润率基础上产生利润率1%,设成交比因此降低了2%,即成交比=98%,
此时总产值=100*5*(1+1%)=505元,
此时实现的货物出售收入=100单位货物*5*1.01元*98%=494.9元。
此时实现的利润收入=100单位货物*5*0.01*98%=4.9元。
此时,产值过剩=505-494.9=10.1元,货物过剩2%,即2单位。
那么,此时张三获得了利润收入4.9元,产生过剩10.1元,即2单位货物积压。
那么,面对2单位的积压货物,张三有2个选择,一个是在下期继续出售,另一个是在当期降价销售,价格歧视,即按照市场定价5元来出售。如果降价出售的话,是可能全场出清,一般均衡的。
这里为简便,这里按照追求利润且持续追求利润的假设,把降价出售这一种选择省略了,规定不能降价出售。
那么,显然,全场不能出清,不能实现一般均衡。
那么,为什么省略价格歧视、降价出售这一种选择呢?
因为,就微观个体来说,这是可以的。
因为,宏观来看,资方不会在0利润率基础上仅仅提高1%的利润率,也不会把总积压全部降价出售,且降价到相当相当低的地步,也不会抛弃巨量的过剩总产值的(以成本加成利润率来核算的),这损失太大了。
假若资方把总积压全部降价出售,降价到必然出清的地步,那么,以后就没有人买东西了,都等待倾销的那一刻了。
所以,资方即便为了保持住成本加成价的水平,那也不能倾销。资方的整体性倾销,完全是一锤子买卖,下期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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