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下婚姻的本质吧:我个人认为婚姻及其形成的家庭的本质就是——最简单和稳定的共产共享结构和单元!
这个共产不仅包括常见的物质财富(还是各尽所能式的),还有寻求精神共鸣(理想婚姻);更重要的和劳动共产的不同的是,共产“生命”,而这个“生命”的本质是双方生命的延续(我狭隘的叫其为“来生”;而把父母称为“前世”)。
当然共享也就是在家庭财富内的“按需分配”;进一步的是精神共享(喜好、朋友、交际等,从而有助于产生精神共鸣);而更进一步的是“共享生命”(说好听点叫,“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当然这是“理想婚姻”,但是现实中是大量存在的!
退回来说下现在社会的婚姻状况就不难发现:大量的婚姻是为了共享物资财富;前提还不是共产物质财富。
而作为回报共产“生命”(自然有看清本质的人,直接来个“借腹生子”)。
进而由于目的原因,婚姻财产问题也纠结各方(故法律要调节婚前、婚姻、离婚等状态下的财产分配)。
而更进一步的“精神”共享,几乎成了敏感话题(通讯、朋友、社交);自然不可能有“精神共鸣”(当然也就不可能是理想婚姻)。
再后面的“共享生命”就是玩笑了,结果只有“大难临头各自飞”!
而马列的“共产主义”理论上能实现的就是类似“理想婚姻”内的“共产共享”(注:不仅仅是共产)!而“按需分配”,只是一个大饼——因为人的欲望是不断不停的发展的,自然需求也是不停发展的;既需求是永远无法满足的。
而现实中,理论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最小单位——“理想婚姻”都不是非常普遍;而要让社会实现准大型的“理想婚姻”,怎么可能?
当然由于“婚姻”这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单元的代表性,我们也能从其普遍存在的情况,窥探社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