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与理论:哈贝马斯批判——《资本论》中的历史唯物主义问题
Action and Theory: Habermas' s Criticism——the Historical Materialism Problem in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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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级,行动,科学,从中可发掘出来的显而易见的联系就是:社会阶级理论是历史行动与科学的真正统一。这是“社会科学”应获得的基本意义,也是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最后两句话的寓意所在:“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某种意义上,行动和行为本身是不同的,其不同之处在于这些“行动”(或行为规则)是可以归整的,“言语者把三个世界概念整合成一个系统,并把这个系统一同设定为一个可以用于达成沟通的解释框架。”[2]但与哈贝马斯不同,马克思没有依赖普遍的语用学和采用解释学和现象学的立场,即不是从直观的个体交往活动中提取出“一种社会进化理论”,而与之相反,采取了历史实践的、发生批判的工作方法。这样,通过“实现哲学”和进一步的“实现科学”的行动,语言就处在了行动的末梢状态中,而阶级上升为行动的始源的规定。这本质上是政治经济学对象的理论生产过程,而事物的本质从这些工作方法中显露出来,并提示给我们以有关于“历史生长运动”的真实轨迹。
[1] 《马恩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7页。
[2] 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9页。
【作者】 许光伟; 
【机构】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 《资本论》文本的一个突出的特质是表达行动内涵。《资本论》中的行动理论在意蕴与模式上和标准的社会学理论相比,特质规定是丰富的阶级实践工作内涵。这种研究具象出“实践态的历史唯物主义”。与之类似但内涵逻辑殊异的是哈贝马斯努力建构的“交往行动的理论”。后者和经济学上的新制度主义理论废墟相类似,其带来了哲学上的“科斯问题”:试图从行动图型上抹掉“生产关系—交往关系”的构造。这是对行动与理论统一关系的严重背离。在具体理论构建上:哈贝马斯的问题还在于过多强调了交往和其他行为模式的差别,而较少注意它们的结合和统一;与之相反,通过运用“整体范畴”,各种行为模式在《资本论》中艺术地结成一体。因此,是否追循“行动如何可能”,从而实现阶级、行动、理论科学的实践统一,是马克思和哈贝马斯进行理论生产的一个根本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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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本论》; 行动; 理论; 阶级; 科学; 历史唯物主义; 实践; 批判; 
【文内图片】
【基金】 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资本论》与中国经济学实践创新研究”(15YJA790073)
责任编辑、校对:艾岚
附注:
本文可看作《保卫资本论》“写在后面”。该著全名是《保卫<资本论>——经济形态社会理论大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因为反复修改的缘故,当时未及放入其中,现在及时整理出来,以飨读者。
许光伟;
参考文献(References):- [url=](1)不可否认,马克思无疑是首位系统提出客观存在批判任务的人类学家、历史学研究者和理论家。依托《资本论》理论实践,历史唯物主义以不同形式强调了以下几点工作内涵:第一,突出了“行动范畴”的语言生产,而高度强调了理论语言在来源上的客观性;第二,采用大写逻辑构造方式,以生成性规定统一阶级、行动、语言,这种研究越出了语言本身,构境出“真正的实证科学”——阶级与行动内在统一的历史科学;第三,通过“唯物主义的辩证法”(作为“历史学科方法”)和“唯物主义的发生学批判”(作为“历史工作逻辑”)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完结了理论实践的“意蕴”;第四,整体采用历史实践的、发生批判的工作方法,谋求规避“解释学”“现象学”,实现“哲学”和“科学”的行动;第五,把对“行动的发生”的研究置于优先位置上,而谋求关于社会客观批判的“行动理论”。[/url]
 - [url=](2)《市民社会的哲学话语:黑格尔与哈贝马斯》一文将其关系确定为:“二者都从‘需要’问题切入对市民社会的探讨,然而,由于所立足的哲学范式与时代背景不同,他们虽然都强调市民社会与国家相分离,但是对市民社会的基本内涵、市民社会的限度、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以及如何对待市民社会等问题的理解上又存在着显著的区别。”根据这种睿智的划分,黑格尔可称为“保守主义的市民社会捍卫者”,其从经济维度界定市民社会,并理解为“需要的体系”,开辟了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现代模式。与之相反和对立,哈贝马斯——作为“自由主义的市民社会”批判的代言人——则从文化意义上规约市民社会,视之为“话语交往织构的社会文化体系”,试图一举实现市民社会研究的全面现代转型。(王磊:《市民社会的哲学话语:黑格尔与哈贝马斯——基于“需要”问题的分析》,载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url]
 - [url=](3)(4)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英译本序,1989年版,第1、10页。[/url]
 - [url=](5)(42)(48)(49)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152、155-156、197、197页。[/url]
 - [url=](6)很显然,这种话语变革的行动试图回归的是康德传统的知识论,试图求得“行动理论”与“知识理论”的合谋。这种极端性的解释学路径势必导致以“重建唯物主义”为理论行动的口号。与之对应的实践根基是,“20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渡过了经济危机走向‘复苏’,而苏东社会主义却被资本主义‘不战而胜’。现实的反差必然导致理论的反思。历史唯物主义批评家们如雨后的毒蘑菇,纷纷破土而出。”所以,“纵观西方思想史,我们会发现,哈贝马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新组合或重建,并不是一种孤立行为。哈氏的行为既是其个人思想的表现,更是对时代思想境况的折射。”(沈江平:《解释学与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载于《江海学刊》2014年第6期。)[/url]
 - [url=](7)(41)洛克莫尔:《历史唯物主义:哈贝马斯的重建》,孟丹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7、237-243页。[/url]
 - [url=](8)(12)(16)(37)(38)(40)(50)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第一卷),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42-143、89-90、95、84、274、100、99页。[/url]
 - [url=](9)王金福、冯建华:《历史唯物主义与解释学》,载于《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url]
 - [url=](10)帕森斯:《社会行动的结构》,张明德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765页。[/url]
 - [url=](11)马克思的词典中可能没有直接安放这个词,他更多是用“社会客观批判”表达它的涵义,其在工作内涵上或可就对应了“历史理性”这个词。[/url]
 - [url=](13)(15)(23)(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1、221-222、108、106页。[/url]
 - [url=](14)海里希、魏小萍:《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其同古典经济学的四个决裂——海里希教授访谈》,载于《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7期。[/url]
 - [url=](17)于是,哈贝马斯使用了“理性的狡黠”。哈贝马斯提到,“目的行为理论来源于新古典主义奠基者对于经济学行为选择理论的论证,以及冯·诺伊曼(Von Neumann)和摩根斯坦(Morgenstern)对于博弈论的论证。在社会科学理论发展过程中,规范调节的行为概念获得范式意义,要归功于涂尔干和帕森斯,戏剧行为概念获得范式意义则是戈夫曼(E.Goffman)的功劳,而米德(G.H.Mead)和后来的伽芬克尔(H.Garfinkel)则使交往行为概念具备了范式意义。”(《交往行为理论: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第一卷),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5页)但这并不是客观的。因为从行动模式的规定的实际形成看,《资本论》全部涉及了上述“四种行动类型”,即由四卷结构所对应的资本的统一化的“行动的理论和范畴”。只不过,马克思没有采用语用学的工作体例。他相反强调的是:“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url]
 - [url=](18)许光伟:《〈资本论〉的逻辑究竟怎样练成?——我如何写〈保卫资本论〉》,载于《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2015年第8 辑。[/url]
 - [url=](19)王亚南:《中国经济原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版,第155页。[/url]
 - [url=](20)《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url]
 - [url=](21)遵循刚刚兴起的资产阶级科学传统,马克思把《资本论》区分成“理论部分”和“历史部分”,但后一个历史分明是“理论史”,是理论批判的自我认识形式——按照通常的说法,它构成了各门专业经济学的“概念”和“语言”;真正的历史是立在理论背后的规定,它生产出理论,相应产生了语言规范。[/url]
 - [url=](22)陈俊明:《〈资本论〉论经济行为的特征》,载于《海派经济学》2013年第2期。[/url]
 - [url=](24)(25)在一些人的眼里,这些资本的行动是“自发的”,又抑或是“社会自觉的”,观点中夹带了浓厚的解释色彩,往往倾向于将之归结为某一行动类型。但是事实其实恰恰与之相反。资本的行为规则是多变和过程化的。因为,“利益”是物格化的、亦是人格化的,既是客观的范畴、又是主观的范畴,既是直接个人的、也是社会历史的。这些行动者规定,可以说,分别是从“道”(时间运动过程)和“德”(空间运动过程)方面完成了对资本本质的大写字母意义的逻辑刻画,同时又是阶级行动意蕴的运动过程的历史描绘与知识摹写。毫无疑问,其显露了“生产关系—交往关系”的社会历史的发生学,是对它的整体询问。这个构造是锚定在“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过程分析中的一个“行动构图”。因此,系统学意义的刻画深化了人们对于对资本行动特征的认知,彰明了《资本论》中蕴藏的方法的大写规定。作为利益当事人和行动者,资本在行动类型上或者是一心为私利着想的“实业者”,或者是社会瞩目的“公众人物”,或者是乐此不疲的“交往者”,或者是“舞台明星”(善于化妆的戏剧演员)。他们并非彼此对立,而是一脉相承,彼此相互衍生。行动者的多个行为特征是统一社会设施上的多种阶级关系表现,他们服从一个总体行为特性:从工人手中社会历史地夺取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url]
 - [url=](26)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论功能主义理性批判》(第二卷),洪佩郁等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页。[/url]
 - [url=](27)阿尔都塞:《马克思主义与阶级斗争》,吴志峰译,载于《新史学》2015年第14辑。[/url]
 - [url=](28)哈贝马斯试图否认这一点,例如他的声明:“物质再生产的过程,只是根据行动主体的展望表现出来的,这些行动主体有目的地研究他们的状况,在这里——社会再生产联系的一切反直观方面,都变得模糊了。”亦即,“如果我们把社会统一完全理解为‘社会的统一’,那么……是以交往行动为出发点的,并且把社会构思为生活世界。”(《交往行为理论———论功能主义理性批判》(第二卷),洪佩郁等译,重庆出版社1994年版,第203-204页)而这种否认使之成为了哲学上的“科斯问题”。因为,“通过严格追寻现象学的财产关系构造,这样,科斯及其代表的学派俨然立于现象废墟中了。”其全面走向物象科学,使“研究对象规定的彻底颠倒”;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理论废墟”,“也就是力图把‘历史主义对象’全部吸干吸尽,全部替换以‘物象研究对象’,相应使历史存在(规定)全部被置换为物象存在(规定)。”(许光伟:《废墟中的景观:新制度主义批判》,载于《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url]
 - [url=](2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url]
 - [url=](30)(31)(34)《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00、1002、390-392页。[/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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