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谢百三称:为避物业税 百万人会离婚!
假定政府规定第二套房必须征物业税,第三套更要征税,为了避税,为了给小孩留下房子,一定会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个家庭闹假离婚,造成离异后的户均少于2~3套房。夫妻小孩还是一家人,晚上非法同居在一起,但法律上早已妻离子散了。也许有人会说:“要相信群众,老百姓觉悟没那么低!”但是,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老百姓真会这么干。
我认为,这不是没有可能!有报道不是曾经指出过,有一个村要拆迁,为拿到更多的拆迁费,就掀起了离婚高潮!这确实要看,政策怎么制定。
现在只是说“研究开征物业税”,其实,据我的经验,还早着哪!我1996年应财政部之邀,参加个人所得税修改,就是我说得“亲自写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那一稿,到现在还没有出来!
王仲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