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龚瑞在2005-9-30 19:25:54的发言: 看了楼上各位的建议,还没有哪位能够比较好的解决搭便车的问题。
我做一个猜想,能否用“俱乐部”的理论来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让地域相近、或者消费类型相近的消费者组成私人俱乐部,同移动公司展开谈判,由俱乐部成员集体负担这部分费用。
第一,采用记名、可排他的俱乐部形式,例如一个学校里的学生,大家通过一张权力委托书的形式将权威委托给自己学校的权力代理人。像移动公司、电信等展开谈判,集中解决问题。
第一,同移动公司、电信的争端解决方式,不能够采用诉讼。首先法律上有障碍,其次执行起来麻烦,搭便车问题也会严重,不能够根据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通公司展开针对性谈判。采用双边谈判的方式会相dui较好。
不知各位以为然否?
这位壮士,在下初学者,想请教的是,维护消费者权利最佳的途径应该是卖方充分竞争,但我们讨论的是生活中的制度,大家都是从消费者主动维权出发的,这里面最关键的环节是否是"避免搭便车现象导致的失去维权的激励"
就拿话费来说,系统出错是偶然的,不一定都是批量同步的,当A发现自己的话费有问题时,他首先不会想要先找到若干个同命相连的X,实际上也没法找.因为每个人对自己话费出错,被恶意克扣风险的预期是不同的,但都很低,即便很高,也低于成为一个俱乐部会员的成本.这样的俱乐部很难成立.
实际上,与商家没有其他利益冲突的零散消费者不在乎他人的搭便车行为,有时候,即便有了先行者,后来人也许因为"麻烦,不值得"而放弃搭车
总之,我感性的觉得维权的中心不在搭便车上,只是感性判断而已,还望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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