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在北京,计划在国外南亚某国开设一个子公司,我们计划通过子公司买个办公楼约300万美元,其他可能还会购置一些不动产,新设子公司初步计划400-500万美元这么个规模。因为公司的资产由equity +liability(loan)组成,经请教律师,律师说没必要全部的500万美元通过国家三大衙门(包括外汇管理局)批复后打到国外子公司账号(需要外国央行批准后才到子公司),你可以用少量的资本金(满足公司注册的最小paid-up capital)就可以,其他的通过贷款(他说的是不是股东借款,还是第三方银行银行提供的贷款)来组成。能给一点解释吗?不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