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阶级能成为对内民主对外专政的混合体吗?
——马克思政治理论中的一自相矛盾之处
马克思列宁主义对资本主义民主有一个基本的看法,就是,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是少数富人享有民主,马克思还不无嘲讽地说,资本主义民主,就是允许被压迫者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压迫阶级中的哪些代表在议会里代表和镇压他们。
说资本主义民主是少数人的民主,其实就是说,无产阶级和大多数人享受不到这些民主权利,而享受不到民主权利的人,就是被压迫的人,就是被享受到民主权利的人压迫的人!因此,马克思总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关系,就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进行专政,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机器对无产阶级进行专政。
可以说在马克思和列宁主义的政治理论里,资产阶级就是一个混合体,是把民主和专政结合在了一起的政治混合体,这样的资产阶级混合体在其内部实行民主政治,对其外部的其他人员实行专政。资产阶级的这种专政和民主混合体的形象,也是后来的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的形象,无产阶级也同样是在其内部实行民主,对外部的其他人员实行专政。上升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在政治上取代了资产阶级,却继承了资产阶级的这一历史遗产,继承了资产阶级的团体政治特征。当然,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中,这种对阶级团体政治特征的继承,是一种历史的和逻辑的必然,既然推翻的是其他阶级对本阶级的专政,那么,自然要对被推翻的阶级实行专政,不实行专政,就会面临被推翻阶级的反扑,从而导致革命的失败。
因此,根据马克思的政治理论,只要存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就会存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专政和反专政的斗争,在这种斗争进行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内部都实行的是民主制度。高度的阶级内部的民主和对外的严酷的专政将成为历史发展的普遍的图景,将会成为指导人类现实政治生活的基本的准则。
那么,一个阶级对内实行民主,对外实行专政,是符合事实的科学结论吗?是否存在这样的政治实体,是否实际存在按照这样的混合体原则组织起来的国家?理论上是有的,实际上没有却被认为有的情形也是有的,实际上不存在却被人强迫他人承认它存在的情形也是有的。我们不得不考察一下该结论在理论上是否成立,同时当然要用事实对其加以佐证,来看是否能够按照这样的原则组织起来一个国家并能真正实现这样的原则,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
我们说,一个阶级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理论上是有的,只是说,这样的结论只是一个结论,是一个理论,具有理论形态,而不是说,这个结论可以得到其他理论的支撑从而获得其成立或者实际可行的证据。注意,理论上有的,并不是指其在理论上一定是科学的,或者说是正确的。毕竟错误的理论,也是理论上是有的,也是具有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是存在的,但是该理论的准确性,并不是因为它本身号称自己是科学的理论就能得到保证,再科学的理论也要在被理论与实实践检验后才能获得正确与否的评价。
注意,这种对理论的检验和评价,不是由该理论的提出者强迫他人按照该理论提出者自己的想法去检验,而是要让他人用自己认为合适和科学的方法去检验,不允许他人按照自己认为合适核科学的方法去检验,强迫他人只能按照这样的方法或者这样的规则去检验,那不是对理论的检验,而已经是强迫他人按照自己的理论去实践了!一直感到英国和法国那些空想社会主义者的伟大,他们在提出自己的主张和具体措施后,总是很谦逊地说,我的主张的正确与否,还要得到大众的检验,我只是努力提出我的看法。我不是立即要实现我的主张,我的主张如果是正确的,那么怎么去实现它,可以有很多的办法,大家都可以提出自己认为正确的办法。我把这提出各种具体办法和检验我的主张对错的任务交给大众。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这种谦逊在某种程度上,是有些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所不能及的,他们不仅提出自己的看法,而且还强迫大众立即去按照自己的办法去实行。谁给社会造成的灾难大呢?我们谴责那种所谓的打着为了大众的利益强迫大众按照他的想法去改造社会的野心家。既然是为了大众的切身利益,为何不允许大众做出自己的选择呢?让他们自己去选,哪怕他们为自己选出的是损害他们利益的人,而现实是最好的老师,当大众看到自己第一次的选择有误的时候,他们一定会修正自己的错误,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决定!那么,谁在阻止大众做出这种选择呢!
一个阶级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作为一种理论,具有理论形态,同样必须得到其他理论的支撑从而获得其成立或者实际可行的证据,同样也必须用实践中的后果对之加以检验以便人们对其做出正确与否的评价。
那么,一个阶级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是否可以得到其他理论的支撑从而获得其成立或者实际可行的证据呢?既然要把民主和专政这两种完全不同的职能结合在一起,我们自然首先要看它们是否在逻辑上能够结合在一起,这种结合是否能和二者概念本身的内涵相协调而并行不悖,这种不同职能的结合,是否不会和二者概念本身发生冲突。这样,我们自然首先要从专政和民主这两个概念本身出发来进行考察和分析。
我们知道,专政本身就是一种准军事行为,是一种建立在行动高度统一和高度集中基础上的行为。凡是专政体制,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实行专政的群体必须对该组织的最高领袖绝对服从,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无法有效地对被专政方实行专政。
而什么是民主?民主不仅仅是每个人都有发言权,更是每个人都有按照自己认为自己正确的办法去进行选择和行动的权利。少数服从多数,只是民主的一个方面,而且只是一个最不重要的方面,少数人被允许去做不危害社会的事情但却和大多数人的意愿不一样他们愿意去做的事情,这才是真正的民主。
谁见过打仗时,在军队中发扬民主精神,让士兵人人发表见解,并让士兵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办法去作战的事情呢?在军事行动中,是有可能做到人人都有发言权,但是,绝对不会承认在命令决策做出后士兵都有各行其是的权利,士兵的无条件服从,是军事政体的基本行为准则。
作为政治制度的专政,它同样不承认个体有各行其是的权利,它也同样不会允许其成员在命令决策做出后不按照这样的决策去行动,要是你自己认为正确的行动造成危害全体的结果怎么办?要是你的行动的确不违背道德准则但却影响了专政体系的稳定该怎么办?在专政制度下,最高的利益就是专政本身的利益,而不是阶级成员的个体的利益。
专政本身和民主本身的不相容性,就决定了对外部成员实行专政的集团,不会在其内部实行民主。从民主和专政概念本身出发,我们就会明白,所谓的专政和民主的混合体是不可能实际存在的。
资产阶级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是不是在历史上存在?也就是说,专政和民主在事实上是否能结合在一起?这也是我们考察一个阶级可以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而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这一结论是否正确的基本途径。逻辑上的考察,必须和实际上事实上的考察结合在一起,才会让我们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马克思曾说,资产阶级内部竞争之激烈,把很多资本家抛入了无产阶级的队伍,于是,我们想到,既然如此众多的资本家都有被抛入无产阶级劳动大军的可能,而且已出现了那么多的资本家一夜之间成为赤贫,那么,为什么在这些人还没有成为无产阶级前,就行使马克思说的他们还是资产阶级内部成员时所拥有的民主权利,制定一部保护自己的法律以免让自己沦为无产阶级,或者制定一部保护无产阶级的法律以免自己沦为无产阶级后陷入被自己的先前的同行迫害的法律呢?假如,资产阶级内部真的是实行民主的话,他们是能够这样做的,为什么不呢?在激烈的竞争下,哪个资本家敢保证自己不会成为无产阶级的一员呢?
而当资产阶级内部的准无产阶级们能够发挥他们的民主权利制定一部保护自己的未来的法律的时候,我们能说,资产阶级会对未来的自己进行专政?而当这些因为巨大的偶然性而即将沦为无产阶级的资本家无法为自己制定一部保护自己的法律,又如何说资产阶级内部实行了民主了呢?这样一来,资产阶级成员本身的行为,就体现了这样的一个事实:资产阶级如果在其内部实行民主,就不会对外部成员实行专政,如果资产阶级对外部人员实行专政,它就不会在内部实行民主!哪个破产的资本家愿意自己专政自己呢?实际生活中,有这样的精神错乱者吗?
于是,我们就更会想到,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在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对阶级外部人员实施专政,对资产阶级是对内民主对外专政的混合体这一结论的科学性的检验,只存在一种可供选择的答案:或者它是科学的,或者它是谎言!
而民主和专政的结合,产生的只能是一个鬼胎!这个鬼胎的制造者想做什么呢?其实大家都知道!
原教旨马克思主义者有可能犯了这样的一个错误,他们把自由竞争(包括政治上的自由竞争)中的偶然的暂时的相对意义上的失败者,等同于了没有政治权利的绝对的长期的被压迫者,而把自由竞争中的偶然的暂时的相对的胜利者当成了享有绝对自由的可以长期为所欲为的专制主义和特权主义者。而当他们无法准确定位和描述人与人之间,胜利者和失败者之间的区别,当他们对自由竞争过程中胜利与失败的性质没有正确的认识时,当他们无法对人性做出符合事实和实际的把握时,他们的理论就会认人为地制造对立和矛盾,人为地制造仇恨!是不是到了该反思这种错误理论的思想根源的时候了?当然,完全的自由竞争不可能存在,但是,不可能存在的东西,并不是说我们不能去追求,并把它做到极致和更好!
于是,我又想起了一个问题:马克思的阶级对立理论,是要消灭具体的人,还是要消灭具体的制度呢?“在其主张废除的事项中,把人同物混淆在一起了吗?”(《公有法典》第19章《关于过渡性制度的对话》)而我们都知道,在历史的潮流中,作为参与者,人很多时候,是被动的适应某种制度,而不是蓄意地去犯罪的,因为人都有历史的局限性!而为什么资产阶级却不担心封建特权主义者的反攻倒算呢?
草作于2016年9月9日早 于从吾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