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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6-9-13 10:08:37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0:02
标价1000万,如果没有成交,就根本不会进入这个公式。在市场上成交价超过1000万的商品大把啊。

如 ...
这个:M与V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1000万的价格是根据什么定的价呢?

请将这1000万代入:W=c+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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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0:20:11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09:51
我想我表述应该比较清楚,我前面的回复中,引了埃尔特的文字,您可以看一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 ...
“我前面多次强调,这个公式是商品交易的最终结果,表示一个生产企业的的生产一段时间的生产经营成果,W表示的是企业的营业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怎么会是商品的成本公式呢?根本不存在所谓完全竞争市场的关系。”


C+V+m (不变资本 + 可变资本 + 剩余价值)= 商品价值

这个公式是马克思经济学里的著名公式。如果想表达其它含义,最好还是另外选择一些代数符号(英文字母)。否则容易产生误解,必须时时、处处加以额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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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0:37:04
qi509 发表于 2016-9-13 10:08
这个:M与V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1000万的价格是根据什么定的价呢?
我也略感无奈,不知是我的表述不清楚还是其它问题。

如果一个商人认为自己的宝贝值钱得不得了,就算成本很低,标价1000万甚至1亿也很正常,参见古玩市场,房地产市场现在非常火爆,以前一套房子买成几十万,现在以几百一千万卖出去也大把。但商品标价是没有太多意义的,最关键是的成交价格,如果一件商品很稀缺,成本只有100万,商家真1000万卖出去了,固定资产折旧20万,燃料、原辅料及购进的商品或服务等10万,人工30万,因支付办公场地支付给个人房东的租金是5万,支付给个人利息是5万(如果是银行借款利息,则属于C),税收是30万(假设,如果真按成交价1000万,这个税收可能偏低),那么代入W=C+V+M这个公式,可能是这样的:

1000万=20万(Ca固定资产折旧)+10万( Cb)+30万(V工资)+5万( M1直接租金)+ 5万( M2直接利息) + 30( M3税收净额) + 800万 ( M4利润)

现在很多企业都有基本健全的财务数据,这些都可以直接获得。

M和V的关系不是固定的,不同行业,不同时期,不同经营者之间的比例是完全不一样的,但V基本上是当时社会的平均工资,工人要求的工资过高,企业老板可能雇佣其它人,如果过低,工人不会来。同样,如果一个行业利润率太低,会有很多人转行,如果利润太高,很多人会挤破头皮进来,比如前几年房地产行业,而调整整个生产的就是利润水平,不是M/C,,面是上面公式中的M4与直接投资相比,与C无关,因为C的周转次数不确定,也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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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0:41:04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0:37
我也略感无奈,不知是我的表述不清楚还是其它问题。

如果一个商人认为自己的宝贝值钱得不得了,就算 ...
谢谢您的建议,我以后会认真考虑。

我以前考虑是,我的研究都是以马克思为东西为基础,在细节上对马克思的理论有改进,但整体上仍属于马克思的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的补充完善,所以沿用了W=C+V+M这个公式,这样确实可能引起一部分人的误解,琼.罗宾逊夫人,在用这个公式时,是用S来替代剩余价值M,可能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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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1:22:21
clm0600 发表于 2016-9-12 17:57
等下文。
文章基本上发完了,请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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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1:30:26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0:41
谢谢您的建议,我以后会认真考虑。

我以前考虑是,我的研究都是以马克思为东西为基础,在细节上对马 ...
W=C+V+M,

这个公式,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是不科学的,它到底要表达什么?

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21245-1-1.html

马克思是如何变戏法把他自己说的W=C+V变成W=C+V+M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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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1:59:11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0:37
我也略感无奈,不知是我的表述不清楚还是其它问题。

如果一个商人认为自己的宝贝值钱得不得了,就算 ...
“1000万=20万(Ca固定资产折旧)+10万( Cb)+30万(V工资)+5万( M1直接租金)+ 5万( M2直接利息) + 30( M3税收净额) + 800万 ( M4利润)”——————你这不是W=c+v+m这个公式了。跟这个公式风马牛不相及了。

“M和V的关系不是固定的”————-这说明你根本就不明白马克思的商品公式是怎么回事。无论是哪个行业,哪个时期M与V都是固定的,或说是相对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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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2:23:04
qi509 发表于 2016-9-13 11:59
“1000万=20万(Ca固定资产折旧)+10万( Cb)+30万(V工资)+5万( M1直接租金)+ 5万( M2直接利息)  ...
前面说了那么多,价值与价格的关系,还特地引用了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的原文,而您似乎全部视而不见,只有价格表示的剩余价值公式才有意义,马克思的分析方法严重地和现实不符,怎么就风马牛不相及呢?

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纯用价值表示的剩余价值公式根本没有多大实示意的,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除了供大家无休止的争论。

拿一个具体的行业,如餐饮来说,高档餐馆和街边的小铺的M和V的比例会有极大的差异,一个有拥有专利技术或独特工艺的企业,生产成本将可能比没有采用的企业低很多,但他们的售价可能相同,因为在市场上相差不多的产品,大部分情况下,价格差距是不会太大的(至于特例,那个模型完全考虑到了),前者将可能获得高额的利润,他们之间M和V的比例就完全不一样。如苹果手机,为什么苹果公司可以享受整个行业110%的利润呢(网上有相关的数据,我表示存疑,但苹果占据行业大部分利润是不容质疑的事实)?其它手机企业都在苦逼地挣扎。

真心向您请教,您多列举几个M和V都相差不大的行业,让我涨涨见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先天的缺陷,对后面的垄断,包括技术垄断及、行政垄断等考虑不周,马克思的理论基本上是建立在完全市场的基础之上的,有很大的局限性。

经济学的研究必须落到实处,落到具体的商品生产才有意义,不然只是空对空。而经过我的分析,两部类模型可以用于GDP核算的分析,可以用于投入产出模型,可以让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严谨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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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2:23:55
其实学术就是需要争辩的,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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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2:58:37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08:30
对于企业而言,具体一件商品的生产,C、V、M三者之间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大型超市,商品都不是自己生产的 ...
从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社会财富,这个新创造的财富是社会的最终产品,而不包括中间产品,全社会的最终产品正好等于所有生产企业之的V和M之和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补偿价值=中间产品的市值=中间产品的成本*(1+中间产品的平均利润率)

新创造价值=最终产品的市值=最终产品的成本*(1+最终产品的平均利润率)=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建议大哥,对以上各有关的关系式,继续提炼,反复思索,不断变换、拓展。



另外,


现实的社会经济当中,除了劳动产品之外,还有其他货物,例如土地,劳动力,等等。货物包括产品,劳动力,土地等。

这些货物,有的全部销售掉了,有的销售了一部分,有的一点也没有出售(暂时不想出售,或者,想出售而没有成功)。

销售掉的货物,有的进入了生产环节,有的闲置等等。有的进入了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有的尚未进入。

以上货物的卖主、买主,除了劳动者、资本者,还有居民,还有ZF,还有进出口,等等。

以上货物的已然成交和预备成交,有货币购买力。而购买力的来源,有积蓄、贷款和当期收入,而不仅仅是当期工资和利润。

以上的卖主,有的赢利,有的赔本,有的不赔不赚,等等。

等等。

那么,这些事情在基础模型、核心模型之外,也应该纳入更全面更宏大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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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2:59:46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2:23
前面说了那么多,价值与价格的关系,还特地引用了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的原文,而您似乎全部视而不 ...
“真心向您请教,您多列举几个M和V都相差不大的行业,让我涨涨见识”————由于根本就不存在什么M与V所以我举不出任何一个例子。我想世界上也不会有了能举出这样的例子。现实社会只有:W=K+P。

无论读什么书,我想都应该懂自己的脑子。希望楼主还是先弄清楚:V是怎么回事,M是怎么回事?V与M是怎样一个关系再论不迟。

科学是严谨的,来不得半点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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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03:45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2:58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销售掉的货物,有的进入了生产环节,有的闲置等等。有的进入了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有的尚未进入。
销售掉的货物,有的进入了消费环节,有的进入了生产环节,有的进入了其他环节(例如闲置,囤积,投机,等等)

进入生产环节的,有的是中间环节,有的是最终产品环节,有的进入了而闲置,有的准备进入而尚未进入,等等。





销售掉的货物,包括自购。包括他人、外人的选购。

例如说,一个老板,他生产棉纱,也生产布匹。那么,他生产布匹的时候,会使用自己生产的棉纱,会自购,或者相当于自购。

再例如说,一个老板搞投资,搞生产,其中使用了他自己拥有的地皮。那么这个地皮,是自购,相当于他从市场上购买了这块地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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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07:21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2:58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以上货物的卖主、买主,除了劳动者、资本者,还有居民,还有ZF,还有进出口,等等。
劳动者,有的是雇佣劳动,有的是自雇劳动。


资本者,有的是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有的是资本家,有的是工薪阶级(地租、房租、利息等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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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09:39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2:23
前面说了那么多,价值与价格的关系,还特地引用了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的原文,而您似乎全部视而不 ...
经济学的研究必须落到实处,落到具体的商品生产才有意义,不然只是空对空。而经过我的分析,两部类模型可以用于GDP核算的分析,可以用于投入产出模型,可以让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严谨的科学。



大哥请看一下,第72楼,74楼,75楼。

是兄弟我的跟帖,目前的序号是72楼,74楼,7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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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12:34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0:37
我也略感无奈,不知是我的表述不清楚还是其它问题。

如果一个商人认为自己的宝贝值钱得不得了,就算 ...



用很高很高很高的标准来看,是大哥你的思维问题,和表述问题,思维和表达都尚且太差。


但是通常来看,是读者的半文盲、半神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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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23:39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2:58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补偿价值=中间产品的市值=中间产品的成本*(1+中间产品的平均利润率)

新创造价值=最终产品的市值=最终产品的成本*(1+最终产品的平均利润率)=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补充一下,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中间产品+最终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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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36:57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2:58
大哥上述就是说,

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
你应该还没有理解那个模型,你所说的这些问题,我都全部考虑到了,如果不成熟,不会贸然拿出来,我在论坛里第一个贴子六年前写的,当时可能还有一些考虑不周。

总产品这个概念我认为意义不太大,因为包括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会有重复计算,对于一个社会的生产成果进行核算的时候,最终产品才是有意义的,拉瓦锡在几百年前就说过了。你的公式总产品=补偿价值+新创造价值=补偿价值+(当期总工资+当期总利润),是对我的误解,我的理解是,商品价值=转移价值+新创造价值,新创造价值=V+M=工资+利润+税收+直接租金+直接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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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3:54:29
qi509 发表于 2016-9-13 12:59
“真心向您请教,您多列举几个M和V都相差不大的行业,让我涨涨见识”————由于根本就不存在什么M与V ...
我的话可能比较直接,你的W=K+P,自己独立定义一套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无论是斯密、马克思还是凯恩斯,在讨论商品的价值或价格构成时,成分都是一样的,只是表示的符号不一样,马克思的表达式是W=C+V+M。

我给你引用一下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宋韵声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第三章的开篇:

一个雇主如果雇用一定的数量的劳动力,这就意味着他必须有两种开去:第一种是他为生产要素(不包括其它雇主)所提供的当前服务而付给它的开支,我们称它为该就业量的要素成本。(这里实际是马克思的可变资本V,也就是工人的工资)第二种是他购买雇主的产品而付给他的开支,以及他使用机器设备不让其闲置而发生的折旧费用。我们称这种开支为该就业量的使用者成本。(马克思将它称为C,即不变资本,不变资本又分成两部分,这和马克思分法一模样,看使用周期是否超过一年,如果较长则是折旧)。最后的产值超过要素成本和使用者成本的那一部分就是利润,或者按照我们的叫法称之为雇主的收入。(这就是马克思认为的剩余价值M)

斯密的论述其实差不多,就不再引用了。

说实在的,您根本没有深入地理解一件商品的价值构成,只是想当然地认为只有W=K+P。一个生产就是为了追求利润,没有利润他就不会生产,或者生产一段时间后就停产了,难道你也要背离这个最基本的事实?

如果有冒犯的地方,敬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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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12:33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3:07
劳动者,有的是雇佣劳动,有的是自雇劳动。
人类生产和发展的基础是物质生产活动,这包括有形的商品和无形的服务,如人的吃穿住行,律师、会计师的服务,也可能是你去理发店别人给你理发,到娱乐场所去HAPPY,但不包括政、军队、警察、免费的科教文卫、慈善等。后者根本不创造价值,虽然他们的劳动对社会也有意义。

上面的意思是说,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生产才是整个社会生产的主体,这个主体可能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工厂、个体户,也可能是街边无照的商贩,所有这些生产单位,都可以用W=C+V+M核算一段时间的生产经营成果,只是前者可能复杂一些,包括税收、房租、利息等,而后者,只有V和M,固定资产C可以忽略不计。

创造财富,为了更好的生存生活条件,获得更多的利润,是人类前进的动力,大部分生产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否则整个社会生产就根本组织不起来。在这个基础上区别雇用劳动和自雇劳动才有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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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15:48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3:12
用很高很高很高的标准来看,是大哥你的思维问题,和表述问题,思维和表达都尚且太差。

...
我的东西应该是严肃的学术研究,我给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第18届年会提交过一篇论文,只是很多人的思维太固化,转不过弯业,我的东西应该比较容易理解。不知道您很高很高的标准是什么,而我怀疑你没有看前面的分析或者没有完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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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17:04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3:36
你应该还没有理解那个模型,你所说的这些问题,我都全部考虑到了,如果不成熟,不会贸然拿出来,我在论 ...
我的理解是,商品价值=转移价值+新创造价值,新创造价值=V+M
那么大哥是说,

商品价值=最终产品的价值=转移价值+新创造价值

其中,新创造价值=中间产品



--------------是这样吗?



另,


大哥说,从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社会财富,这个新创造的财富是社会的最终产品,而不包括中间产品,全社会的最终产品正好等于所有生产企业之的V和M之和

-------这应该怎样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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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21:34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4:15
我的东西应该是严肃的学术研究,我给中国《资本论》研究会第18届年会提交过一篇论文,只是很多人的思维 ...
1,兄弟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傻子问你问题,你“讲不明白”,这两看着:苛求来看,是大哥你水平差,通常来看,是他太傻。


2,很多专业的学者,思维太僵化,偏执太多。而且缺乏危机感,使命感。

其实遇到一个新观点,不妨暂且地、十分钟地,设身处地想一想。十分钟过后,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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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32:42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4:21
1,兄弟我的意思是说,一个傻子问你问题,你“讲不明白”,这两看着:苛求来看,是大哥你水平差,通常来看 ...
谢谢理解!

你有空可以再细看那个推导过程,从棉花到棉纱到纱布、染色的布匹,最后到成衣,成衣的价格正好等于各生产主体V和M之和,再加上棉花生产的C,斯密认为那个C可以再分解,最后一件商品的价值正好等于生产链上所有生产单位V和M之和,但马克思认为不可能分解完成。

而我的方法认为斯密的方法有缺陷,和现实大生产不符,但如果结合马克思的两部类模型,则可以完美解决,一件商品的价格正好等于整个生产链上所有生产单位V和M之和,这也可以推导出整个社会的最终产品正好等于所有生产单位V和M之和,整个社会的最终产品正好是GDP。

这个推导过程,会涉及到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之间的转换,如何和会计相结合,需要细细梳理一下吧。

写出来就是让大家挑刺的,如果不堪一击,只能说明我的水平太差,需要与大家一起交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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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56:42
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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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4:58:10
孟子的学生 发表于 2016-9-13 11:30
W=C+V+M,

这个公式,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是不科学的,它到底要表达什么?
简单看了您的分析,只谈谈一下个人的看法。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推导过程确实存在问题,另外劳动价值论的论证也不完善。一个资本家进行生产前,至少做过大致的经济测算,劳动力成本基本上固定的,你以过低的工资也不可能从市场上招到工人,过高了资本家也不愿意,劳动力的价格基本上是固定的,而商品的销售价格也是可以预期的,只有有利润,资本家才会投资。

在没有严格劳动立法,劳动力处于过剩的情况下,资本家就可以要求他死命加班,反正工资是基本上固定的,劳动者加班越多,资本家将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但一旦有了严格的劳动保护,劳动力供求出现变化,马克思那套理论的解释力就会有问题。比如在现代资本家国家,很多人宁愿被大型跨国企业剥削,因为大型跨国企业的工资高啊。

而我的解决方法,不是严格按照马克思的老路,那条路走的人太多,几乎被证明是一条死路。我是从全社会的角度,从一个商品的整个生产链上看,证明一件商品的价格正好等于整个生产链上所有生产单位V和M之和,全社会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的最终产品正好等于所有生产单位V和M之和,这样可以从整体上解决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问题,并且将劳动的创造与分配结合起来。

还望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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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5:18:53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3:54
我的话可能比较直接,你的W=K+P,自己独立定义一套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无论是斯密、马克思还是 ...
我的话可能比较直接,你的W=K+P,自己独立定义一套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无论是斯密、马克思还是凯恩斯,在讨论商品的价值或价格构成时,成分都是一样的,只是表示的符号不一样,马克思的表达式是W=C+V+M。——————

非常遗憾的告诉你:这个两个公式都在《资本论》第三卷里。详见:第三卷第一篇《剩余价值转化成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成利润率》

非常遗憾的告诉你:斯密、凯恩斯与马克思在对商品价值与价格上的论述风马牛不相及。

通过以上和你的对话,我不客气的讲,你连最起码的:V与M是什么关系都没弄明白。更不知:W=C+V+M这不公式为何物。

对不起,冒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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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5:21:51
mrgou 发表于 2016-9-13 14:32
谢谢理解!

你有空可以再细看那个推导过程,从棉花到棉纱到纱布、染色的布匹,最后到成衣,成衣的价 ...
你有空可以再细看那个推导过程,从棉花到棉纱到纱布、染色的布匹,最后到成衣,成衣的价格正好等于各生产主体V和M之和,再加上棉花生产的C,斯密认为那个C可以再分解,最后一件商品的价值正好等于生产链上所有生产单位V和M之和,但马克思认为不可能分解完成。
假设社会上有一个最终产品,叫砖房。

这里仅仅只看这1种的最终产品,暂且不考虑成千上万的其他的产品,等等。
并且假设,这是雇佣劳动,不是自雇劳动。

那么,

这个砖房,有三道工序:

1,取土。

2,制砖。

3,砌砖。

那么,

取土,需要缴纳取土费,地主收取。

取土,需要人工,并且仅仅需要人工,不需要任何的其他的东西。工人得到工资。

制砖,需要水和土来搅拌,来脱坯,来晒砖。这里的水,免费。这里也只需要人工,不需要任何其他的东西。工人得到工资。

砌砖、盖房,只需要人工,不需要任何的其他的东西。工人得到工资。


最后,老板卖砖房。

老板把以上的取土费和工资,看做成本,再加成10%,当做房屋的价格。并且,假定必定能销售出去。


那么,到此放宽各种假设,以下放宽假设,而考虑各种生产者,各种情况,等等,


这样来看,各道工序的地租等、工资等,和其他耗费,就构成成本,再加上各老板的利润,以及税收等,就构成了待销的产品的产值。

其中,其他耗费等等,也可以按照以上的思路进行分解,总之也是如上的分解。

那么,

把分解后的各个项目,反过来再归纳一下,也就是:所有者收益,国家收入,劳动者所得。三块。

那么,

全社会的所有产品,都可以如此分解,如此归纳,进而全社会的产品相加,可以得到:

全社会总产值=所有者收益之和+国家收入之和+劳动者所得之和

以上总产值,可以全部销售掉了,也可能销售了部分,也可能一点都没能出售。

所以,可以写成:总产值=销售出去的部分+没有销售出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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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5:27:50
qi509 发表于 2016-9-13 15:18
我的话可能比较直接,你的W=K+P,自己独立定义一套术语,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无论是斯密、马克思还是 ...
正常的学术讨论,谈何冒犯。

刚才我看了一下,确实是马克思的公式,是我记错了,但我不太理解您所为什么要马克思这个公式来否定W=C+V+M?

我也感觉很遗憾,为什么您就这么肯定我对W=C+V+M这个公式不理解,可能我们生活在平行的世界里,实在找不到沟通的语言。

另外,我感觉马克思的利润率公式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利润率下降公式是完全错误的,有空可以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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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5:30:55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5:21
假设社会上有一个最终产品,叫砖房。

这里仅仅只看这1种的最终产品,暂且不考虑成千上万的其他的 ...
现在有点小事,出去一下,你举这个例子根本不适合现代化的大生产,以前有人用一个卖烧饼的例子来说明GDP,那也显得有些徒劳,就像不可能用比喻来说明量子计算机是什么东西一样。

砖房生产太简单,关于购进货物,没有销售出去的情况,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回来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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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3 15:32:28
1993110 发表于 2016-9-13 15:21
假设社会上有一个最终产品,叫砖房。

这里仅仅只看这1种的最终产品,暂且不考虑成千上万的其他的 ...
全社会的所有产品,都可以如此分解,如此归纳,进而全社会的产品相加,可以得到:

全社会总产值=所有者收益之和+国家收入之和+劳动者所得之和

以上总产值,可以全部销售掉了,也可能销售了部分,也可能一点都没能出售。

所以,可以写成:总产值=销售出去的部分+没有销售出去的部分。
国家税收,是白得的。

劳动者所得,是投入了劳动。劳动者所得,包括雇佣劳动,自雇劳动。劳动者所得,可以是工资形式,可以是工资加奖金,可以是工资加分红,可以是工资加利润分成,等等,总之,为了简便,强行一律命名为工资,即为劳动者所得。


那么,所有者收益,就是例如,地租,利息,利润,等等。其中,包括转移价值。譬如上述制售砖房的老板,他可能投入和耗费了水管、水渠、抽水机、机器、厂房、油料等等。

也就是说,所有者收益=转移价值+纯收益。


那么,

考虑中间产品、最终产品,考虑生产资料的生产、消费资料的生产,或者不考虑这些,

总之可有:

总产值=所有者转移价值之和+所有者纯收益之和+国家收入+总工资=销售出去的产值+没有销售出去的产值

总产值,是用市值来核算的。所以,可以看成所谓的总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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