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凡动变必有承载体。外在动变的自在承载体,同时也是其内在动变的自在凝结体。有什么样的内外动变,就有什么样的自在凝结体和承载体。相对独立的内外动变如何展现和实现,其承载体就有什么样的存在样态、动变方式。
有的动变,特别是互动、联动、链式运动、交互运动、系统运动等等,不只有一个承载体,甚至不只有一种承载体。如天文学中的地-月系的运动、太阳系的运动,化学中的化合运动、复分解运动,物理学中的布朗运动、流水、风沙运动,社会学中的家庭活动、人际交往、社会运动,等等。
在一般情况下,具体动变的承载体是相对独立的和相对稳定的。所谓相对独立就是具体动变承载体的生存(持存)、展开和实现及其变化的可能性是由其自身内在构成所决定(规定、涵括、容纳)的,而其具体实现过程及其展现样态则是由相应的内外因素所共同确定的,因而是既自在存在、展开和实现(即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又在与其外的诸事物相互联系联结中存在、展开和实现(即具有非完全独立性);所谓相对稳定就是具体动变承载体因其内外运动和由其带来的互动(相互作用、相互交流交换要因素)过程,一方面引起对方和自身的不断变化,另一方面引起自身的不断更新更生(要因素流动带来整体的新陈代谢),但在发生整体质变前,其基本构成和主要性状是基本稳定的。
(二)
动变逻辑学对动变的研究不是分门别类、具体而微地进行的(那是具体科学的任务),而是从哲学的角度、辩证综合地研究动变的一般逻辑构件和差不多普遍有效的逻辑规则。
1、动变承载体都是由一定数量的要(因)素构成的。关键要(因)素的性质、数量、相互关系以及诸要(因)素所建构形成的子(分)系统及其组成的特定结构是动变的特定具体样式的内在物质基础。动变的具体样式就是其承载体内外要(因)素、子(分)系统互动的自在结果。
在复杂事物中,诸要(因)素还会建构形成诸子(分)系统,它们分别或共同支撑、承载着事物的种种功能、属性,对外引起和承载着种种关系和相互作用。在动变逻辑学中,研究不同的子(分)系统及其组成的结构,重在研究其各自对特定动变样式的影响,研究其在动变整体中所处的位置、所起的作用。
2、事物的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对系统的生存(持存)和动变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就具体动变而言,特定动变样式主要是由特定要(因)素或子(分)系统所主导和推动的,并在一定内外条件下引领促成的。对特定动变样式的形成和持存起主导、推动、引领作用的要(因)素或子(分)系统,就是该特定动变样式的动力源。如多种要(因)素或多个子(分)系统“争做”动力源,则事物的动变就会展现出复杂多变的样式。
3、动力源可以是内生的,也可以是外生的,前者如植物向阳、光直线传播,后者如风吹幡动、铁球落地。但无论哪一种情况,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及其构成的特定结构,都是特定具体样式的内在物质基础。
4、在事物中,除起主导、推动、引领作用的要(因)素、子(分)系统外,还有与其共存共生、互动互化的其它要(因)素、子(分)系统,甚至对事物或多或少地起破坏、解构、异化、消解作用的要(因)素、子(分)系统。也就是说,事物内在要(因)素、子(分)系统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多样的和多变的。具体说明动力源如何在复杂多样的内在相互关系及其变化转化过程中发挥其主导、推动、引领作用,即揭示动力源所禀具的动能如何在事物内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间传递传导和转化变化并最终促成特定具体动变样式,是相关具体科学的研究课题。实体逻辑学的任务只是揭示其一般逻辑构件和普遍起作用的逻辑规则。
5、不仅事物内部存在复杂多样多变的相互关系,而且在事物内在诸要(因)素、诸子(分)系统以及其组成的结构与其外的其它事物、其它要(因)素、其它子(分)系统之间也存在复杂多样多变的关系,特别是在其互动(相互作用——改变)的过程中,相互交流交换着要(因)素,即相互交流交换着物质、能量和信息,一方面使内在要(因)素外在化(如辐射、扩散、移除、流泻等),另一方面使外在要(因)素内在化(如渗入、嵌入、吸收、同化等),甚至于在其互动过程中促成原要(因)素、子(分)系统的破坏、降解、流逝、消散和新要(因)素、子(分)系统的生成、更生、发展、替代等。也就是说,事物内在要(因)素和外在要(因)素是相对的、互动的和互化的。
(三)
研究特定的动变样式,首先就要研究其主要承载体及其内在关键构成要(因)素,研究其各自的性质、数量及其相互关系模式、主要的互动机制,研究其各自对特定动变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动变实现的内外条件和经过的基本过程。下面首先以单承载体的动变为例进行说明。
从逻辑学的角度看,动变承载体的性质,首先是其同类事物共有的基本性质;只有当其独有的性质(即个别特质)能显著影响具体动变样式时,该独有性质才会真正成为研究对象的一部分。承载体性质的物质基础主要是承载体内在的相应构成要(因)素及其构成的子(分)系统,正是后者的存在(持存或自生自实)、运动及其与他者的互动、相互作用、相互交流交换、相互引起对方和自身的变化转化(简称互变互化),才使事物得以展现其相应的功能、属性、性质。
从数量上看,承载体是一(相对独立和相对稳定的整体),但一中有多(诸构成要因素、诸子分系统、诸部分、诸方面等)、一外有多(互动、联动的其它事物、其他要因素)、一变为多(自我异化、自我裂解、繁衍繁殖等)、一多互动互化(整体与部分、内在与外在、此在与他在的互动互化、共构新的他者)。最终由其内外要(因)素共同形塑其具体动变样式。
承载体的相互关系模式,主要包括内在构成间的相互关系模式、内外互动互化的关系模式、内外要(因)素共同形塑具体动变样式的模式。模式的类型包括:共在但互不相关模式、瞬时互动模式、互损互害模式、相益相生模式、同化模式、互化模式、共构模式,等等。
承载体的互动机制主要包括内在互动机制(特别是动力源内禀能量的传递传导及转化变化机制)、内外互动及其交流交换和转化变化机制、外在环境秩序及其变化对上述机制的作用影响机制,等等。
承载体动变的基本过程,主要包括起发挥作用的内外条件、互动互化的基本环节、主要步骤、主要阶段及其各个部分、各个方面等。
研究多承载体的运动,则还要注意研究各承载体之间的联在内容及其变化转化的机制和过程,研究承载体各自的性质、数量、相互关系模式、互动互化机制及其对各承载体动变的影响以及其对动变整体的影响。
(四)
从动变逻辑学的角度看:动变是物质的本质本性。一切物质都处于并且只能处于永恒的动变之中。事物是相对独立和相对稳定的动变自在凝结体和承载体;动变是事物自在生存方式、展现方式和实现方式。
运动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是各自独立的,也是相互联系联结的。任一时空中的不同事物,首先是各自相对独立的,其次是处于永恒动变之中的,再次是直接或间接互动着的,并在其互动中共存共生、互联互斥、交流交换、互构互解、互消互生。
要研究动变承载体的内在构成及其关系,研究动力源及其与其它构成互动,研究动力源内禀动能的传递传导和转化变化机制,研究外在环境秩序及其支撑推动的内外互动互化过程,研究动变界面及其中发生(展现)的变化,研究动变的具体样式、形态及其变化机制,研究运动——作用——交流交换——变化转化和建构——解构——再构——异构(增构、减构、杂构、它构、新构等)的基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