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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6-11-27 13:10: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08:28
熊彼特话中的“经济现象”、“非经济现象”不是具体概念,而是纯逻辑概念吗?他难道不是通过具体概念来说 ...
讲语文课还真不是我的强项,而是“孟子的学生”的强项。但他也做不到“有教无类”。对于那些患有语言特有损害症的人来说,就连孟子都无法教。

熊彼特那段方法论交代中限定了“作为经济学家在当前这种场合”,那么“经济现象”一词在他所限定的那种场合来说,已经是最高级的抽象概念了。下一层概念才算得上是具体概念(如地租这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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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3:22:1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08:33
你所说的“p与q是同一事物情况”,是不是就是说“p就是q,而不再是任何其他事物情况;q也就是p,也不再是 ...
“p与q是同一事物情况”=两种命名赋予同一事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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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3:28:4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12:47
“对于“充分”一词的理解,那还真不必抄书,尤其不必抄数学书。只要具备小学语文程度都知道“缺一不可” ...
从你的发言来看,你就是你说的那种“患有语言特有损害症的人”,因为你根本无法把逻辑学上所讲的某一事物的“发生和存在”是否另一事物“发生和存在的条件”与一个事物是否“等于”另一事物区分开来。就好比你根本无法把你父母的结合是不是你“产生的条件”与你父母是不是“等于”你区分开来一样。
如此简单的、连幼儿都能分清的东西,你竟然会分不清,这难道还不是“患有语言特有损害症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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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3:44:1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13:10
讲语文课还真不是我的强项,而是“孟子的学生”的强项。但他也做不到“有教无类”。对于那些患有语言特有 ...
熊彼特的那段话,不仅是要说明经济学,而且还要说明“这对一般理论和对具体事例来说,都是如此。”
你认为,对于“一般理论”来说,“经济现象””已经是最高级的抽象概念了”吗?你自己不是还用熊彼特关于经济现象的具体概念来问如何探寻事物的原因——这种更抽象的逻辑问题吗?

所以,不要代入具体概念只是你为了防止别人用代入具体概念的办法来证明你的荒诞逻辑而找的借口而已。一旦你自己认为需要时,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提出的这个要求当作放屁一样不加理会。

再说一遍,如果没有具体概念的代入,就不会有真正的逻辑学,而只会有虚幻的逻辑学,或者说叫逻辑神学。所以,你打着反神学的幌子,自己骨子里才是一个真正的神学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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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3:57:38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13:28
从你的发言来看,你就是你说的那种“患有语言特有损害症的人”,因为你根本无法把逻辑学上所讲的某一事物 ...
两种不同事物情况之间该用什么词来连接?有人认为该用“等于”之类的词语来连接,但有人认为该用“不等于”之类的词语来连接。其中一类是错误的。在这两类词语之间作选择,具备小学语文程度也就够了。

两种命名赋予同一同事物情况,这两种命名之间又该用什么词来连接?同样是小学语文程度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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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4:52:56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13:22
“p与q是同一事物情况”=两种命名赋予同一事物情况。
既然你把p与q看作是同一事物情况的两种命名,那么在实际上,p就可以用q来代替,q也可以用p来代替。现在我们就用p来代替q,看看形式逻辑是如何解释充分条件的。
金岳霖:“如果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p就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说,p是p的充分条件。”
百度百科:“定义:如果有事物情况p,则必然有事物情况p;如果没有事物情况p而未必没有事物情况p,p就是p的充分而不必要条件,简称充分条件。”

看见没有,如果事物情况p存在,还有可能事物情况p不存在吗?因此,说“如果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p就存在”,简直就是在脱裤子放屁。再看,“如果没有事物情况p而未必没有事物情况p”,已经没有事物情况p了,那就一定是没有事物情况p了,怎么还会“未必没有事物情况p”?这不是彻头彻尾的自相矛盾又是什么?

所以,按照你的“‘p与q是同一事物情况’=两种命名赋予同一事物情况”,金岳霖以及其他逻辑学家们统统都是“患有语言特有损害症的人”,而全世界唯有你不患有这种损害症,所以,你哪是人啊,你简直就是神!你的逻辑学就是真正的逻辑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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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5:10:1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13:57
两种不同事物情况之间该用什么词来连接?有人认为该用“等于”之类的词语来连接,但有人认为该用“不等于 ...
两类事物之间的不等于情况有多少种,某人说只有一种,就是不等于。于是,老师要求对1、2、3进行比较,某人就说“1不等于2、3,2不等于1、3,3也不等于1、2,比较完毕。”老师要求说明月球和潮汐的联系,有人就说了“月球不等于潮汐,这就是它们的联系。”放学后,某人回家见到了父母打招呼就说:“两位不等于我,我回来了”。
这就是某人的逻辑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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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6:52: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4 12:55
第一,我已经说过了,你如果不同意通常意义上的“决定”,那你应该首先提出讨论什么是“决定”,而不是直 ...
赞成,“决定”是人类的语言(通常意义上的),不是上帝的语言。A决定B,退一万步讲也不是A=B,A是B。
或者直接说A=A,A是A。不用创造B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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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7:16:44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14:52
既然你把p与q看作是同一事物情况的两种命名,那么在实际上,p就可以用q来代替,q也可以用p来代替。现在我 ...
就因为“充分必要条件 ”与“充分不必要条件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因此简称也要十分谨慎才是。人会犯错,大师也不例外。

先禽先卵之争,唯物唯心之争,先有DNA还是先有蛋白质之争。。。其实都犯有非常低级的逻辑错误。哪怕大师都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甚至他一辈子都走不出这种逻辑怪圈。能够发现这种逻辑错误的人只有极少数,甚至极个别。历史残留文字证据表明,不管在东方还是西方,过去两千年来都是这样。能够发现这种低级逻辑错误的人,李耳就称之为“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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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18:01:28
ruiew 发表于 2016-11-27 16:52
赞成,“决定”是人类的语言(通常意义上的),不是上帝的语言。A决定B,退一万步讲也不是A=B,A是B。
或者 ...
这要看是什么场合的语言了。主贴已经说明“文学作品中出现这种不符合逻辑的陈述很常见,口语当然也是这样。但学术论文里出现这种陈述就很不应该了。”

未必的,概然的,具有哪怕丝毫不确定性的,都不能够下言之凿凿的结论。这是科学学术场合的要求。

关于:“直接说A=A,A是A。不用创造B这个概念。”
未必就创造B这个概念,也许是创造了B这个命名,也或者是创造了一句符合逻辑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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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0:28:4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17:16
就因为“充分必要条件 ”与“充分不必要条件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因此简称也要十分谨慎才是。人会犯 ...
就你这样的把不同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当作同一事物情况与其自身的等于关系之人还有资格说人家大师犯低级错误?
金岳霖在讲到条件关系时,首先明确提出“从事物情况的存在与不存在这个角度来看,条件可以分为三种。这就是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和充分必要条件。”按照逻辑学的概念划分规则,这三种条件的外延之间是根本不存在任何重合的,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但凡懂得逻辑学的人来说,充分条件就是既不与必要条件重合,也不与充分必要条件重合的那部分条件。而只有对于逻辑学外行来说,才需要专门告诉他充分条件也就是充分而非必要条件。
这就像按照服装的穿着部位可以分为上衣、裤子和连衣裤一样,只有对于傻瓜,你才需要告诉他上衣就是“非连裤上衣”,否则,他就会以为你说的上衣就是“连裤上衣”了。

为了帮助你这个逻辑神学家了解我们人间的逻辑学,特别要向你介绍一下充分条件概念的形成过程。
人类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首先是认识了许许多多的不同事物情况。为了区别它们,就给它们以不同的名字命名,例如有的命名为p,有的命名为q。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人们已经认识到了p和q的区别,知道了p和q是不同的事物情况,也就是说,知道了p和q不是同一的事物情况,知道了p不等于q。
后来,人们在对不同事物情况的认识中,认识到各种不同的事物情况之间存在着各种不同的联系。例如,认识到只要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于是,人们把它们之间的这种联系称之为条件联系,把p称之为q的充分条件。
可见,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是先认识到了p和q是不同的事物情况,然后才认识到p是q的充分条件的。
但到了你这里,却因为人们认识到了p是q的充分条件,p和q之间的区别竟然就不存在了,p和q竟然变成了同一事物情况了。如此荒诞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是根本找不到的,在人类的逻辑学中也是找不到的,而只会发生在你的逻辑神学中了。

因此,你岂止是“上士”啊,你就是逻辑神,逻辑上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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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0:33:40
ruiew 发表于 2016-11-27 16:52
赞成,“决定”是人类的语言(通常意义上的),不是上帝的语言。A决定B,退一万步讲也不是A=B,A是B。
或者 ...
无知就是逻辑神,逻辑上帝啊!人类的逻辑语言统统要由他来裁定:他说是,那就是,不是也是;他说不是,那就不是,是也不是。那不是逻辑神,逻辑上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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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1:05:5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20:28
就你这样的把不同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当作同一事物情况与其自身的等于关系之人还有资格说人家大师犯低 ...
关于“例如,认识到只要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于是,人们把它们之间的这种联系称之为条件联系,把p称之为q的充分条件。可见,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是先认识到了p和q是不同的事物情况,然后才认识到p是q的充分条件的。

在上面这段话中,p和q是不同的事物情况,但又把p称之为q的充分条件。很明显,p和q之间是有差别的,但这些差别被忽略掉了,否则就不会将之称为“充分条件”。但如果恰恰就是这些被忽略掉的条件出现了变数,那么“充分条件”就会被颠覆。这样的“充分条件”当然不能够成立。

有所忽略就不能够称之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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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1:23:31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20:28
就你这样的把不同事物情况之间的条件联系当作同一事物情况与其自身的等于关系之人还有资格说人家大师犯低 ...
另外,能够洞察那些低级逻辑错误的人叫上士,不叫逻辑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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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03:2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17:16
就因为“充分必要条件 ”与“充分不必要条件 ”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因此简称也要十分谨慎才是。人会犯 ...
楼主过去就经常与人争,后来幸运得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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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11:3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1:23
另外,能够洞察那些低级逻辑错误的人叫上士,不叫逻辑神。
我在此已经同察了你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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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14:3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1:23
另外,能够洞察那些低级逻辑错误的人叫上士,不叫逻辑神。
在你的眼里,人间的逻辑学都是错误的:人们对词汇约定俗成的通常意义是错误的,词典上关于概念的解释是错误的,逻辑学讲的条件关系是错误的,在逻辑问题讨论中代入具体概念是错误的,……而只有你,对词汇的望文生义是正确的,违反定义规则下定义是正确的,把一事物情况是否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条件当作同一事物情况与自身同一是正确的,代入具体概念讨论抽象的逻辑问题也是正确的……,那你当然就不是人了,而是逻辑神,是逻辑上帝,人类的逻辑只有合乎你的逻辑时才是正确的!

回到你的神学世界去吧,我们人类的逻辑根本就不需要你来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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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20:23
求知堂 发表于 2016-11-27 22:03
楼主过去就经常与人争,后来幸运得高人指点,
这就是李耳所说的“勤能行之”。古时候要云游四海去碰运气,去会那些爱智之人,现在网络发达,完全可以足不出户,但勤能行之要改成“勤能争之”了。
高人就在芸芸众生之中,但他们也许并不知道自己就是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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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24:0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1:05
关于“例如,认识到只要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于是,人们把它们之间的这种联系称之为条件联 ...
什么是充分条件?就是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这就叫“p是q存在的充分条件”。而不是“p成为与q同一的充分条件”。如此简单的连小学生都能分清的东西,你竟然会分不清,怪不得除了望文生义外,你什么都不懂呢。

请问:望着“物理学后诸卷”你生出“形而上学”之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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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25:52
求知堂 发表于 2016-11-27 22:11
我在此已经同察了你的低级错误。
既然你已经洞察我的低级错误,那就请你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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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29:51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2:20
这就是李耳所说的“勤能行之”。古时候要云游四海去碰运气,去会那些爱智之人,现在网络发达,完全可以足 ...
运气一次,二次,三次,乃至四次,但是运气终究会离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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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38:04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2:25
既然你已经洞察我的低级错误,那就请你指教。
你在本帖好像并不真心指教他人,主要是玄耀自己是上士吧,这样的人,怎么能追要求他人的指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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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49:50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22:24
什么是充分条件?就是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这就叫“p是q存在的充分条件”。而不是“p成为与 ...
“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这是把同一事物情况命名为p和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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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2:55:49
求知堂 发表于 2016-11-27 22:38
你在本帖好像并不真心指教他人,主要是玄耀自己是上士吧,这样的人,怎么能追要求他人的指教呢?
有什么好东西就尽管拿出来与人分享,说炫耀也行,说美德也行。只要你不在乎就别推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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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3:01:19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2:49
“事物情况p存在,事物情况q就会存在。”这是把同一事物情况命名为p和q。
哪本逻辑学书上这么解释的?拿出原话和出处来。
当然啰,你根本就不可能拿出原话与出处的,因为的你的逻辑神学除了望文生义、胡编乱造、恣意歪曲以外再有没有任何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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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3:04:15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2:55
有什么好东西就尽管拿出来与人分享,说炫耀也行,说美德也行。只要你不在乎就别推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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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7 23:08:47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7 23:01
哪本逻辑学书上这么解释的?拿出原话和出处来。
当然啰,你根本就不可能拿出原话与出处的,因为的你的逻 ...
还是信逻辑吧。同一事物情况才算得上是充分。稍有差别都是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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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08:06:20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7 23:08
还是信逻辑吧。同一事物情况才算得上是充分。稍有差别都是不充分。
你有什么资格让我相信你?就凭你是逻辑神学,在人间的逻辑学上找不到的东西,在你的逻辑神学中到处都是?

再次拿出了你逻辑神学的逻辑信条——望文生义。
在人间的逻辑学上,充足就是足够的意思,它本身并不表明对于什么来说是足够的,因而根本不具有一定与另一事物情况同一的意思。例如,充足的证据就是足够证明论题的论据,而不是证据就是论题本身,否则,你只要不断重复你的论题,就等于你有充足的证据了吗?

同理,一事物情况是另一事物情况的充分条件,就是该事物情况的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的足够的条件,因此,只要该事物情况存在,另一事物情况就存在。而不是该事物情况与另一事物情况同一的足够的条件。
请问:你能分清这个世界上什么是你,什么是你存在的条件吗?你真的以为你是神,是上帝,这个世界上的一切,包括你的父母,都是你自身,都与你同一吗?

还是信仰你的逻辑神学去吧,信仰你望文生义的逻辑信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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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08:42:23
wzwswswz 发表于 2016-11-28 08:06
你有什么资格让我相信你?就凭你是逻辑神学,在人间的逻辑学上找不到的东西,在你的逻辑神学中到处都是? ...
稍有不足或者稍有过分,都不是充分。唯独同一事物情况才是充分。

明明不充分却要命名“充分”,这也许是所有骗术中的最高骗术。神学里就包括了这种骗术,即决定论,即宿命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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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8 09:10:13
无知求知 发表于 2016-11-28 08:42
稍有不足或者稍有过分,都不是充分。唯独同一事物情况才是充分。

明明不充分却要命名“充分”,这也许 ...
在你眼里,人类约定俗成的通常意义就是神学,词典就是神学,逻辑学就是神学。所以,人间的一切都要按照你的需要重新予以解释。那么你谁啊?原来你就是“患有语言特有损害症的”神啊!是一个连自己与自己的存在条件都分不清的神,是一个把全世界都看作与自己同一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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