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论文立意很好,非常棒,我很赞同。
我也收藏了。不过,提点建议:具体指出,在资本主义市场和资本主义的西方经济学中是如何占有剩余价值的,最好用数学的方法,在社会主义市场下剩余价值是如何转变为劳动者收入和发展积累的,如何实现发展的最优化,这是关键。
我会根据你的论文修订一下儿我的论文,因为我是自学的,经济论文写不好,尤其是格式,到时候咱们共同商谈。谢谢。
我的邮箱:caizhongwang@tom.com
看了楼主的文章,有两个地方我不太同意
1 资本通过流通环节获得利润
我看了一下,依照你的说法,通过流通时价格的浮动获得利润,那么在总体上利润还是零,那么作为资本家,他们在决策是否投资的时候,仍然是毫无动力的
2 只有第二产业,产生剩余价值,服务业不创造物质价值
什么叫实实在在的物质价值?? 在你的理解中,服务业到底有没有创造价值??
我认为只要能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创造了价值。我觉得楼主对于价值的理解太狭隘了
1 资本通过流通环节获得利润
我看了一下,依照你的说法,通过流通时价格的浮动获得利润,那么在总体上利润还是零,那么作为资本家,他们在决策是否投资的时候,仍然是毫无动力的
就您的观点来说我同意。但是从我论文的总体来看我是从理想状态下比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应该的条件下的不同,西方经济学有个成本理论,当中说到企业有个破产点和利润点,我认为在破产点和利润点之间就是剩余价值,就这点看您的说法大家都知道。但在社会主义国家在理想状态下就要不存在。。。。
2 只有第二产业,产生剩余价值,服务业不创造物质价值
什么叫实实在在的物质价值?? 在你的理解中,服务业到底有没有创造价值??
我认为只要能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创造了价值。我觉得楼主对于价值的理解太狭隘了
实实在在的价值就的指物质价值,第三产业主要是服务业,创造的是精神上的价值,在接受服务时你可以感受到精神上得到了某种满足。
这也是我自己的想法 仅供大家指教!!我也欢迎更多的指教!!!
Hjj的“我认为只要能满足人的需求,就是创造了价值。我觉得楼主对于价值的理解太狭隘了”,楼主的价值是马克思那里的概念,而非新古典的效用!
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中,在 W = c+v+m 这个著名公式中,资本家有权利取得利润 m ,无产者却只能按劳动力的生产所耗费的商品价值 v 出售劳动力。当无产者经营自己的劳动力,生产并出售劳动力商品时,若以 V 表示劳动力商品价值,以 c 表示所耗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 v 表示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例如培训时间,那么,依据马克思的理论,则 V = c+v 。
楼主首先应当解释,无产者与资本家为什么没有平等权利?
对比,依据资本主义的法律,无产者与资本家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当无产者每投入 100 元生产劳动力,资本家每投入 100 元生产其他商品时,都平等地享有取得利润的权利。依据资本主义的法律,无产者出售的劳动力价值也应当由 V = c+v+m 构成。
我坚持劳动价值论,但剩余价值是不存在的,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剩余价值这个东西。具体
请参见我在此版贴的:后劳动价值论初探之一;后劳动价值论初探之二。
睁着眼说瞎话是马克思主义者的通病!剥削只有在劳动者个人完全拥有个人使用的全部生产资料的情况下、在没有政府而利益侵害又能被控制住的情况下,才能发生,也就是小生产者的桃花园,这是不可能发生的。
公有制下,劳动者根本没有占有自己使用的生产资料,也就无权支配利润,他们受剥削是必然的。因为不可能有生产资料会无偿地供你使用,为你赚利润,就算是有这种生产资料,那么,这种情况显然侵害了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是不可能被接受的;而这种生产资料的增加必须从利润中得来,如果利润归工人,那么结果只能是生产资料逐渐变成工人个人所有,而不是公有制,公有制的维持靠的就是对利润的榨取。
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面对的是资本家,他们付出劳动,得到的是按生产量计算的工资,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工人面对的是以全民为名义的政府官员,他们付出时间,按上班时间平均分配工资,剩余价值归国家所有。都同样受剥削。
就剥削程度而言,资本主义发展的趋势是剥削程度越来越降低,美国的平均剩余价值率是1/3左右,中国的剩余价值率则要高得太多。说什么社会主义消灭剥削,纯粹是胡说八道!
我坚持劳动价值论,但剩余价值是不存在的,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剩余价值这个东西。具体
请参见我在此版贴的:后劳动价值论初探之一;后劳动价值论初探之二。
部分同意。劳动价值论是一个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反对辩证法的价值论,而剩余价值学说即违背了辩证法,又违背了唯物主义。
其实,经济学老祖宗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也指出:价值有时候取决于劳动,有时候取决于效用。我认为应该这样理解:在极其封闭、简单的劳动和交换条件下,价值有可能等于劳动量;但在一般意义上,价值从来都是按照效用来决定的。比如,比尔盖茨有天文数字的收入,既然所有的商品的价值都是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的,那他会将商店里所有的商品都买回家吗?实施上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只购买了他需要的商品——有些商品对他来说有效用,有些则没有效用,即使是劳动产品。可见,同一商品的效用是因人、因地、因物而改变的,商品的价值也是一个变量,而不是死的。
“劳动价值论是一个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反对辩证法的价值论,而剩余价值学说即违背了辩证法,又违背了唯物主义”
能否说的详细点。那些地方反对辩证法、违背唯物主义了呢
价值应该是一个社会的概念,因交换而产生..
效用是从微观个体的角度来说的,是个体的判断,确实也是人们口头上常说的价值.但它因人而异,因此不能作为交换的标准,也不是因交换而产生的那个"价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5 20:36:03编辑过]
劳动价值论是古典经济学的精髓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马克思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以实践为基础的严密的哲学上,在深入考察了工人阶级穷苦生活和考察资产阶级及一切剥削阶级的穷奢极侈的生活后,在分析了私有制的分配方式后,在分析了资本的实质基础上,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除非你比马克思还强,请不要自大,也不要自吹自擂。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人民才在今天走上了世界民族的强盛舞台,才有中国今天的良好局面,才有苏联的建立,马克思主义不是用嘴来说的,而是用事实说话的,尽管有人抵毁,有人攻击,但依然是全世界影响的哲学和政治经济学,是工人阶级的有力武器。
希望你比他强,能够做出更好的服务于工人阶级的理论,但要别人承认,别自吹。
剥削与否不是价值理论考虑的问题。在价值理论中,只需要解决商品价值是如何决定的,哪一种交换的比例是合理的,公平的。在价值理论找出公平、合理的标准之后,在现实生活中,才能依据这个标准,判断有没有剥削。
例如,无产者与资本家,每投入100元,无产者生产劳动力,资本家生产其他商品,获得同样的利润,有同样的利润率,这样的交换是公平的,合理的。否则,例如资本家有利润,无产者只能维持生存,这样的交换不合理、不公平。
然而,在不同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产业之间,利润率彼此不同,又取决于市场垄断与市场竞争,以及宏观经济的平衡。例如,中国农民收入低,这是因为农业人口多,劳动力过剩。
在不同企业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产业之间,无产者生产劳动力,因为技能与技巧不同,劳动力价值也不相同。劳动力价值较高的无产者,把劳动力出售给利润率较高的资本家,这样的交换是公平的,合理的。因此,某些无产者的收入超过某些资本家,这是无产者的权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16 8:51:4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