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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9

                           
                     关于工资和利润的推理
                   ——利润价值起源新解——


                     关键词:工资、利润、个体劳动、集中劳动
  
内容提要
   本篇所要说明的是:在利润价值的起源上,里嘉图和马克思的分析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利润价值,它实际上乃是出自于商品经济中,个体劳动生产率和集中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额。
   ——而且即使是到了所谓社会主义阶段,情况也并没有例外!                                    

引言

   为了最后要达到许多新的目标,这里需要先行回到一个古老的话题。
   从古典经济学那里,我们已经知道:在资本家的工厂里,工人们以集中劳动的形式,在每一个劳动日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劳动日价值,它在进入分配过程的时候总是要被一分为二的。其中,只有比例愈来愈小的那一部分价值会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们;而比例愈来愈大的那一部分价值则以利润的形式支付给资本家。
   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集中劳动所体现出来的劳动日价值,它在进入分配过程的时候要被一分为二?其中,分配给工人们的那一部分——工资价值,它的一定量究竟是根据什么确定的?而分配给资本家的那一部分——利润价值,它的一定量又究竟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对于这个并不是很轻松的话题,以往的传统理论总是力求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例如用生活必需品的一定价值,来换取等量的劳动报酬等等)来进行解释。……不过,既然他们最终已经注意到:“这种比例和价值理论并没有本质上的联系。”[1]并且:“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2]
   那我们现在何不来做一次大胆的尝试,从而不再是力求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力求按照资本家的生产结构;来对这个不仅有着重大历史意义,而且也有着重大现实意义的问题,做出一种新的,也许是更加接近于实际的解释呢?

一 关于利润价值的一场争论

1 生产的结构是怎样的?

   
   资本家的生产结构究竟是怎样的呢?……
   我们假设:在经历了漫长发展过程的小商品经济的海洋里,开始涌现出一位近代的资本家,他终于是在原始积累的基础上,开办起一个初步机械化的铁工厂。
   其中,有一条不再主要是用人力,而主要是用蒸汽机来推动的生产流水线;……以及各种必需的原材物料。
   与此同时,许多本来是分别从事个体手工劳动的工匠们,以及流落在外的农民们,现在则陆续加入到这里共同进行集中劳动。
    简单的很!
   这样一种生产的结构,就是典型的资本家的生产结构:
   它的一个方面,乃是主要表现在各种动力机械上的资本家的生产资料;
   它的另一个方面,则是一向体现在各种人力器械上的工人们的劳动力。
   ……铃声一响,生产的过程便开始了。
   
   我们再假设:有十名这样的工人,在这样一条生产流水线上,经过一天8小时分工协作的集中劳动,总共生产出体现了400元价值的100把铁锤。
   ……铃声又一响,生产的过程结束了,分配的过程又开始了。
   随着从生产的过程过渡到分配的过程,而从参与生产的双方转变为参与分配双方的资本家和工人们,他们现在应该如何来分配这体现了400元价值的100把铁锤呢?  
   资本家迫不及待抢先发言了:“生产这体现了400元价值的100把铁锤,消耗了我的体现了240元价值的原材物料;所以,我现在必须首先把同样是体现了240元价值的,总共60把铁锤扣除下来,以补偿我的这个损失。”……由于资本家的这种扣除,显然符合经济学中的“物质不灭定律”,所以它很顺利地就被大家通过了。  
   可是,当这十名工人纷纷站起身来,准备把其余160元价值的40把铁锤统统带走的时候,资本家却按捺不住地大喝一声——“且慢!”
   于是,工人们和资本家之间,为了他们的工资价值和利润价值而展开的,一场严肃而又认真的争论,就正式地开始了。

2 参与分配的权力是什么?

   工人们据理力争:
   “资本家先生!这40把铁锤所体现的总共160元价值,与我们十个人一天8小时劳动所体现出来的劳动日价值,正好是相等的。……这岂不是很明白地说明了,这40把铁锤与其他任何人的劳动无关,而完全是在我们自己劳动力的作用下生产出来的,所以完全应该属于我们自己吗?”
   资本家毫不退让:
   “诸位!你们刚才显然是忽视了事情的另外一个方面。
   固然,这里如果没有工人的劳动力作用,那是连1把铁锤也生产不出来的;不过,这里如果没有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如——蒸汽机的作用,难道就能够在一天8小时中,生产出多达40把铁锤么?……既然这里肯定是缺一不可,那岂不是很明白地说明了,这40把铁锤,它们不仅是在工人的劳动力作用下,而且也是在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下,生产出来的么?
   而既然如此,当你们无非就是把劳动力在生产中的作用,做为自己在分配中的权力,来参与对这40把铁锤的分配时;我为什么就不可以把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作用,做为自己在分配中的权力,也来参与对这40把铁锤的分配呢?”
                                      ※
   ▲我们不妨以旁观者的身份,也来发表一点意见。
   其实即便是比较极端的马克思也承认:“人在他的生产过程上,…要不断有自然力来支持。所以,劳动(指劳动力──注)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如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它的父,土地是它的母。”[3]……不言而喻,这里所说的“自然力”,并非只能是单指土地及其生长力,而应该是泛指归根到底乃是从自然界中取得的,各种生产资料及其作用力。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必要特别加以纠正的是:由于完整意义或者严格意义上的“劳动”,从来都不是一种空手道式的行为,而必然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这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
   例如说到木匠的劳动,那并非仅仅是指木匠的劳动力付出,而应该是特指木匠与木工机械之间的相互作用;例如说到铁匠的劳动,那并非仅仅是指铁匠的劳动力付出,而应该是特指铁匠与铁工机械的相互作用;例如说到纺织匠的劳动,那也并非仅仅是指纺织匠的劳动力付出,而应该是特指纺织匠与纺织机械之间的相互作用;……如此等等。
   所以严格来讲:说“劳动”(作为两大劳动要素的相互作用)是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这句话其实是很正确的;而只有说“劳动力”是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这样说才是不正确的。  

   ……于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当这位资本家坚持要以生产资料的作用为权力,也来参与对这40把铁锤分配的时候,那并不是在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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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10:35:52
3 并分消费确定分配

  工人们是通情达理的:
   “如果现在既要考虑到工人们的劳动力作用,又要考虑到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那我们双方又应该如何来分配这体现了160元价值的40把铁锤呢?”
   资本家却洋洋得意起来:
   “我相信,对于古典经济学中早已人所共知的分配理论,诸位将能够表现出谦逊的美德。所以,我现在首先就要根据你们工人,为维持自身与家庭所必需的五谷杂粮、四季服装,以及由于习惯而成为必不可缺的烟酒糖茶,还有房租、水电、煤气、乃至于孩子的学费……等等这一类东西的价格,来确定你们工人的——劳动的自然价格(里嘉图)。
   确切一些讲,那也就是要根据如上一系列生活必需品的价值,来确定你们工人的——劳动力价值(马克思)。
   再通俗一些讲,那其实也就是要根据你们工人的,当然不是最高的,不过也不是最低的,并且又不是中等的,而是“大体上”或者“基本上”过得去的生活消费水平,来确定你们工人的劳动报酬。”
   
   资本家这一番有根有据的演讲,居然遭到工人们义正辞严的反驳:
   “资本家先生!古今中外所有的事实都可以证明,我们工人的生活消费水平,它从来都是由我们工人的劳动报酬来确定的;您岂能本末倒置,反而把结果又当成原因呢?……难道说,你们资本家将要从中获取到更多利润,也是因为你们资本家要享有更高的生活消费水平么?
   但我们双方刚才已经讲明白,参与分配的权力,它归根到底只能是工人的劳动力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这二者在生产中的作用;从而实行分配的标准,它当然就只能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根据这两个作用各自的大小来确定。……您何以如此健忘,却把实行分配的标准,扯到生活消费的水平上去了呢?”
                                       ※
   ▲我们也不禁要向:倘若真的是要由消费来确定分配;那被用来确定劳动报酬的这个“大体上”或者“基本上”过得去的生活消费水平,它自身的一定标准又在哪里呢?……“历史的”?“文化的”?“道德的”?“习惯的”?“生理的”?……
   不!这种显然是在用消费,进而还需要再去寻找一系列本身更加没有确定的标准,并且大都是归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因素,来确定无疑是归属于经济基础领域的劳动报酬的分配理论,是完全不正确的!因为它不仅一开始就违背了“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而且终于又违背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但如果倒是应该由分配来确定消费,那被用来确定工人生活消费水平的劳动报酬,它自身的一定标准又在哪里呢?

4 产品分配是价值分配的原因

   在这个相持不下的紧要关头,心有灵犀的资本家终于茅塞顿开:
   “请问,假如你们分别从事个体手工劳动,并且也是在扣除原材物料消耗的情况下,平均每人一天8小时将能够净生产出几把铁锤?”
   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工人们不由得陷入沉思……;他们当然可以根据切身的实践经验而比较准确地计算出:假如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失去了更为强大的机械化动力,平均每人一天8小时将只能够净生产出——“2把铁锤!”工人们诚实地回答。  
   资本家非常满意地点点头,然后,便胸有成竹地把一套刚刚酝酿成熟的全新的分配理论,合盘端出来了:
   
   “假如你们分别从事个体手工劳动,那也就是在仅仅只有工人(一向体现在各种人力器械上)的劳动力作用,而完全没有资本家(主要表现在各种动力机械上)的生产资料作用的情况下;平均每人一天8小时只能够净生产出2把铁锤。……而这2把铁锤,它如果不因此而恰好就是你们每个劳动力作用的实际体现,又能是什么呢?
   而你们现在在我的工厂里共同进行集中机械化劳动,那也就是在不仅只有工人的劳动力作用,而且还有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的情况下;平均每人一天8小时已能够净生产出4把铁锤,也就是比在前一种情况下多生产出2把铁锤。……而这多生产出来的2把铁锤,它如果不因此也恰好就是已平均在每个劳动力身上的,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的实际体现,又能是什么呢?
   既然我们双方刚才已经讲明白:参与分配的权力,它归根到底只能是工人的劳动力,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二者在生产中的作用;从而实行分配的标准,它当然就只能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根据这两个作用各自的大小来确定。……又既然这两个作用各自的大小,现在已经分别是通过如上一定量劳动产品,而实际体现出来。
   所以,以工人的劳动力作用,做为自己参与分配权力的你们每个人,现在就应该毫无怨言地根据这第一个作用的大小,分配到恰好就是其实际体现的2把铁锤,从而分配到8元的工资价值。
   而以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做为自己参与分配权力的我,现在则可以心安理得地根据这第二个作用的大小,分配到恰好也是其实际体现的总共20把铁锤,从而总共分配到80元的利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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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10:36:51
5 并非因为延长劳动时间  
   
    听完资本家这一番言论,有一位血气方刚的青年工人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我们在这里一天劳动8小时,结果却只有4小时劳动是在为自己创造工资价值;而其余4小时劳动则是在为资本家创造利润价值。干脆!我们今后在这里一天只劳动4小时,看这位资本家怎么办!”
   
   资本家冷笑一声:
   “看来您也和某些经济学家一样,以为资本家的利润价值,乃是因为延长了工人的劳动时间,才产生出来的吧?不过我分明记得中国古代《诗经》上记载着你们的祖先,还在远古时代就已经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了;……拿这样的劳动时间,来与你们现在的劳动时间相比较,想必应该是差不多的(如果不是更短的话!)。
   而既然你们现在的劳动时间,并不比你们祖先过去的劳动时间更长;甚至也不比你们自已先前从事个体劳动时的劳动时间更长(如果不是更短的话!);那您凭什么认为资本家延长了工人的劳动时间?从而凭什么认为资本家的利润价值,乃是因为延长了工人的劳动时间,才产生出来呢?
   实际上,资本家的利润价值,只能是从工人(一向体现在各种人力器械上)的劳动力作用,它在除去资本家(主要表现在各种动力机械上)的生产资料作用时,所能够造成的个体劳动生产率;和它在加上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时,所能够造成的集中劳动生产率;——这两者的差额中产生出来的。
   所以,只要这两种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额已经客观存在;那就不论你们在我的工厂里一天劳动多长时间(8小时、4小时、2小时……甚至1分钟!),其中的利润价值始终都会按照与这个差额相适应的同样的比例,从任何大小的劳动日价值中产生出来;……只不过在绝对量上将会有所不同罢了。
   根据如上的道理,假如你们今后在我的工厂里一天只劳动4小时,那结果就会只有2小时劳动是在创造工资价值(工资价值降低一半),而其余2小时劳动则还是在创造利润价值(利润价值降低一半)。……这样的结果对于我们资本家来说,固然不是很理想的;不过它对于你们工人来说,又能有多少好处呢?”
                                       ※
   ▲或许终于还会有人要这样说:如果不是做历史上的比较,而只是用工资价值所对应的劳动时间,来与劳动日价值所对应的劳动时间相比较;……不是仍然可以说资本家延长了工人的劳动时间?从而不是仍然可以说劳动时间的延长,乃是产生利润价值的基本原因(之一),甚至“绝对前提”吗?
   但非常不幸的是:即便这样相对而言,劳动时间的延长也绝不是产生利润价值的基本原因,更不是产生利润价值的绝对前提;因为这种相对而言的劳动时间延长,它只不过是利润价值已经产生出来之后的自然结果,已经产生出来之后的现象形态,已经产生出来之后的回光返照罢了!
                                             ※
   天色慢慢黑暗下来,工人们和资本家之间这场历时已久的争论,也渐渐平静下去;但我们对于工资价值和利润价值的新的认识,却一步步明朗起来,从而需要把它们归纳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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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10:37:30
二 补充说明

1 重新定义


   分配的问题不能够在任何其它的领域中得到解释,因为分配不是任何其它领域的产物。
   分配的问题只能够在生产的结构上得到解释,因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  
   资本家(资本主义)的生产结构,乃是一种在个体手工劳动的小商品生产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集中机械化劳动的大商品生产的生产方式。
   它把本来是与个体劳动的生产资料(诸如手工操作的刀、斧、锯、锤,以及杠杆、螺旋、滑轮……等等各种人力器械)结合在一起的工人们的劳动力,进一步地和资本家的,已经是集中劳动的生产资料(诸如水轮机、风轮机、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等等各种动力机械)结合在一起;使它们共同作用,而生产出体现了一定量劳动日价值的一定量劳动日产品(即扣除原材物料消耗之后的净劳动产品)。   
   正因为这一定量劳动日产品,乃是在这样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生产出来的;所以自然就要在分别确定这两个作用各自的大小之后,将它分配给这两个方面,并因此而将它所体现的一定量劳动日价值,分配给这两个方面。
   
   工人们的劳动力作用,它的大小,乃是用它在已除去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从而将集中劳动还原为个体劳动时,所能够造成的个体劳动生产率来测定的。所以付出这个作用的工人们,最后就只能分配到乃是与其个体劳动生产率相当的那一部分劳动产品;并因此而分配到包含在其中的那一部分价值——工资价值。
   而资本家的生产资料作用,它的大小,则是用它在已加到工人们的劳动力作用上,从而将个体劳动转变为集中劳动时,所能够造成的集中劳动生产率,与个体劳动生产率的差额来测定的。所以付出这个作用的资本家,最后就可以分配到乃是与这两种劳动生产率差额相当的那一部分劳动产品;并因此而分配到包含在其中的那一部分价值——利润价值。
   于是我们终于有了一个全新的定义:
   在高于个体劳动的集中劳动所体现出来的,已经是包含在全部劳动日产品(净产品)里的——全部劳动日价值(净产值)中;
   包含在体现了个体劳动生产率的,那一部分劳动产品里的那一部分价值,就是——工资价值。
   而包含在体现了两种劳动生产率差额的,那一部分劳动产品里的那一部分价值,就是——利润价值。
   
   从这个已经是全新的认识出发,接下来我们还要顺便来讨论几个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顺便要讨论的第一个实际问题就是:
                                 
2 关于“铁的工资规律”

   在一切商品经济(机械经济)的社会中,不论其劳动生产率已经发展到怎样的高度;工人们从全部社会财富中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始终都要和自己在当时条件下所具有的个体劳动生产率相一致,并由此确定。……于是就必然会有如下的结果(这里始终设定8小时〈个体〉劳动= 8〈单〉元劳动价值):

   当一个工人最初是在原始小商品经济中,因为从事最低等级个体劳动,而在一天8小时中只能够净生产出2把铁锤,并依据现有个体劳动生产率而分配到全部2把铁锤时;他现在就可以分配到恰好等于全部8〈单〉元劳动日价值的工资价值,……从而这里完全没有利润价值。
   而当这个工人后来是在近代大商品经济中,因为从事较高等级集中劳动,而在一天8小时中已能够净生产出4把铁锤,并依据现有个体劳动生产率而分配到其中2把铁锤时;他现在就只能从全部16〈单〉元劳动日价值中,分配到8〈单〉元工资价值,……而其余8〈单〉元则成为资本家的利润价值。
   再当这个工人后来是在现代大商品经济中,因为从事更高等级集中劳动,而在一天8小时中已能够净生产出 16把铁锤,并依据现有个体劳动生产率而分配到其中2把铁锤时;他现在就仅能从全部64〈单〉元劳动日价值中,分配到8〈单〉元工资价值,……而其余56〈单〉元则成为资本家的利润价值。
   这就是说,商品经济愈发达,其集中劳动生产率与个体劳动生产率的差额愈大,工资价值所占的比例就会愈小,而利润价值所占的比例则会愈大;……并且这样一种趋势,当不会因为现代社会中,集中劳动生产率还将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财富还将进一步增加,而有所改变。
   
   讲到这里,往往会有一些善良的人们要感到担忧,因为他们显然是很清楚地知道:工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的确是由本身的劳动报酬决定的。所以,倘若工人们的工资价值,果真是要随着集中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而按比例大幅度缩减下去的话;……那他们的生活消费水平,又将何以维持呢?
   但这其实是无须担忧的!
   因为很明白,像这样按比例大幅度缩减下去的,只是工资价值的相对量,而不是工资价值的绝对量(例如始终保持2把铁锤8〈单〉元价值的水平);从而就使得工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在其工资价值相对量的如此每况愈下之中,全然不发生变化。
    不仅如此!
   在工资价值相对量的如此每况愈下之中,工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绝对量),甚至还会逐步提高起来。不过这当然是与资本家们是否终于会有良心发现的举动无关;而无非是因为,确定工资价值绝对量的工人们的个体劳动生产率本身,也终于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一步一步增长起来。

   假如出于下述种种原因:
   首先是人力器械逐步改良(诸如专用工具取代通用工具),
   然后是劳动技能逐步提高(诸如特种技工取代普通壮工),
   劳动节奏逐步加快(诸如持续开展劳动竞赛),
   劳动热情逐步高涨(诸如发扬民主和提倡人权),
   最后还有身体素质逐步增强(诸如大力推行健身运动),
   以及文化教育逐步提高(诸如普遍加强职业教育)……等等,
   ——已使得当时条件下,工人们的个体劳动生产率较以往增长了一倍,即从本来是与2把铁锤相对应的水平,增长到已经是与4把铁锤相对应的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工人们工资价值的相对量(全部按可比价值计算),后来已经大幅度缩减到仅仅等于全部劳动日价值四分之一、或八分之一的地步;与之相对应的工人们的生活消费水平,也还是要随之而提高一倍,即从本来是与2把铁锤8〈单〉元价值相对应的水平,提高到已经是与4把铁锤16〈单〉元价值相对应的水平上来。

   ……倘若这一系列推理的结果,都是能够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相互吻合的话,那我们就果然是看到了一个“铁的工资规律”,它的内容就是:
   在一切商品经济(机械经济)的社会中,不论其劳动生产率已经发展到怎样的高度;工人们从全部社会财富中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及其所实现的生活消费水平),始终都是(或者始终都应该是)与他们在当时条件下,所具有的个体劳动生产率相一致,并由此确定。
   顺便要讨论的第二个实际问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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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10:38:03
3 关于“铁的利润规律”

  在一切已进入集中劳动阶段的商品经济(机械经济)社会中,不论其劳动生产率已经发展到怎样的高度;资本家们从全部社会财富中所获得的利润报酬,始终都要和当时条件下,集中劳动生产率(例如人均4把铁锤)与个体劳动生产率(例如人均2把铁锤)之间的差额(例如4-2=2份利润)相适应。——这也是一个铁一般的规律。
   
  倘若资本家们出于贪婪的本性,而使自己参与分配的比例,普遍地高于这个限度(例如人为将它提高为4-1=3份利润);那就必然使得工人们在集中劳动条件下,所实际获得的消费资料的绝对量(与1把铁锤相当),低于他们在个体劳动条件下,所能够获得的消费资料的绝对量(与2把铁锤相当)。
   从而一旦其它各种补救措施和抗争措施,均不能有效改变这种不相适应的状态。……工人们最终就会逐步退出将只能从中获得较低生活消费水平的集中劳动,而纷纷转入将能从中获得较高生活消费水平的个体劳动;直至是把整个人类社会,重新带回到人人都要从事个体劳动的原始小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去。……并且又终于是在这个极点上,使得资本家们所获得的利润报酬,降低到能够与这两种劳动生产率之间差额(可惜已经等于零!)相适应的限度上来。
   
   倘若资本家们出于宽厚的心怀,又使自己参与分配的比例,普遍地低于这个限度(例如人为将它降低为4-3=1份利润);那又必然使得资本家们在(已将个体劳动生产率提高100%的)较高等级集中劳动中,所实际获得的利润报酬的相对量(1:4= 25%),低于他们在(只将个体劳动生产率提高50%的)较低等级集中劳动中,所能够获得的利润报酬的相对量(1:3 =33.3%)。
   从而一旦其它各种补救措施和抗争措施,均不能有效改变这种不相适应的状态。……资本家们最终就会逐步退出将只能从中获得较低积累率的较高等级集中劳动,而纷纷转入将能从中获得较高积累率的较低等级集中劳动;直至是把整个人类社会,重新带回到人人都只占有很少量生产资料的原始小商品经济的社会中去。……并且也终于是在这个极点上,使得资本家们所获得的利润报酬,提高到能够与这两种劳动生产率之间差额(可惜已经等于零!)相适应的限度上来。
  
   从而无论如何:在一切已进入集中劳动阶段的商品经济(机械经济)社会中,不论其劳动生产率已经发展到怎样的高度;资本家们从全部社会财富中所获得的利润报酬,始终都是(或者始终都应该是)与当时条件下,集中劳动生产率与个体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差额相一致,并由此确定。
   顺便要讨论的第三个实际问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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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10:39:03
4 关于消费率和积累率
  
   所谓消费率,实际上就是消费资金,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有的比例;
   所谓积累率,实际上则是积累资金,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有的比例;
   但这个消费率和积累率,它们各自究竟应该占有多大的比例,才是公正合理的呢?
   
   由于消费资金,实际上乃是与工资价值正相对应的;
   由于积累资金,实际上乃是与利润价值正相对应的;
   由于国内生产总值(GDP),实际上乃是与劳动日价值(年度增加值)正相对应的;
   所以消费率,实际上就应该是取决于工资价值,在劳动日价值中所占有的比例——工资价值率。
   所以积累率,实际上就应该是取决于利润价值,在劳动日价值中所占有的比例——利润价值率(注意:不是与“可变资本”的比例)。
   
   再由于这个以劳动日价值为基数的工资价值率,归根到底又是取决于个体劳动生产率,在集中劳动生产率中所占有的比例;
   再由于这个以劳动日价值为基数的利润价值率,归根到底又是取决于这两种劳动生产率的差额,在集中劳动生产率中所占有的比例;
   所以不论是消费率还是积累率,它们归根到底都应该是取决于这两种劳动生产率相互之间的,一定的比例关系。
   
   例如在一个年度增加值(劳动日价值)为4000万元的服装厂里:
   其集中劳动生产率(扣除原材物料消耗),据统计,已经是5万套净产品;
   而相应的个体劳动生产率(扣除原材物料消耗),经测算,只能是1.5万套净产品;
   则其以年度增加值为基数的工资价值率,就应该是1.5万套:5万套=1200万元:4000万元=30% 。
   而其以年度增加值为基数的利润价值率,就应该是3.5万套:5万套=2800万元:4000万元=70% 。
   因而这个服装厂的消费率就应该是30%,积累率则应该是70% 。
   
   倘若人为地将这个服装厂的消费率,从30%降低为20%:
   那在以后的生产年度里,就势必会因为工人们个体劳动生产率也将随之降低(铁的工资规律!),而导致本来是5万套净产品=4000万元增加值的集中劳动生产率,也将随之降低;……直至降低到仍然要与30%的消费率相适应,也就是每年31/3万套净产品=2666 2/3万元增加值的水平上来(最大降幅可达33%)。
   而倘若人为地将这个服装厂的积累率,从70%降低为60%:
   那在以后的生产年度里,又势必会因为资本家们再生产投资比例也将随之降低(铁的利润规律!),而导致本来是5万套净产品=4000万元增加值的集中劳动生产率,也将随之降低;……直至降低到仍然要与70%的积累率相适应,也就是每年41/7万套净产品=3314 2/7万元增加值的水平上来(最大降幅可达17%)。

   这就是说:在一切已进入集中劳动阶段的商品经济社会(以及任何一个工厂企业)中,只要它所实现的消费率和积累率,违反了乃是根据一定的劳动生产率,来确定的工资价值率和利润价值率;从全局上看,其结果就必然是失大于得,弊大于利。
   也就是说:在一切已进入集中劳动阶段的商品经济社会(以及任何一个工厂企业)中,使经济保持最高发展速度的最佳分配方案,即不是尽可能低的消费率和尽可能高的积累率,也不是尽可能高的消费率和尽可能低的积累率;而应该是尽可能接近其工资价值率的消费率,和尽可能接近其利润价值率的积累率。……否则的话,其结果就总是欲速不达,过犹不及。
                                     ※
   在重新界定了一般商品社会的分配原则之后,接下来我们也要讨论一下所谓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否则的话,或许有人要说我们是理论不联系实际了。
   只是现在说到的社会主义,还不是我们行将全面展开的,终于是按照全部工厂企业股份化原则建立起来的──广义社会主义;而只是我们正在挥手告别的,曾经是按照全部工厂企业国有化原则建立起来的——狭义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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