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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9
什么是按劳分配?在《苏联模式错在何处》和《论工资和按劳分配》两文中,本人已经有所论述。但是,在这两篇文章中,主要是说明工资不是按劳分配形式,工资支付不是按劳分配,而对于按劳分配本身没有作更详细的论述。在这两篇文章的讨论中,多次涉及到了按劳分配问题,但是,由于讨论只用较少的文字,难以展开按劳分配的内容。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按劳分配进行系统的论述。
1,什么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与产权相对立的另一种权利--劳动所有权。
按劳分配,顾名思义,它所体现的是“谁劳动,谁所有”、“谁劳动,谁受益”的权利,这与“谁投资,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的资产所有权相对立的一种权利,即劳动所有者的劳动所有权。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不止一次地说明了按劳分配权利的性质:他说,“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财产”,“生产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它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它一切都撇开了。”很显然,在这里马克思指明了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者是以劳动所有者的身份出现的,按劳分配就是劳动所有者的基本权利--即劳动所有权!而体现劳动所有者的劳动所有权,同时也是对资产所有权--即资产所有者凭借生产资料占有权获取劳动成果的权利的否定。换句话说,劳动所有权和资产所有权是相互对立、互为排斥的两种权利,把按劳分配说成是资产阶级权利是十分荒谬的。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谈及按劳分配原理时,说的是“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资产阶级法权”和“资产阶级权利”是两回事,两者是不同的,而且在这里指的是“按照原则”,是指平等的权利实际上包含了不平等这点而言,“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按劳分配和资产阶级权利两者主体不同,性质不同,但就平等中包含某种不平等而言仍然是相同的,这应该是马克思的原意,但人们却把这里的“资产阶级法权”误作“资产阶级权利”,形成了“按劳分配就是资产阶级权利”的荒谬论点,因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发生了方向性的偏差。
2,什么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就是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分配模式。
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用了很多文字论述了按劳分配企业生产结果--即”集体劳动所得“的分配模式,这就是集体劳动所得=生产资料消耗补偿+各种公共需要项目(含扩大再生产追加)扣除+个人消费品。很显然这一模式与产权模式已经有了根本性的区别,已经是体现“誰劳动谁所有”的劳动所有权模式,而且其价值构成--即“生产资料消耗价值量+公共需要价值量+个人需要价值量”与产权模式的价值构成也有了本质的区别:在这里,劳动者的劳动要么是满足不同范围的公共需要,要么是满足个体消费需要,都是必要劳动,再无剩余可言。社会主义是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生产方式,她不需要也不可能采用剩余价值的生产方式。一旦真正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以及对立的劳资关系也就自然消失了,在社会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将是劳动者相互关系和劳动者不同范围的利益关系。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一旦实现了按劳分配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消耗首先得到补偿,企业是不会发生亏损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随着企业经营状况自然波动,企业也必然会有健全有效的经营机制和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的。但可惜的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马克思着重说明的这一按劳分配模式,却未为人们理解和重视。

3,什么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就是凭借类似股票的劳动价值形式“纸的凭证”参与企业生产成果的分配。
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一方面详细说明了按劳分配企业生产结果分配模式,说明了如何从企业生产结果中分解出“个人消费品”来,另一方面他又说明“他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取和他们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比较完整地说明了按劳分配过程。
对于按劳分配的基本形式,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作了对比性的说明,指出这种形式“不是货币”“不流通的”而且是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单位的“纸的凭证”(《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二十三卷95-96页)。对此,理论界认为马克思提出的按劳分配形式适用于产品经济而不适合于商品经济,因此,我们现在采用货币工资的做法是正确的。这种观点恰恰是错误的。按资分配是与商品经济直接相联系的,而作为按资分配形式的的股份却偏偏就是一种“不是货币”的“纸的凭证”。这一铁的事实告诉我们,分配形式和经济形式并没有直接联系,关键是分配的基本形式能不能体现分配的基本要求。
如果我们把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过程和形式的说明连起来看,按劳分配的基本形式决不应该是货币工资。因为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工资预先确定,职工的收入也就预定,这种预定性割断了劳动者收入与劳动成果的相互联系,从而也违背了“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基本要求。
4,什么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不仅昌一个决定个人消费分配的规律,同时也是一个决定社会主义生产的一个基本规律。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谈到按劳分配条件下劳动时间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是劳动消耗的反映,另一方面又是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适当比例的调节。这无非是说,同一种计酬方式,不仅决定着消耗品的分配,同时也决定着生产状态。但是,人们却忽略了这一要点,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只把按劳分配当作个人消费品的一个原则来对待,而另一方面又把有计划按比例当作另一个规律来对待。结果一方面在宏观上形成了所谓的计划经济模式,在微观上则形成了病态的公有制经济模式,这正是社会主义实践在世界范围内发生重大挫折的关键所在。按劳分配中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主要规律,它既在分配中起作用,也必然同时在生产中起作用;既在企业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也必然在宏观经济活动中起决定作用,离开了按劳分配规律的客观作用,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只是一种病态经济,又怎能不失败呢?
从以上四个方面看,人们对马克思的按劳分配理论的认识是存在着重大偏差的。

               钟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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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22:41:26
以前想当然的一个概念还能引申出这么多深层内容,学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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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23:08:38
劳动者)“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取和他们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分消费资料”。比较完整地说明了按劳分配过程。
     对于按劳分配的基本形式,在《资本论》第二卷中马克思作了对比性的说明,指出这种形式“不是货币”“不流通的”而且是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单位的“纸的凭证”(《马克思恩格思全集》第二十三卷95-96页)。

   “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是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

    ——引自主贴,蓝色字及括号为引者所加。
==============================================

个人看法: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分配方式的科学预测。

这个“未来社会”是已经不存生产资料私有和生产已经不再是商品生产的社会。

其中的“按劳”是原则,是以为社会提供的劳动量为衡量标准,多劳多得。

“按劳分配”有明确的对象——个人消费品。

想要在并不具备按劳分配的现实社会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显然是不现实的。把原本就不是“按劳分配”当作“按劳分配”来宣扬,总难摆脱对“按劳分配”的误解、曲解之嫌。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ge=3&from^^uid=348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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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9 23:10:14
電影《瘋狂的賽車》也有出現這四個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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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9 18:26:16
 引用【转帖】原创]为什么不讨论劳动所有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e=1&from^^uid=2486024,【】中内容为我所加。


近几天又看到了蓝胡子农夫与丁礼庭845352等网友在讨论按劳分配问题。但是,在讨论按劳分配问题之前,我们首先必须明白按劳分配的权利属性。如果连按劳分配的权利属性都没有弄清,讨论按劳分配的其它问题是没有意义的。</p><p>  
什么叫按劳分配?按劳分配,顾名思义,它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是劳动者的权利要求的体现,这种权利就是劳动所有权。因此,对于按劳分配,我们必须知道它的三个基本前提:</p><p>  
第一,劳动者,劳动所有者是按劳分配的主体,只有在劳动者真正成为生产【应加两字:经营】主体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谈得上按劳分配;</p><p>  
第二,按劳分配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要求,是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性质上属于劳动所有权--是劳动者凭借投入的生产劳动量取得生产成果的权利。其核心是“谁劳动谁所有”或“谁劳动谁受益”,与产权的基本法则是相对立的一种权利。</p><p>  
第三,只有在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制度条件下,按劳分配才有可能真正实现。</p><p>  
按劳分配属于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者在分配上的权利要求的具体体现,也可以称作劳动分配权。劳动所有权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两个方面,除了在分配上“按劳分配”的要求之外,还有管理上的要求,这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求。从这里我们看到,按劳分配作为一种权利,它性质上属于劳动所有权,是与资产所有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要求。因此,我们只有弄清楚劳动所有权的内涵,只有探讨了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的条件下,按劳分配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的。为什么我们不讨论劳动所有权呢?</p><p>  
自从国有企业引用农村经济改革经验失败之后,我们就把目光瞄准了很具活力的资本主义股份制模式上。许多人都把现代企业制度理解为股份制企业制度。因此,近几年来,人们都在热烈地讨论产权问题。从所有权到终极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从产权到物权、债权、股权;从国有产权到中央产权、地方产权及产权市场、产权流动、产权交易等等,我们始终都只是在产权的范围内左冲右突。</p><p>  
什么是产权?产权就是财产的权利。就资本主义财产的权利【应加三个字:的本质】而言,就是谁占有生产资料,谁就有权瓜分剩余价值。说到底,【应加四个字: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剥削权利。这正是我党和我国人民经过几十年革命所要消灭的东西,正是社会主义所要反对、所要消灭的东西。我们有什么必要去讨论它、强调它、体现它呢?</p><p>  
如果说的是社会主义财产的权利,那么,国有资产的全民所有制表明每个劳动者都是权利平等的资产所有者,正因为权利人人平等,所谓的资产所有权除了说明每个劳动者都可以和其它劳动者联合起来,在保值的前提下利用公有资产、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满足自己的消费需要之外,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本质上正确,但不能完全同意,财产权除上述内容外是还有其他内容的,其本质内容并不是单纯的、唯一的】,我们又有什么必要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呢?</p><p>  
谁都知道,社会主义要实现按劳分配,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按劳分配是什么权利?是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权在分配方面的权利;劳动者当家作主是什么权利?是劳动所有权,是劳动所有权在管理方面的权利。社会主义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者虽然都具有了资产所有者的身份,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本身消除了人们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消除了产权存在的基础【在理想化条件下如此,但现实中还远远无法完全做到】。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已经没有意义。相反,由于生活消费的个体性的存在,社会主义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在理想化条件下如此,但现实中还远远无法完全做到】。为什么我们不讨论劳动所有权而要讨论资产所有权呢?</p><p>  
苏联模式所以会失败,公有制经济所以缺乏活力,主要是因为苏联模式只是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而没有实现按劳分配,没有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所有权,其实并没有多少复杂的原因。由于工资是直接的货币量,是预定的收入形式,实际上它不可能成为按劳分配的合理形式【很有道理!】。也就是说,建立工资制的苏联模式实际上没有实现按劳分配。由于工资制割断劳动者与公有制企业的血肉联系【很有道理!】,不实现按劳分配的公有制经济只是没有充足动力的经济,没有健全有效机制的经济,这种经济缺乏活力是很自然的【很有道理!】。因此,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所以会在世界范围内遭受严重挫折,基本原因是没有建立按劳分配制度,没有建立体现劳动所有权企业制度,没有全面体现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p><p>  
我们知道,“国有国营”“官办官管”是按照“谁所有谁管理”或“谁所有谁经营”的原则建立的,是体现资产所有权的管理体制【很有道理!】;而“职工拿工资,盈亏国家负”的分配体制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的,是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分配体制【很有道理!】。也就是说,原有的国有企业制度本来就是典型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体制。</p><p>  
八十多年的社会主义实践已经充分说明了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体制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不能使公有制企业正常发展。但是,在今天的改革中,我们仍在讨论产权,并进行着用新的产权制度取代原有的产权制度【盲目的“产权”崇拜】。这种以错纠错的做法,能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吗?脚站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础上,而头钻在资产所有权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套子里,无论怎样努力,都不可以走出资产所有权的误区【很有道理!】!    </p><p>  
理论家们,脱离资产所有权的牢笼吧【我必须说,“所有权”理论并不全错,因为至少在社会主义的低级阶段,“资本”仍具有组织社会生产的重大功能!】。进入劳动所有权的新天地,国有企业改革就会出现柳暗花明的春天!【基本赞成】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mp;from^^uid=248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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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29 20:20:41
“一旦真正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以及对立的劳资关系也就自然消失了,在社会生产中起决定作用的将是劳动者相互关系和劳动者不同范围的利益关系。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一旦实现了按劳分配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消耗首先得到补偿,企业是不会发生亏损的;而且由于劳动者的劳动收入随着企业经营状况自然”——————————————————————


如果这个帖子是楼主自己的,那么请楼主思考一个问题:无论是私有制还是公有制,企业需要不需要创造利润(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如果楼主回答是:不需要。那么工人将分配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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