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omin 发表于 2016-12-21 21:46 
既然回溯,那么请你回到你第一次回复的我的回帖。回帖里写的明白“稳定条件是...”,你说我错了,我错了吗 ...
本来不想搭理你的,但你这满地打滚的样子实在丑陋不堪。
1.我第一次回复是这样子的:
真遗憾,楼主并没有错。(这句话有问题吗?楼主没有错吧)
按照楼主的表述,特征方程的根在单位圆内的充分条件就是Sigma(abs(bi))<1,必要条件是Sigma(bi)<1,充要条件是Schur定理。
这时你的回复:
我从教材上找的例子成了你说的充分条件的反例了。(既然是反例,说明你认为楼主错了呗,你也没指出来哪里错了)
2.我这时回复你:
那你最好把例子拿出来让大家瞧瞧,当然你最好先自己检验一下你的反例。(有问题吗?让你列出反例好检查究竟是不是“反例”)
希望你是对的,不然最好去学习下差分方程求解。
3.此后你给出了反例,我认为你的反例不成立。
4.关键的来了,你问我:
那么例子P25的例子又说明了什么?(你觉得是反例,你倒是说清楚怎么反例了啊?我觉得他说明了楼主的命题没错呵呵)
这时我让你别一直说P25的例子说明什么这种没用的话,你觉得它有问题,那你就说清楚哪有问题。
你要觉得例子反驳了楼主想证明的东西,你倒是说个清楚,把你的批判思路列出来,别一直说有问题然后又不具体指出问题是什么。
你又问我:回帖里写的明白“稳定条件是...”,你说我错了,我错了吗?
那么请你仔细回去看看,我说你指出来的“稳定条件是。。。”错了吗?我一直说得是你否定楼主的命题是错的,你到底有没有逻辑啊,数学差,语文都没学好吗?
你还满地打滚“你先回答这个,书上P25的例子,再跟你聊。”
有意思吗,这个我早就回答了,我认为这个完全不能成为推翻楼主命题的反例?你觉得不对吗?那请你指出这个例子怎么推翻楼主命题了。
作为实习版主,请加强学术水平。数学,语文水平以及打滚的水平都有待提高,最后劝你搞清楚什么叫做充分条件,谢谢。
如果你还是不能理解,就别回复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