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的调动了农民是生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改变了农村濒临崩溃的局面。土地的家庭联产承包赋予了农民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开始决定自己的土地生产,1985年的统购统销制度的改革,更加刺激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巨大,农村生产在具有分散性,缺乏组织性。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村生产扩大,农产品产量和品种日益丰富,由于农户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即我国体制上存在的弊端,从而出现了改革开放后粮食的三次过剩,农民怎产不增收,农产品卖难。
如果由农户作为流通主体,及由每个农户从事其土地产出的交易,很显然不适应农村流通现代化的发展,不利于农民增收。
1、单个农户大都是小生产,他们的生产规模较小,只要自己的产品卖出去,并不太在乎出售是否公平。只要他(单个农户交换完成)他就满足了
2、现在农村集贸市场还是比较发达的,但是缺乏组织,并且市场上大都是单个农户在从事商品交换与买卖,不利与农村流通的现代化
3、现阶段我国农户缺乏组织性,在进行商品交易时与商家(销售商,中间商,等)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位。
可以说,农户在现阶段作为流通主体存在是必然的,是国情使之。但是并不是合理的,要使农村流通现代化,必然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村合作组织(如日本农协)壮大农户实力。
还有邓小平同志早就提出了农村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这也是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
以上本人随想拙见,往大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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