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983 1
2009-08-29
近日,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即拟将商业银行目前所交叉持有的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从附属资本中全额扣除。这一规定将溯及以往发行的所有次级债。
此举如若实施,将使银行业整体资本充足率微弱下降,更会对未来银行之间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的模式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目前的监管规则,商业银行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次级债和混合资本债计入附属资本的比例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50%。假设该部分债券全部由商业银行交叉持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推测,新规对资本充足率在10%以上的银行影响并不大,不过对于资本充足率10%以下的,则可能会直接带来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
当然这种推测并不一定准确,因为据有关规定,一商业银行持有其他银行次级债总额不能超过该行核心资本的20%,也即商业银行交叉持有的次级债规模最多为当前核心资本的10%,而根据中金公司按照银监会披露的今年6月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平均9%估算,商业银行资本约为2.35万亿元,10%,即2350亿元的次级债为商业银行交叉持有。更重要的是,随着银行的淡出,次级债的发行利率预计将会大幅提升,对银行带来新的成本压力。另据透露,银监会还就各类企业、公司列出了对应的风险权重表,不同类型、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风险权重都不同。其中,国家已明确要大力支持的中小企业,风险权重可能调低,以鼓励银行对其放贷。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9-8-29 02:33:33
传言成真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