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明:我对茅于轼反对经济适用房的观点是支持的。的确经适房是拿国家的钱(茅于轼说是拿农民的钱)让中产阶级过上共产主义的生活,这是于理不通的。经适房自从提出来开始就是没有道理的,更何况我们没有办法抑制其巨大差价导致的腐败行为。写这篇文章还是在于批判茅于轼的理论修养。
茅于轼一直以其创立了择优分配原理而自豪,其实这个原理不成立,原因在于其约束条件之一——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不成立。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是取边际产量的递减区的收益,基于一个假设的成立:一是资本家不追求效率(投入产出的效率)最大化。显然在产出递增区间增加单位投入的效率是越来越大,顶点产出最大,效率最大。那么,资本家为何要追求过了顶点后生产呢?边际理论开始乱扯皮了,将两个量的比例问题偷换成个量的问题,说是为了追求利润量最大化,这样开始定义的效率最大化被偷换成利润量了。自此资本家由聪明绝顶变成傻瓜一个,因为他不知道将多余的资金投入到其它产量在递增区间的行业,获取更多的利润,会要吊死在这个树上获取边际利润。
其实茅于轼的择优分配理论只是从另一个角度炒炒边际理论的剩饭,为边际理论提供另一个无意义的证词,并无实质性创新。这在使茅于轼历次观点交锋中难看百倍。在这次经适房交锋中他再次陷入这个困境,看一面说经适房掠夺了农民的财富,一面说经适房消灭了财富。用茅于轼在《经适房“消灭”了财富》(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9/7/9/184789.html)中说法,交换创造财富,通过交换获得高于成本的价格就是交换创造的财富,现在50万元房子只卖30万,自然有20万元的财富消失了,所以经适房消灭了财富。那么在这里问茅于轼先生,政府从农民那里掠夺来用于补贴经适房的财富到哪儿处了呢?显然,茅于轼认为消失的20万财富正好是农民付出的,被买经适房无偿占有了,所以购买者只需掏30万便可卖50万的经适房。
财富一旦创造出来,只要不折旧,不消失,就不会减少,我们用也好,不用也好,这是不会改变的。比如牛顿理论、1吨钢铁,只要符合“不折旧,不消失”条件,这些财富永远不变。交换除了其本身劳动能创造财富外,它更主要的是执行社会财富的分配功能。花10元成本生产一商品买出20元,则说明对这项生产活动分配的报酬是20元。如果该商品只买5元则说明社会分配给这项生产活动的报酬是5元。至于生产者亏和赚,则取决于其分得的报酬于其投入的比较,但是这不改变社会财富。有人亏了自然会有人赚,卖经适房的人少支付20万,那是农民或其他人亏20万的结果。从茅于轼择优分配原理中自然得不出交换是分配手段这个重要结论,于是出现上面的自相矛盾也不奇怪。
茅于轼在另一篇文章上还说随经济发展,房子增加,房价将来会降低到合理价格,到时住房困难问题自然解决(该文章名记不起来了)。这也是非常危险的。的确,按照供求理论房子供给增加房价降低,但是将到多少供求规律并不能说明。这样茅于轼从供求规律得出房价会降低大家都卖得起的地步是不可信的,用来指导实际将是危害巨大的。显然美国和香港的房价曾经也是我们这个样,但是他们现在房价高了很多,仍然有很多人买不起房子。
茅于轼在这里的问题是:一是没有指明何为合理价格。也许他是指其择优分配原理决定的价格,也就是边际收益为0的价格,但是这个价格从来只是理论上画饼,不能指正。也许茅于轼知道其择优分配原理的这个硬伤,所以回避说明合理价格是什么。其实这个合理价格就是房子获取社会平均工资、平均利润、平均税金的价格,自然这个平均价格是茅于轼的择优分配原理反对的。
这里不管茅于轼反对,只管实际总在用平均利润和平均工资质疑房价、油价、通讯价、水价合理性等等事实,来说说平均价格是如何运动的。商品的平均价格是有平均化规律决定的(价格第一规律,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8/4/15/109625.html),最终表现为:在长期上,凡生产率提高速度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商品,其价格不断降低;凡生产率提高速度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商品,其价格不断上涨。且上涨总量等于下降总量。这就是说商品的生产率提高并不必然导致边际理论预言的价格递减,而是只有生产率提高速度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商品其价格才能递减。相反,生产率提高速度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商品,尽管其生产率在不断提高,但是其价格得不断上涨。比如我国房子和粮食的生产率的确提高了,但是其价格在不断上涨。自然这个规律中的“且上涨总量等于下降总量”也决定茅于轼的财富消失不成立,但是又支持茅于轼的掠夺农民论。
抛开房子品质不断提高这个因素,只有当房子的生产率提高速度高于社会平均水品时其价格才可以不断降低。但是按照目前能预见的建筑技术,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注意这点对我国长期价格政策的制定很重要,不然按照茅于轼的合理价格指导实际,会像10年前的粮价政策导致我国农业趋近崩溃一样,也会导致房产业将来趋近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