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价格量纲问题,跟曹国奇讲一讲
曹国奇,平心而论,你能从量纲这一角度去审视商品价格表示方式,这一点,比那些没有丝毫逻辑学素养、没有丝毫物理学素养的人,的确是强一些。但是,你钻进牛尖了。我觉得,我很有义务教育教育你。
下面我逐一跟你说说。
你曹国奇的原文:
1、不同商品的价值间不可比较大小,因为单位商品的价值计量单位一定是“价值单位/件”这种形式。其中分子部分可以通约,但是分母不能通约。即使同样用“件”这个字,也不能通约。因为其完整意义是件水、件钻石、件衣服,等等。
马克思以为有价值这个东西就可以完成通约工作,笑话而已。
我的分析:
就以“鱼价格20元/条”和“白菜价格4元/斤”为例跟你讲吧。
“鱼价格20元/条”和“白菜价格4元/斤”的确不可比,因为量纲不同。可是,从来也没有一个经济人会说“每条鱼”比“每斤白菜”贵16元这种蠢话,因为理论上完全不需要这种愚蠢比较。如果你不服气,你不妨找出这类错误的原文,让我帮你分析。事实上,连菜市大妈都不会说“每条鱼”比“每斤白菜”贵16元。
也许有时候,买菜主妇会说,今天买一条鱼用了20元、买一斤白菜用了4元,买鱼比买白菜多花16元。这句话也没有逻辑问题。因为主妇是在对两个开支项目进行比较。也就是说,主妇在购买白菜这一项目上花费4元,在购买鱼这一项目上花费20元,白菜项目比鱼项目多花16元。如果用量纲审视的话,那么,两者的量纲都是“元/项”。其中,没有任何问题。
你曹国奇的原文:
2、不同商品价格间不可比较大小。理由同上。通常说汽车比电视机贵,仅仅是比较计量单位的分子部分,是指日常常用交易量——即特定量商品间的比较。意思是购买1台汽车所花的钱比购买1台电视机多。
斯密的钻石与水的悖论,本身就是悖论。例如:1颗钻石比1江水贵?
我的分析:
如果要比较钻石和水,那斯密等一定是比较“1公斤钻石和1公斤水”,或者比较“1立方厘米钻石和1立方厘米水”。他们不会用不同单位。即便他不点明单位,那也可以从上下文看出,他是在用相同单位。或者是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不必要点明单位。
若你不服气,认定斯密有这种愚蠢错误,那你不妨摘取你认定的斯密出错的地方,让我分析。注意要有完全的上下文,不要断章取义。
曹国奇的原文:
3、不同商品的生产率之间不可比较大小。因为生产率的计量单位一定是“件/x”这种形式。在目前经济学知识下,其分母计量单位千奇百怪,没有定数,没法统一。显然分子中是商品的计量单位,不可能统一。
这是西经和马经中共同的错误。
我的分析:
生产率不外乎有两种,一是资本生产率,二是劳动生产率。资本生产率的量纲是“件/元”,劳动生产率的量纲是“件/(人天)”。只要出现比较,量纲一定是相同的,不会出现量纲不同的比较。还是那句话,你若不服气,请举出错例,让我分析。
总之,曹国奇,你不要钻在牛角尖里,不知回头。人家不蠢,是你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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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完整的曹国奇在本版的原文《这几种经济学量间不可比较大小》
由于经济学中太过忽视计量学基本规则,所以计量单位上一塌糊涂。在我国目前教育体系下,不仅是经济学界,而是包含自然科学界,多数人分不开测量和计量的区别,只是经济学界尤盛。
1、不同商品的价值间不可比较大小,因为单位商品的价值计量单位一定是“价值单位/件”这种形式。其中分子部分可以通约,但是分母不能通约。即使同样用“件”这个字,也不能通约。因为其完整意义是件水、件钻石、件衣服,等等。
马克思以为有价值这个东西就可以完成通约工作,笑话而已。
2、不同商品价格间不可比较大小。理由同上。通常说汽车比电视机贵,仅仅是比较计量单位的分子部分,是指日常常用交易量——即特定量商品间的比较。意思是购买1台汽车所花的钱比购买1台电视机多。
斯密的钻石与水的悖论,本身就是悖论。例如:1颗钻石比1江水贵?
3、不同商品的生产率之间不可比较大小。因为生产率的计量单位一定是“件/x”这种形式。在目前经济学知识下,其分母计量单位千奇百怪,没有定数,没法统一。显然分子中是商品的计量单位,不可能统一。
这是西经和马经中共同的错误。
曹国奇,平心而论,你能从量纲这一角度去审视商品价格表示方式,这一点,比那些没有丝毫逻辑学素养、没有丝毫物理学素养的人,的确是强一些。但是,你钻进牛尖了。我觉得,我很有义务教育教育你。
曹国奇 发表于 2020-1-30 20:27
所以,我定义价格是出卖1单位商品要的分得的社会财富的多少,这便奠定解决量纲难以统一这个问题的基础。
至于斯密钻石和水的悖论,呵呵,我在几年以前就在本论坛发文批判过,阁下列举卖菜大妈的事例我早就说过。人们日常说鱼比白菜贵,
至于斯密钻石和水的悖论,呵呵,我在几年以前就在本论坛发文批判过,阁下列举卖菜大妈的事例我早就说过。人们日常说鱼比白菜贵,
反正我依照“价格是交换比例”这个定义来讨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