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是指行为没有被准确地定价。我如果记忆不错的话,凯公的书可能是在讲张五常等人关于外部性问题的分析时谈到该问题。一般教材,往往会说,环境污染是负外部性,慈善捐款是正外部性等等。但是,科斯、张五常认为上述问题是一种契约安排,所谓内生,是指该现象由模型本身推演而来,外生是指作为模型的前提条件所决定。比如,张五常问,为什么不把空气划分到人头上,你呼吸了我的区域的空气,就要向我付款。因为这样做会导致事前界定产权很高的交易费用,所以现实生活中不会出现这种安排。杨小凯指出,事前界定产权产生事前交易费用,合约执行过程中会发生事后交易费用,有效的合约设计要权衡这个两难冲突。所以,存在合约设计的最优模糊程度问题,这就是内生外部性问题。比如,企业管理员工,完全不签合同,界定责权利,大家就会乱来(事后交易费用高);但是如果巨细靡遗地进行说明,会产生很高的事前交易费用。所以,劳动合同往往只写明大的框架,具体细节通常由企业裁决。这里附带说一句,有人从科斯定理出发,认为污染环境无关大局,是对科斯思想的曲解。科斯确实指出,不让污染环境的工厂进行生产,会影响其收益。自由市场讨价还价,会使企业选择最优的环境污染程度。而我国现在的症结恰恰在于缺乏有效产权,各利益相关方不能平等博弈,缺乏自由讨价还价的市场所致。只要一兴建工厂,马上是**强制拆迁,由于博弈论中所说的囚徒困境问题,许多小业主尽管觉得赔偿不合理,但是由于难以形成合作,加以**背后有暴力机器支持,也就无如之何被迫拆迁。这种搞法短期看,似乎盖了工厂楼房,增加了GDP。但就长期而言,百姓的财富被剥夺,必然造成贫富分化加剧。由于这种污染程度的选择,是**人为设计的结果,当然不会有效率。所以,解决这类问题不能寄希望于**发慈悲,只能是把着眼点放在营造各交易主体平等博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