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氧核糖核酸(DNA)就是这样一种可以自行实现上述两个过程的特殊物质。它由两条互补、对称的链状物共同组成。在合适的条件下,原先两条紧密缠绕、扭结在一起的链条可以分段打开。在打开的位置上,单链链状物作为模板,再次选择素材,生成新的互补的单链链状物。将新生成的链状物分离出去之后,两条原始的链条又能恢复到原先的契合状态。被分离出去的单链链状物又可以作为模板,生成自己的互补物,两次互补形成了与模板形式完全相同的新的DNA物质实体,作为模板的DNA物质用两次元间复制的方式转移实现了自己复制自己。
通常,我们把能够自己复制自己的物质实体称为“生命物质”。
相对于生命物质产生之前的进化阶段,DNA物质的出现标志了四个方面的革命性进展:
1、实现了自己复制自己
作为模版的实体在环境中挑选合适的素材,通过两次复制,将素材组织、塑造成为与作为模版形式相同的元间形式,将其同化为与自己相同的元间形式。
元间转移的本质是“同化”,但是,过去的同化只能将对象同化成自己的互补形式,而生命物质却能得到互补的互补,将对象同化为和自己完全一样的元间形式。
过去,同化是一般意义上的元间转移,同一个元间实体在所有可能的物质载体中进行,比如,脚掌和沙滩上的沙子虽然可以拥有互补的元间形式,但其物质性质或物质要素却不相同。而生命物质所同化的对象是有选择的,是特殊的,仅仅挑选那些与模板物质素材相互补的素材,两次同化达成的结果不仅是元间实体的更彻底转移,元间实体所赖以存在的物质载体及其要素也是相同的。不仅实现了元间同化,同时也实现了物质同化。当然,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更多层次上的元间转移和同化,元间转移才算得上是更彻底的。
是不是说,至此,元间转移已经达到了最大化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物质是元子的差别者性经过充分积累才形成的,元子的差别者性是一种绝对差别,由此而充分积累起来的物质都具有唯一性,这样的物质实体除了和自身等同之外绝对区别于其他物质实体。尽管两个物质实体可以拥有最大限度相同的元间形式或者完全相同的元间形式,但毕竟还是两个物质实体,也就是说,元间实体可以相互等同,也可以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但是,物质实体相互之间只能是处于差别中。比如,两只一模一样的茶杯,尽管样式、性质完全相同,但是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茶杯,构成两只茶杯的物质要素是两组不同的物质要素。用 A = A只能描述这两个茶杯、两个物质实体拥有相同的元间形式,是一模一样的,并不能指谓这两个茶杯是同一个茶杯。所以,形式逻辑在这个问题上总是歧义的。
解决这个歧义的一个方案是:首先要区别物质和元间这两种处于对立统一中的不同实体,正如我们在前面曾经讨论过的那样,用小写的“a”来表示作为物质的元间,指称不同物质载体中所携载的元间实体;用大写的“A”来表示这些元间所依附的物质,指称具有特定元间形式的物质实体。这样,就可以得到这样的一般关系:
用“a = a” 表示处于不同物质实体中的元间形式是同一个元间实体。
用“a≠b≠c……” 表示处于不同物质实体中的元间形式是不同的元间实体。
用“A=A” 表示物质实体自己与自己等同,这是同义反复,无意义。
用“A=B≠C……”不仅表示任何物质实体之间互不等同,也包含了它们各自所携带所持有的元间成分之间的差异。
这些关系提示我们,在元间实体从物质载体中彻底抽象出来之前,还不能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纯元间实体间的比较,也就无法获得真正意义上的 “a = a”。
2、出现、形成了主体性与目的性
此前的相互作用都是作用者之间随机、盲目、直接的碰撞和比较,只有实现对于对方的改变才能实现元间的转移和复制,只有偶然遭遇到互补者才可能发生契合,在作用过程中,作用双方都被改变,都不能维持其原有的元间形式。生命物质出现之前的普通物质实体只能依靠自己的结构强度、自己相对于对方的自身相关性的紧密程度来维持自己的现有结构,自己无法“觉察”自己的改变,只能处于被动的改变之中,并不限定相互作用的结局,没有自己真正的目的性,也就无所谓“自己”。
与此不同,生命物质参与的相互作用,是事先就设定了结果的、有目的、有“预谋”的过程。生命物质是以自己现有的元间结构为模板,从环境中,从与自己相互作用的许许多多的对象中仅仅挑选出预先规定了结构特征的素材,将它们依照预先已经设定好了的方案重新组装起来,形成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新的实体。这是最初的、主动实现自己目的的过程。
所谓目的性,首先是具体的需求,对具体需求对象的需求,这里有两种规定:一是对于素材性质的需求和规定;一是对这些素材之间关系的需求和规定。
生命物质已经成为具有目的性的需求主体。所谓目的就是需求主体的标的,是一种有待实现的具体的差别形式以及具备这种元间形式的物质对象。
实现需求就必须发出有目的的行为。目的性和实现目的的行为从最初的直接重叠状态开始,逐步出现了分离,目的性成为一个相对稳定的、既成的元间模板和蓝图,成为一种特定需求的“指令”,是一种具体的元间实体,实现目的的行为则发展成为实现需求的过程和手段。
3、出现了自己记忆自己的新方法
存在者要保持自己的存在,就是要使得自己不至于相互作用中出现重大的改变,一旦这种改变达到导致丧失自己是其所是的程度,这个存在者也就不存了。也就是说,存在者存在前提是自己记忆自己,保持自己的是其所是,忘却了自己就不再是自己了,只有能够有效地自己记忆自己,才能成为更长久的存在者。
生命物质出现之前的普通物质实体只能依靠构成自身的物质素材之间相互关联的紧密程度来维系自身的元间特征,当与环境中的其他对象发生相互作用时,只有自身的强度、自身的“牢靠”程度远大于对方时,自己才不会被改变。可以把这种记忆方法称为“牢度记忆法”。这就意味着,牢度更高的物质实体更有机会保持自身,这样,牢度相对更高的存在者就会更多些。
除此之外,另一种可以使自己这样的实体更多些的方法就是“复制”法,或者叫“复制记忆”法。尽管牢度不是足够高,只要能大量复制,自己的元间实体就能得到更多的存在机会。问题在于复制是元间同化和转移的过程,只有通过相互作用才能实现元间转移,而相互作用意味着相互改变,怎样才能保证在复制过程中元间实体不发生重大变化?存在者自己如何知道自己这种复制是正确的?自己如何知道自己是否发生了变化?
DNA之类的生命物质的出现,实际上就是一种解决了上述问题的新的记忆方式。这种方式的实质是用两条对称、互补的链条,相互作为对方的模板,相互作为参照的标准,相互用对方的记忆来记忆自己,达成了相互记忆、相互限定、相互校对、相互印证、相互实现对方的这样一种共存关系。
4、萌生了最初的自我和自我意识
两条元间结构互补的物质链条相互限制对方的随机性,通过对方规定自己的元间样式,实现了两者同时的记忆;用两次互补的方法形成了物质实体自己制造自己的机制;两个互补的物质链条相互记忆对方,相互校正对方,把对方作为记忆自己的相对物。
这两个相互对立且相互互补的物质链条共同组织成为同一个物质实体,构成同一个物质与元间对立统一的新型实体,这种物质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实现了自己记忆自己,形成了萌芽状态的自我。
自我是实现了自己记忆自己的元间实体,但是,“记忆”是个对象性实体,记忆的前提是拥有相对者,拥有记忆主体和记忆对象。只能通过对于对方的记忆才能记忆自己,简单说,记忆主体必须通过记忆对象才可能被记忆。因此,这种自己记忆自己的自我是两个互补的相对者的对立统一体。
自我的产生使得这种物质得以从普遍相关之中区别出来,不再因随机的相互作用发生任意的改变,不再轻易被任意的、无规定的、自己不知道的、与自己不相同的、无法预期的作用所改变。而是依靠自己的记忆来维持自己的稳定,维持自己的存在,依照自己的元间来同化与自己发生相互作用的周围环境。因此,具有自我的物质才算是生命物质。
相比之下,单独的一条链就更接近于普通物质,两条链的组合就能更正确地实现自我复制,只有这两条链的组合才成其为自我,才成其为生命物质。自身内部的两个方面相互把对方作为记忆自己的依据,互相把对方作为自己的存在条件,DNA两条链中的任意一条都“知道”对方的存在,都从对方的存在中知道自己的存在,两个实体相互规定对方,互相“知道”对方,实际上是知道了自己,“自己知道自己”就是自我意识。尽管这是间接的、最初的“知道”或“自我意识”,但这又是一个革命性的开端, 这标志了“自我”、“自我意识”的萌生。
只有“自我”才可以拥有主动性和目的性,只有自我才能成为这两种属性真正的行为主体,成为通常意义的需求主体。
5、出现了最初的分工
尽管这时的R和L是对称的,互补的,但是,两条链各自的一些功能却是靠对方来实现的,就是说,每条链各自都不能独自实现自己的全部功能,许多功能要由对方代劳或供给。尽管这时,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服务”以及从对方换取的服务是大体对称的,但是这毕竟标志了自为的分工和交换关系的最初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