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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所谓“自我”是相对他物、相对于所有作为环境的其他存在者而言的,是一个实体有别于其他所有实体的内在依据和因素。由于以特定的形式处于相互作用中的实体都是存在者,每一个存在者都与他物、都与其他存在者处于相对之中,所有的实体就其自身来说都已经是可以作为“自我”的个体了。然而,普通的“个体”只能依靠自身的要素和要素之间的关系形式直接记忆自己,靠自身关系形式的“牢度”维持自己,在相互作用中只能听天由命、随波逐流,并不能主动维护自己的稳定,不能主动保持自己原有元间形式的特征,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发生了变化,也就不能主动维持自己的存在。用传统的哲学术语讲,这样的“自我”只是一种自在的自我,还不是“自为”的自我,也不是“自为”的个体。

    以DNA为标志的生命物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进步。物质的相互作用不再完全是盲目的,开始出现了确定的方向和目标,DNA物质参与相互作用具有鲜明的目的性,以复制与自己相同的物质为目标,因此,可以把这种阶段的实体定义为最初的具有主动性和目的性的“自为”的实体。

    两条以互补方式规定对方的物质链条共同构成了DNA物质,每条单链都通过“为对方”的方式实现了“为自己”的自为,在对方中实现了自己,以双链互补的方式自己记忆了自己,因此而构成了具有目的性的自我。

    进而,这个具有自为性质的自我,又将原先环境中的一些对象,将自己复制自己的手段和工具,将自我复制所需的一些必要的物质要素组织在一起,将这些曾经被作为环境的对象要素同化成了自己的新成员。

    DNA与这些新成员的关系,也是从契合的、分工的紧密关系中演变而来,因此,始终保持着与对方的区别以及区别中的联系这样一种对立统一关系。并逐渐分化成为两种处在对立统一中的实体。其中,DNA发展、演变成了以元间特征为主的实体,充当着指导、操控者的角色,其余部分成为以物质的细胞器为主要特征的实体。一个作为抽象实体,一个作为具体实体,互为镜像,对立统一,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命实体。单细胞阶段的生命就是这样初始的、完整的个体,也是最初的物质自我和元间自我的对立统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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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31 21: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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