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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自为需求的几个特点  
  细胞水平生物的形成,标志了自为需求的生成,这种初始的自为需求表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1、以生存和繁殖为基本需求
  细胞作为最初的自为性的需求主体,它根本的目的性在于:保持这个实体自身的稳定和长久地存在。而且,从初始时的仅仅保持DNA这种元间实体的存在,发展成了保持元间自我和物质自我共同组成的对立统一的个体的生存。
  所有差别者都无一例外地处于普遍联系的相互作用之中,一种存在者不过是这种相互作用中不均匀的一种相对凝结、凝聚的暂态,都是运动和变化着的。因此,“存在”也只有相对意义。
  保持元间实体长久存在的一个最有效途径,是在元间自我的物质载体发生改变之前就将元间实体转移到其他的物质载体上,复制到更多的其他物质载体上去。一部分物质实体解体了,改变了,更多的物质实体却以接力的方式保持着自我的元间。因此,复制自己就成为生物生存的基本方式和基本目标,从而也成为每一个个体的基本需求。
  这样,维持一种生命实体更长期存在的任务就被分成了两个阶段,首先是要保持元间转移之前的元间实体的稳定,之后,是要保持元间转移过程和结果的续存和稳定,保证转移之后的元间实体也能长久地存在。把生命体保持元间转移之前这个阶段稳定的续存称之为“生存”以及生存的需求;把通过元间转移以及转移之后长久生存的需求称作“繁殖”需求。
  于是,生存和繁殖就成为自为阶段生命物质最基本的需求和目的。
  2、形成了具体的、自为的目的性
  所谓生存,就是主动保持自己的存在,保持自己已有的元间形式,保持以特定元间形式组织在一起的这些物质要素,更长久地处于原有的关系之中。特别是当环境已经发生变化时,也能保持自己元间实体的稳定。这已经就是最一般的目的性了。但是,自在的目的性还没有建立起“自我”,仅仅依靠本身物质素材之间关系的稳定性来维持这个实体的存在,自我本身没有对于自己的记忆,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它的“主动性”仅仅是初始的、抽象的。
  DNA出现之后,两条链互相记忆、限制、规定了对方,一起构成了一个可以自己记忆自己的“自我”,自己规定了自己的元间形式,规定了构成这种元间形式的物质要素,规定了实现这些元间形式的方法和途径。至此,目的性成为被限定了的具体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就开始演变成了自为需求实现的过程。
  生命发生和进化的过程也就是目的性从自在向自为的发展过程,生命主体就是目的性的主体。细胞水平的生命形成后,目的主体和实现目的的手段才开始逐渐发生了分离,开始了各自的发育和进化。
  3、“手段”逐渐积累成为“目的”
  相对而言,DNA是目的性主体,是目的本身;细胞器是实现DNA复制的工具和手段,是DNA通过对于环境的同化,将一部分更紧密联系的环境同化成自己的一部分,将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小环境作为自我的一部分,永远带在身边。
  对于初始的细胞来说,DNA和细胞器各自还残存着一些相对的独立性,一些细胞器本身还会残留着自己记忆自己的能力,对于高度进化了的细胞和细胞群体来说,细胞器与DNA的分化将更加明显,细胞器将成为更纯粹的物质实体,DNA成为更纯粹的元间实体,DNA中将拥有关于细胞器的更多的设计指令和控制程序。DNA作为目的性的实体,作为需求的主体,在不断地增长。其他细胞器的记忆功能也逐渐被DNA所取代,成为DNA中的新内容。
  如果,其他细胞器的增长和积累是一个过程,就意味着在生命自我的进化过程中,原先作为手段的那些部分逐渐成为了自我的一部分,自我的增长就是作为手段和工具的那些部分不断变换成为目的本身的过程,成为DNA中的成分。照此规则,不断积累下去,最终,实现自我的手段成为了自我的主要内容,如何生存成为了生存本身。单纯的抽象的生存需求将逐渐发展成关于如何生存的具体需求。
  4、更多的外环境逐渐被同化为内环境
  生存的意义在于以特定的元间形式处于特定的相互作用的势态之中。但是,作为生存主体的自我所生存的势态环境是变化的,对此,由于自我不可能从整体上选择或干涉势态的变化,只能影响和左右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极小的范围的环境,一个办法是将这些小环境固定下来,将这些小环境与总体的势态区分出来,更稳妥的方法是将这些小环境作为自我本身的一部分,自己生成、建造、管理自己的小环境。于是,生命物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内环境”,通常利用一层“膜”把自己与周围环境区分开来,通过这层膜与外环境实现交换与沟通。
  显然,内环境都是从外环境中分离、同化、拓展出来的,生命的生存过程逐渐演变成了竭力向外环境扩张和巩固内环境的斗争。
  5、萌生出了最初的“分工、交换、价值”
  通过对方实现自己一方的需求,就是最一般意义上的分工;分工意味着交换,是分工双方互相对于对方的付出与收获。
  L链和R链相互分工,相互合作,相互交换,把对方作为自己需求的来源,把对方作为实现自己需求的工具,不过,这是一种近似于对称的交换,或者说是最公平的“等价交换”,各自的付出等于各自的收获。从对方得到,除了方向相反之外,正是自己所付出的,自己所需要的正是自己赋予对方的,反之亦然。
  但是,仅就这个双链物自己并不能实现自我复制,还要有其他物质和元间的条件,要从环境中得到这些条件。由于所有与环境的关系都是相互作用关系,因此,可以把获取这些条件的过程也看成是与环境分工合作以及交换过程。
  既然是相互作用,就不存在绝对的、单纯的获取或付出。这只是两个极端,所有作用者都处在趋近于单纯的获取者与趋近于单纯的付出者这两个极限端点之间的某个具体的位置上。
  离开了对称分工和对称交换的极限,具体的分工与交换都是不对称的,也就是说,我付出的并不是我本身所直接需要的,用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用自己需求程度低的东西去换取自己需求程度高的东西。用自己暂时不需要的东西去交换当下紧迫需要的东西。
  当细胞器成为DNA的直接环境后,双方构成了分工合作的关系,DNA所有的需求都要通过其他细胞器供给,其他细胞器的生成也依赖于DNA的调控,双方形成了对方的需求者和需求实现者。但是,双方提供给对方的已经不再是对称的服务和物质要素,是专为对方“生产”的特定元间性质的专用物质,是自己所不需要的物质与元间产品。
  维系这种分工的基本事实是这种分工能够继续下去的事实本身,这已经并不再是原先的对称的、等价的关系了,只要从对方获得的东西足以使自己能够继续向对方提供原先的服务,就被“认为”是等价的。这样,所谓“价值”就开始有了具体的含义,这种意义上的价值仅仅是所获得的物质与元间需求品相对于自己,以及所付出物质产品与元间产品相对于对方的“效用”,而且,这种“效用”仅限于维持最低限度的双方关系。在这个极限意义上,价值就是需求的强度,是“效用”的程度。
  这时,已经出现了DNA双链之间;DNA与细胞器之间;细胞作为一个整体与环境中相应成分之间这三个层次的分工和交换关系。
  6、处于稳定与改变的悖论之中
  一个生命形式是由于与自己所处环境相契合才形成的,是与环境相互塑造的结果。如果环境势态和与之契合的生命实体两者都没有发生改变,生命实体就可以毫无悬念地保持自己的存在。但是,事实并非如此,这两者都可能发生变化。
  在生命的初级阶段,生命实体自身的改变实际上就是DNA的改变,而DNA的改变意味着这种生命的目的性的改变,这种目的性的性质就是这个生命本身的性质,目的性的变化就是这个生命本身性质的变化。
  这种改变首先要经历这个实体自身内部是否契合的检验,而后,还要通过与环境势态是否契合的检验。不甚契合的双方就会产生冲突,不契合的因素就会在冲突中被凸现、被改变、被淘汰,直至新的元间实体和势态达成新的平衡,为新的DNA元间实体创造出生成和存在的条件。
  在细胞水平的生命阶段,除了上述的DNA层面之外,细胞本身作为一个整体,与外在环境势态处于密切的相互作用中,虽然,细胞的行为最终都可以归结于DNA的目的性,但是,这两者之间已经被分化成了两个层次的实体,从前者的指令到后者的物化和执行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使得作为物质自我的细胞器,也就是除DNA之外的其他细胞器,有机会以一个单独实体的资格参与和环境势态的相互作用。细胞的动作和行为只有在与环境势态相契合时,细胞和环境势态双方才都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否则,任意一方的改变都会造成双方的改变,改变的程度,取决于相互作用的程度。
  非生命的自然环境没有目的性,但是,由生命体构成的环境就是有目的性的环境,生命体和这样的由其他生命体构成的环境的关系,已经变化成了两种目的性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DNA自身的随机变化没有目的性,但是,DNA自己复制自己的生命史是一个明显的目的性过程。
  细胞是一个目的性主体,但是,细胞超出DNA直接控制范围的随机行为也没有目的性。
  上述三个层次的实体都不能绝对地被看作是目的性主体或非目的性主体,都是这两个极端的对立统一体。这三种层次的实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也处于被规定和不确定这两个极端之间,总会出现脱离原有的生命实体与势态契合的局面,两者之间就会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契合,与原有的目的性形成冲突。
  作用各方都是对方变化的原因,共同推进着地球表面生态圈的进化和发育,生命物质成为了地球生态体系发育的重要因素,也成为这个星球整体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
  维持生命实体的存在就是要用自己已经形成的元间形式抗拒变化了的环境势态对自己实行的新的同化作用,保持自己元间形式的稳定和不变。然而,当强势的环境势态难以彻底克服时,就迫使生命自我只能用不断改变自己的方式来实现保持自己不变的目的。这样,生命实体就成了一种用不断变化的方式来保持自己不变的物种,始终处于稳定与改变的自身冲突之中。
  7、崭露头角的两种需求
  细胞中的DNA与细胞器各自承担着元间自我和物质自我的角色,虽然各自都是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者,两者共同组成物质与元间的对立统一体,但是,就这两者来说,各自的需求有所侧重、有所不同,前者主要倾向于物质的元间;后者主要倾向于元间的物质。这就是说,就细胞整体来说,对外表现出物质的和元间的这两种需求。正是由于这两种需求的不完全对称,由于这两者之间的差别逐步扩大,才造成了生命实体向更复杂的方向进化和发展。
  总之,具有自己规定自己元间形式的需求者是自为的需求者。自己规定自己的元间形式、规定自己需求对象的元间形式的需求是自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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