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7-4-20 07:27 
呵呵你这话是不可以反过来说?——如果概念定义清楚了,其间逻辑关系在概念定义之中自然理顺。
如果你坚 ...
s和f作为两个具体的对象,本身就包含有许多方面的属性,这些属性中也许有些是相同的,但一定有些是不同的。为了给它们下定义,我们就必须对它们的属性进行比较,找到哪些是它们各自所特有的属性;为了确认它们各自所特有的属性,我们也需要对它们的外延进行比较,找到划分外延的合理界限。所有这些都是在搞清两个概念的逻辑关系。
只有当概念的逻辑关系清晰了,我们为它们所下的定义才能是有效的。
听说过有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吗?那就是因为没有搞清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而不是倒过来,因为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才导致了概念的逻辑关系不清。
所以,搞不清概念的逻辑关系而下定义,只能导致定义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