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走出政治困局
很多人沸沸扬扬说民主,仿佛不鼓吹民主思想就不够“进步”、不够时髦。中国目前要搞民主,会出现什么情况呢?民主的结果,将是中央政府的权威和控制力极大地削弱,而中国绝大部分财富掌握在地方政府和中央各部委、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手中,对国有资产的掠夺将因完全失去控制而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贫富分化、失业迅速加剧。
民主并不是说老百姓就能获得权力,而事实上权力是按你掌握的社会财产来分配的,掌权的将是地方官僚、官僚资本、跨国公司、司法系统、黑社会,国有银行、企业将迅速转化为官僚资本,绝大多数民营资本也获得不到权力;普通老百姓不但获得不到权力,而且更加贫困化。中央政府的削弱,将使腐败更加严重。社会状况急剧恶化,将导致社会动乱、国家分裂。
民主在一座山顶上,有人以为向上爬就可以到达,但是,我们在另一座山上,到达民主的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先下山,再上山,只会向上爬是毫无用处的。
我们首先要看看中国目前的政治状况是什么?
改革开放前,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改革开放后,中央不断放宽管制、下放权力,民营经济得到一定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权力迅速扩张,一个省、市或县的政府除了没有外交权、军事权、主权之外,几乎拥有全部国家权力,形成空前庞大、无可匹敌、不断扩张的地方政治势力。它们不但掌握政治、司法大权,还掌握了社会经济,“事实上,通过税收,中国政府的收入正在以超过GDP两倍的速度增长,已经达到GDP的20%。并且,还有数据表明,中国12万亿GDP中,实际上超过10万亿元左右的资源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而这笔钱,大多都拿来做了各种投资,真正用于提高分配水平的不足一半。”(《 中国经济失衡:政府富老百姓穷》2005年11月7日 中华工商时报 刘黄)政府掌握了绝大部分财富和经济命脉,任何社会力量都无法与政府相比,也就没有力量制约政府的公权力的恶性膨胀,腐败也就越发严重。政府的不断增长的税收政策,一方面阻碍民营经济的成长和技术进步,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日益坐大,中央的控制日渐失灵,“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政策得不到执行,机构精简进行了很多次,但总是越减越多,目前中国的官民比例已经达到1:18;取消公车喊了无数回,结果是公车越喊越多,公车越来越高级。“增长最快的是什么?人人都想得到,那就是行政经费,增长了21.4%,这八年上升了4.4个百分点。” (《 中国经济失衡:政府富老百姓穷》2005年11月7日 中华工商时报 刘黄)。社会经济越来越不堪负荷,发展难以为继。
最高统治者考虑更多的是政权的稳定、国家的长治久安;而越往基层的政府,考虑更多的是小集团利益、眼前利益。基层政府的腐败就尤为严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较量,决定了国家的治乱。前者占了上风,国家就会走向治;后者占了上风,国家就会走向动乱与分裂。地方政府坐大、没有社会力量能够与之匹敌,也就没有力量制约它们,这就导致了机构恶性膨胀,各个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所谓“部门利益”急剧扩张,行政费用以超过经济发展速度两倍的速度增加,腐败空前;巧立名目,不断敲诈、勒索工商业者和普通民众,民营企业生存环境日趋恶化,失业率居高不下,贫富分化不断加剧。整个社会在不断走向官僚资本主义。
解决中国目前的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民主与专制的问题,而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角力的问题,因为民主实质上是力量对比均衡的产物,除了中央政府,社会上还没有任何其它力量能够与之较量、与之均衡,主张民主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纸上谈兵。中国要想有一个能够稳定、发展的环境,就必须大大削弱地方政府的势力,加强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实行中央集权制。
有人会以为我在主张倒退,其实最接近民主的政治不是封建割据,不是无政府主义,而是中央集权制。英国、法国十二世纪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王权不断强化,十五世纪实行中央集权制,使资本主义经济得到顺利发展,这才有了十八世纪的民主革命。德国的强大也是靠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实现国家统一、中央集权后才实现的;没有这一步,就不可能有今天强大、民主的德国。台湾没有蒋经国的集权统治,会有工业化的迅速实现吗?会有今天的民主吗?韩国没有朴正熙的军事独裁,会那么快就现代化吗?会有韩国的民主吗?历史的逻辑是:割据—中央集权—民主,而从来没有“中央集权——割据——民主”的例子,而只有“中央集权—割据——分裂”的例子。
如何制约地方政府呢?
首先,中央必须收回司法权,所有司法机关的办公费用、工资由国家直接划拨,不再受制于地方政府。法院院长、法官、检查长、检察官全部由国家直接任命,法官实行终身制,除非违反法律或自行辞职。地方政府不得干涉他们执法。提高司法人员的工资、待遇,使他们珍惜自己的职位,提高他们的抗腐蚀能力。
其次,必须有新闻自由,允许私人办报、建立电台、建立出版社,中央政府人员毕竟是少数,靠他们监督地方政府难免上当受骗;没有新闻自由,地方政府就会欺上瞒下,为所欲为。有了新闻自由,就会形成强大的监督力量,使腐败大大收敛。
光有制约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力量,地方政府坐大制约就很困难。税收、关税应归中央直接收取,中央按一定比例将税收返还地方,而且必须指定相应的用途、数额,并严格监督地方政府不得挪用、滥用,否则予以严惩。
银行必须与地方政府划清界线,严格禁止地方政府贷款,断绝地方政府胡乱花钱、投资的资金来源。一方面银行将部分资产以在职职工固定分层股份所有制形式分给员工,将剩下的资产上市,使银行民营化。
严格禁止地方政府办企业、参与经济,将国有企业资产以在职职工固定分层股份所有制形式分给员工。将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股、集体股部分以在职职工固定分层股份所有制形式分给员工。所有企业必须与地方政府完全脱钩。(参见本人文章《国有企业最优改制方案》http://www1.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develop&idArticle=63872&flag=1)
这样,地方政府就不再掌握经济控制大权,失去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和经济利益,一方面大大减少腐败的渠道,另一方面,极大地削弱地方政府的力量,使之不能一手遮天、尾大不掉;第三方面,地方政府胡乱投资、重复建设的情况将消失——这方面的错误使中国每年要损失GDP的百分之十五至十八,约一万五千亿元至一万八千亿元——,社会经济发展将真正走向良性循环。
官僚机构为什么总是叠床架屋,不断膨胀呢?政府官员的工资是固定的,而工资由国家发放,多人少人对官员自身的利益毫无影响,而安置亲朋好友、收贿卖官却有现实的好处。国家所有制下,人们对国家财产的利益相关系数几乎为零,无论是上级官员,还是更上级官员,都不关心国家财产的得失,也就没有制约这个膨胀的力量了。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吗?非也!首先,必须废除现行僵化的政府工资制度。国家应规定:各级政府的工资总额与其所收的税收总额的确定比例关系,比如为5%,而国家也同时可规定同一政府部门内部不同级别职员之间的工资比例,而不具体规定个人的工资。这样有什么好处呢?每个人的工资是一个固定系数乘以人均工资额,政府人数越多,那么人均工资就越低,个人工资就越低,这就会促使政府官员自动地削减人员,以提高个人收入,最终达到“高薪养廉”的作用;即使是“高薪”,此时的政府人员只有目前的1/10或1/20,甚至更少,总的开支也会大大减少。国家还要规定各级政府最低人员配置,否则,很多政府部门就会人少得无法运作了。
使各级政府官员的工资与税收成正比,将大大提高政府官员对本地经济的利益相关系数,必然驱使他们追求本地经济发展,以提高个人收入。
但是,这又会出现乱收税的现象,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有相应的监督稽查、举报机制,一旦发现,严惩政府官员和相关责任者。
这样,我们就可以使地方政府主动削减人员,真正做到精兵简政。而行政费用会大大降低。断绝了地方政府的乱投资、机构不断膨胀和腐败的绝大部分经济来源,使吏治能够真正变得清廉起来。
很多地方政府靠滥罚款榨取工商业者、民众的财富。应规定:所有罚款,必须由国家开具统一收据,由被罚者直接存到国家公布的帐号上,不纳入地方税收,地方政府不得动用、截流。否则,以贪污论处。这样,就可以杜绝乱罚款现象。
只有当地方政府势力被大大削弱了,不再掌握经济权了,机构大大削减了,司法和舆论监督强大了,腐败才会被控制住,税收才会降低;民营企业才可能真正得到健康发展的环境,就业才会增加,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化才会加快,才可能做到国富民强,而民主政治才可能在中国具备实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