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yongfei180 发表于 2009-9-19 09:40 
uc_sjtu 发表于 2009-9-19 09:28 
您观察还真仔细,国家所有的一只钢笔产权明晰得很,集体所有的一只猪也明晰的很,但是到底这里的国家和集体是哪一位,正在使用钢笔的那位名字叫做国家吗,把卖猪的钱瓜分的那几位就是所谓的集体吗。还有那些挂国家和集体的名义仅仅为了方便手续和获得政策的,他们所创造的钱财都该归挂名的占干股者吗?抑或被租用的国家和集体权力没有份股权?这里的国家和集体又是谁能够代表的吗?
公司财产也是以集体名义占有的财产,难道产权不明晰?难道使用公司钢笔的那位名字叫做公司?
私有公司在法律上属于出资人,你用不经授权公司的钢笔出资人有理由也有动机阻止;用了国家的和集体的理论上大家都可以阻止,但是你有阻止过任何官员的公款吃喝吗?你有因为某国有企业领导贪污腐败而义愤填膺的去告他吗?只要是有一点点分析能力的人,看一看共有制企业的浪费和低效(他们今天还在从银行和股市募集这我们大家的钱来挥霍),再比较一下私有企业老板的小气和吝啬,产权不清晰的危害难道还不清楚吗?
仅仅因为有规定国家和集体是所有人而认为产权是清晰太过幼稚,还要看看实际运行的结果。还有规定说政府官员是大家的公仆呢,你试试去指挥一下你的仆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