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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资源尚不稀缺。确定产权还不到时候。
以前各国就有讨论。但(尤其对于落后国家)界定与监督成本太高——即使出台了所谓《领太空法》,谁来维护这个主权呢?对“对地静止轨道”(赤道上空约3.6万公里的圆轨道)的争夺应该最为激烈,目前它有点像当年的美洲新大陆,谁先占就算谁的。月球等地外天体的开发同样如此。
太空里没有明晰的“势力范围”,是太空对各个国家的最大吸引。如果太空被瓜分殆尽,那样的话其他没有得到“范围”的国家就没有插足的欲望了,因为那样已经没有什么赚头了。另外,缺少竞争了,可能导致太空技术不能得到足够的推动和刺激。也许,像争夺原料市场一样,争夺太空或许会导致世界大战,不利于人类的长远发展。
所以,太空的还是“产权”还是别明晰了。
产权对事物的限制程度要和适当的激励机制结合起来。。。
不过如果我们现在“喊着”要对太空限制产权,或许部分因为我们在竞争太空上没有太多的优势,要是有了,我想我们也不会这样了。
这和当初的美国要经济自由化大概是如出一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