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量值统一的国际价值尺度
丛培华
国际经济比较方法是国内各地区间经济比较方法的延伸和发展.所谓经济比较,是指对经济发展水平或规模的比较,具体表现为对劳动成果总量的比较。国际经济比较方法的关键在于确定科学的价值尺度。本文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研究。
一、经济比较中的同度量尺度
对同一种产品的比较,直接表现为数量的多少,其计量单位为产品的自然实物单位统一度量衡单位,如自行车为辆,电视机为台,等等。对不同产品的比较,若其性能、用途相近,可用折合标准量的方法,如石油、煤等可折合成标准煤。但这种方法适用范围有限。实际广泛应用的是用价值作为同度量尺度。在劳动成果 = 中( =1,2,…… ,表示不同的商品; =1,2,…… 表示不同地区或国家),将价格 固定下来或统一起来,使之在不同的时间或空间保持不变,则 就是以价值为计量媒介和单位反映着使用价值或劳动成果量的规模。用 除以某种产品例如电视机的统一价格, 就从价值量的形式转化为以实物为计量单位的形式,此时的总量表现为多少台电视机。在纵向比较时,同度量尺度为不变价格,在横向比较时,一般为总体平均价格。
上述一般方法,是国际国内公认的、实际广泛应用的方法。不需赘述。在这里简要提及,是作为后面展开的基础。后面我们将会看到,在地区间和国际间进行比较时,总体平均价格用何种尺度统一起来,找到国际国内公认的科学方法,正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国际价值尺度标准—总体量值统一定理
从逻辑上和实践上,寻求国际价值尺度是从如何确定国际贸易的交换价值开始的。在金本位时期,历史和自然以及经济规模给人类社会提供了“当然”的国际价值尺度和世界货币。现在则需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客观事实,探究国际价值尺度和世界货币的表现形式。
1、总体和各种产品生产条件无差异。
这种情况就是马克思说的“正常的”条件。在 国 种单位产品用劳动时间表示的价值数列 和用价格表示的数列 中,令任意一项=1,即以此产品作为一般等价物,以其中包含的价值作为一个计量单位。这种新的相对价值数列抽象掉了劳动时间的表现形式,也抽象掉了表现各国价格的货币形式及其币值差异。这样的数列可有m个。由于总体和各种产品生产条件都相同,每个同名数列对应的各国之和及单项数值都相等。
在m个价值尺度之外,可用某种数列例如价格数列的和,即 ,或从m种产品中抽出部分产品的 ,以这样的“子数列”的和作为 的代表,充当价值尺度。这样的数列可有许多个,其个数在这里无关紧要。以 为例,有
= , (1)
且 =1。把m种单位产品叫做“一宗”或“一篮子”产品,那么,这“一篮子”产品中包含的价值,就是一个国际价值尺度单位。 在各国相等,其总和都等于1,与前面那些数列的性质一样,同样是由各国各种产品生产条件都相同决定的。
上面的情况,是按马克思说的“正常的”条件设定的。劳动者的劳动强度不同,那么他们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会创造出不同量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进一步引申,有:劳动强度与使用价值和价值成正比。因此,可用使用价值和价值的量来表示劳动强度。为与后面相区别,这里的劳动强度叫做劳动的“时间强度”。劳动强度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科学概念,却没有赋予它明确的量化形式和计量单位。但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清晰地包含着劳动强度与使用价值和价值成正比的意思,而这是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这样,劳动强度概念就明朗化了。在以劳动时间表现劳动量时,是假定劳动强度相同,或折合为相同的,否则,就会得出越懒惰创造价值越多的荒谬结论。综合起来,在一国内,在国际上,都只承认同量使用价值中包含着同量价值。
2、生产条件在总体上存在差异。
现在的情况是“不正常”了,一些国家的生产条件在总体上普遍地好于或差于其它国家。好于,表现为土地肥沃,技术先进等。反之则相反。在同等时间强度下,其他国家的 用了100小时,而甲国用了80小时,乙国是120小时。也就是同量使用价值中包含着不同的国别价值。但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比较中,这种由生产条件的总体差异所决定的同量使用价值中包含的劳动量的差异是不被认可的。在国际上只承认同量使用价值中包含着同量价值。劳动强度概念在这里改变了参照系,由单位时间变成了单位产品。国际这个“场”,以使用价值为标准,把各国时间强度相同的劳动量,扭曲为不同。这里称之为劳动的产品强度。因此,同样一篮子产品,其国际价值仍然是相同的。
这样,在国内,我们遵守的是同等时间强度下同量劳动创造同量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原则;在国际市场上,我们则遵守同等产品强度下同量劳动创造同量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原则。因此,本文标题也可叫做“两值统一”的国际价值尺度,“两值”即使用价值和价值。
我们通常所说的各国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其意义是抽象掉了劳动者总量的差异,即以假定各国每个劳动者的时间强度相同为前提,而每个劳动者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量不同。按同等产品强度下同量劳动创造同量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原则,就表明各国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强度是不同的。即各国劳动生产率的差异是各国劳动产品强度差异的表现。马克思说过:“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表现为更多的货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 这些话也正是从生产条件的总体差异的角度讲的①。其中的“强度”,虽与在各国内一样,与使用价值和价值量成正比,但其条件变了。这类似于宇航员在地球与太空的活动方式发生的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总体价值尺度不仅抽象掉了各国前述数列中劳动时间的表现形式,也抽象掉了它们在量上的差异。同时,也一起抽象掉了表现各国价格的货币形式及其币值差异。
3、生产条件的相对差异。
各国的生产条件不仅在总体上也在各种产品上存在着差异。这就需要用符合实际的方法从量化角度来表现其相对价值的差异。各国生产条件在总体上的差异,表现为总体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各国生产条件在各种商品上存在的差异,既表现为单项产品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同时也表现为总体内部价值结构或价格结构的差异。
李嘉图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互利的国际贸易,与斯密相比有巨大进展,但也走了弯路。他假设的情况是:两个国家每单位呢绒和酒所耗费的劳动量分别为:葡萄牙90和80,英国100和120。他的方法是:分别以对方劳动量为100,则各自指数分别为葡90、67,英111、150,一国两指数中,小者即比较成本为低。李嘉图所用的方法属于比较相对数的方法,他抽象掉了两国劳动量绝对值的差异,却没有找到统一的价值尺度。
实际上,指数不同,皆因两国成本结构有异。,就上例而言,将两国两商品之劳动量均视为100,则两国呢绒和酒所耗费劳动量的相对表现分别为葡53、47和英45、55(小数四舍五入)。此100即为总体国际价值尺度单位,而两国各商品之相对价值及其优势、劣势与交易格局在同一总体尺度下可直接比较,一目了然。由此,可将李氏2×2模式推广至n×m模式,即n个国家、m种商品。据此制成一张n×m的一览表,则各国各产品的相对价值结构与交易格局,也可一目了然。
上面这样的总体相对价值形式,抽象掉了劳动量绝对值,又能反映出各国之间由生产条件的相对差异所决定的相对价值差异。这对应于国际市场上这样一个客观事实:不承认总体上一篮子商品包含的国别劳动量的差异,只承认总体统一尺度下各商品的相对价值差异。当各国各商品用各自的本币表示其价格时,这样的总体相对价值形式,把各国共有的m种单位商品中所含的劳动量绝对值与外表币值之差异同时都抽象掉了。就其意义来说,总体劳动量绝对值的差异,体现了各国总体生产条件和劳动者素质的综合差异。而币值差异则是没有实质意义的,只是沿袭了各国不同的历史习惯而已。
在生产条件存在相对差异的情况下,只有总体相对价值形式能够符合同等产品强度下同量劳动创造同量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原则,又能客观地反映各国生产条件存在的相对差异。两国间以至国际间只能使用一把标准相同的尺子。在量化形式上,这与自然科学是一样的。在1 水=1吨的等式中,不仅规定了量(容积与重量)的计量单位,也有品质的规定:物质内容是水。在1篮子产品=1国际元的等式中,其物质内容是m种单位产品。至于计量单位,可以参考其它学科特别是自然科学里常用的方式,从方便计算和科学表述的角度出发,人为地规定计量单位。人类社会在各国和国际上各种度量方法与计量单位的变革和统一过程中,为提高劳动效率而追求方便和科学,其成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前面的例子中,将两国两商品之劳动量均视为100,而不是表现为1,正是为了方便又保持同一尺度而设的。
因此,总体相对价值形式不仅是国际贸易和其他国际经济活动中的科学的国际价值尺度,也是国际经济比较中科学的国际价值尺度。
理解统一的国际价值尺度,一是需要从“正常情况”进入“非正常情况”,而“非正常情况”又分为两种情况。三种情况下总体相对价值尺度都好用,而一种商品作为一般等价物在最后一种情况下失效。例如,某产品的总体相对价值在某国较低,当以这一种产品作为一般等价物时,就会使该国数列的和表现为一个较大的值,在另一国可能相反,从而破坏“两值统一”。二是需要从劳动的时间强度升华到劳动的产品强度。两种劳动强度在两种情况下都与使用价值和价值成正比,若以同强度的同量劳动创造同量使用价值和价值作为定理,劳动的产品强度在两种情况下都适用,在“正常情况”下,两种劳动强度是统一的,或同一的。而劳动的时间强度只在 “正常情况”下适用,换了地方就是错误的了。三是认识数学方法的工具性及其适用性。总体相对价值的创立,不是发明了新的数学方法,更不是运用了所谓的西方经济学的方法,只是依据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借助马克思的思维方法,在对客观事实深入认识的基础上,把在各个层次上、各种情况下都适用的、早已存在的哪个方法—结构相对数拿过来,与客观事实有机的结合起来而已。
三、国际价值比较方法(IVC)
对前述(1)式的相对价值求平均数,有
= (2)
与国际贸易中的国际交换价值相区别,这里的平均数称作国际计算价值。各国可比的经济总量为
= (3)
按j国本币计算的结果与其相比,关系是
= × (4)
即总体指数表现为相对价格差异指数和币值指数的乘积。就其意义来说,总体指数可叫做混合价格指数;相对价格差异指数是在统一尺度基础上,通过产品结构反映生产条件综合差异程度的指数,就叫做相对价格指数;币值指数是同一国际价值单位的不同货币表现,在同名货币的情况下,例如在某国内各地区,它可叫做总体尺度价格指数,简称尺度价格指数。
(3)式数值表明的直接意义是某国生产或使用了多少“篮子”产品,也可以用任意一国的货币来表示。例如“一篮子”产品用人民币表示的价格总额=a,用美元表示=b, ……,则各国 ×a,就都变成用人民币表示的了,其它类推。特别地,若c=d,则两国事实上总体价值尺度相同,只是货币名称不同而已。若各国都是这样,则虽然它们的货币名称不同,也可将其价格数列的相应值直接比较,或进行平均计算。可见,国际经济比较中真正要紧的东西不是货币名称,而是尺度统一。
综合上述,对国际价值尺度的认识可以概括为:客观基础—生产条件差异,价值标准—总体量值统一。
对于联合国在国际经济比较中所用方法——ICP的缺陷与错误,以及具体应用IVC方法的问题,将另文论述。
四、国际价值理论与尺度研究中的闪光点
对于李嘉图、马克思及其之后的许多论述,笔者在《国际价值论》②中已加以引用或批判吸收,这里不再重复。在拙著出版后的继续研究中,又搜集到一些重要的具有创新思维的论述。其要者如:
在统一价值尺度方面,宋承先先生指出:“劳动耗费,必须是已经按照世界平均劳动强度作为计量单位经过折算后的数字。”“ 按照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规定,较高劳动强度应算作较长劳动时间。所以,当我们对葡、英两国生产酒的劳动耗费的数量进行比较时,必须采用共同计量单位,否则这种比较就是毫无意义的。”③
郭寿玉先生指出“确定国际价值量所遇到的真正困难,在于国际社会内,各个国家的抽象劳动都是各国范围之内的社会平均劳动。 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平均劳动强度和平均熟练程度。因而各国每单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包含的抽象劳动量也不一样,各国每单位国别价值也必然是由不相等的抽象劳动量决定。既然不同国家每单位国别价值的“实体”——抽象劳动,是不同国家的、具有不同熟练程度和平均强度的社会平均劳动,从而数量上也不相等,故各国的国别价值也就不能作为同一数量单位,在不经过折算的条件下直接发生量的关系。”
“把具有不同平均劳动强度和不同平均劳动熟练程度的各国社会平均劳动折算成具有相同劳动强度和劳动熟练程度的国际社会平均劳动。这样,一国范围内的抽象劳动就成为国际社会范围内的抽象劳动。再用它来计量各国生产同种商品时,在不同生产条件下各自实际耗费的(并非各国平均耗费的)世界社会劳动时间。我把它叫做“国别世界社会劳动时间”。④
匈牙利学者拉吉斯·兹尔科先生,用两国各种单位产品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差异指数,以一国的劳动时间作为统一价值尺度,对另一国单位产品耗费的劳动量加以折算。这在国际价值量化方法的探索和对互利贸易的量化表述上,都在李嘉图的基础上迈出了一大步。⑤
余永定先生将李嘉图例子中葡萄牙生产一单位葡萄酒的劳动量由80改为108,得到的结果是:分别以对方劳动量为100,各自指数相等。他正确地指出,贸易双方得益的原因:“在于不同国家之间不同产品的劳动生产率的相对差异,而不在于不同国家之间劳动生产率的绝对差异。在表1中,尽管不同国家劳动生产率的绝对差异很大,它们的相对差异却为零。”⑥[笔者注:表1指在李嘉图例表基础上将80改为108后形成的新表]
关于两种劳动强度,撇开细节不论,高翔先生与笔者几乎同时得出了类似的认识:“为了分析的需要,这里我们将马克思所说的‘劳动生产力’分为‘劳动生产力I’和‘劳动生产力II’。劳动生产力I是由‘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乃至劳动强度、劳动复杂度决定的;劳动生产力II则由‘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生产条件’决定。或者可以说,劳动生产力I决定于劳动者的劳动质量,劳动生产力II决定于劳动者所依赖的劳动条件。”⑦
王新奎、张幼文两位先生,运用抽象量化方法,对国际经济理论与实际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⑧
由于条件所限,笔者对于未能见到拙著成书前几位学者的论述深感遗憾。但与以上诸位的基本认识略同,又感欣慰。
国际价值理论作为马克思科学体系一颗璀璨的明珠,吸引几代学者进行艰苦研究,在于她本身的魅力和它客观的、重大的理论与实际意义;众多研究者通过“接力式”的探索,殊途同归,乃属必然。
①《资本论》第1卷第614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出版,1994年1月第一版。1991年,笔者曾在国家两部门于上海嘉定联合举行的“国际统计和世界经济统计研讨会”上,发表《论国际价值》一文。
③宋承先:《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初探(中)——兼论李嘉图比较成本说与劳动价值论的关系》,《世界经济文汇》1984年第2期,第31、32页。
④《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08月第1版,第144—146页。
⑤、[匈]拉吉斯·兹尔科:《国际价值与国际价格》,谭国政译,王林生校(1984.10完成),对外贸易教育出版社1986年5月第一版。
⑥余永定 : 《对陈琦伟同志的“比较利益与国际价值论”的几点看法》,《世界经济 》1986年 第11期,第31页。
⑦:高翔 :《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吗》,《 社科信息 》,总页数:65 1994年 , 第3期。
⑧王新奎:《国际贸易与投资利益分配》,1989年;张幼文:《价值增值论》1994年。见于:超星数字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