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产权和不完全合同——再读hart的《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
花了一天的时间把hart的《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又看了一遍,感谢对面那对打打闹闹的情侣,不然,我是不会提前离开图书馆,坐到电脑前写这篇读书报告的。
其实,说把全书看了一遍不确切,hart的这本书,我只看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关于公司财务结构的,我是根本没翻——还好,这不影响关于交易成本、产权和不完全合同的理解。
一、“交易成本”和“不完全合同”孰先孰后?——与一个网友的探讨
第一次看完hart的不完全合同的时候,刚巧遇见一个学财务的网友,探讨一个关于所有权、权力分配和审计的问题。聊到交易成本和不完全合同的时候,记得她是很肯定的说“由于不完全合同,产生了交易成本”,觉得这句话很有问题,但辩论的时候,她自称其研究涉及到“完全契约理论”的,对上述很肯定,因此也就没再争辩。
今天再次重申下观点“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产生了不完全合同”。由于人们信息的获取是需要成本的,而信息不对称也大量存在于生活中,人们不可能对未来的事情做一个详细的规划;即便是做了详细的规划,在执行的过程中,计划可能也会遇见新的情况。换句话说,人们目前签订的合约,都是一个不完全合同。——逻辑很清楚——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人们不可能获取关于未来的所有信息,故人们签订的合同都是一个不完全合同。
其实,关于交易成本,williamson有个很经典的比喻,他把交易成本看作是“经济中的摩擦力”。套用williamson的比喻,可以把“不完全合同”看作“小车不会永远匀速运行下去”或者“小车会停下来”,合在一起就是“由于摩擦力的存在,小车不会永远匀速运行下去”,即“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合同都是不完全的”。二者之间是一个很明显的原因和结果的关系。
澄清这个问题,并不是在苛求谁对谁错,更没有贬低之意;提这个,只是在强调一个做学问的态度:实事求是。希望她能够看见。
二、交易成本的含义——在分向吗?
仔细想了下,为什么会出现上述争执,是不是和每个人对交易成本含义的理解不同呢?所以,有必要再从源头上理解下交易成本的含义。
交易成本概念的形成,归功于coase那两篇众所周知的文章,coase原文中交易成本的含义,主要是信息获取的成本——辨别对方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交换能否达成的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将交易成本发扬光大的是williamson。Williamson将交易成本分为事前事后两个部分,事前的交易成本指的是搜寻信息、讨价还价以及签约的成本,事后的交易成本指的是契约的执行及监督,以及对不确定行为的预期等。
上面这些应该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交易成本的含义,这里暂且称之为主流的观点。
Hart对交易成本的理解,明显的开始偏离主流的含义。Hart之所以使用交易成本,其目的是为了引出不完全合同和权力的分配,也就是说,交易成本之于hart,只是他为了证明自身观点的一个工具,或者说是他理论的一个基础,而非最终的观点。而这,也怕是产生前面我们之间分歧的一个原因吧!
三、企业的边界在哪?——coase和hart两人观点的不同
其实,澄清了交易成本的含义,coase和hart观点的不同就很明显了。
Coase的观点,基于实习时见到的困惑:为什么有些交易是企业内部完成的,而不是在市场完成的呢?为什么会存在企业呢?coase在研究之后,认为企业和市场一样,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但两者在资源的配置上,并不像是新古典认为的那样,是无成本运行的,市场配置资源也是需要成本的;另外,企业在内部配置资源也是需要费用的,如行政命令执行的费用等。资源配置究竟应该由企业还是市场来完成,关键就看两个费用的大小。
Hart虽然继承了coase的交易成本的观点,但更多的是将其作为自己研究的基础,或者说是起点,而重在探讨生活中或者是交易中大量存在的合同,以及权力的配置。
Hart注意到,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人们不可能预测到未来所有的情况,制订一个足够详细的计划,跟不可能将其执行下去,也就是,人们制订的计划都是不完全的。而企业产生在人们无法拟订完全合同,从而权力变得十分重要的地方。也就是说,hart的落脚点更多的是在不完全合同以及对不确定行为规避的权力分配上。
在hart眼中,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企业的边界在交易各方间进行最优权力配置的选择点上。
虽然都是基于交易成本,但很明显,hart在交易成本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自己的东西,而这也是厂商理论在90年代的最新发展。
四、权力分配——hart的观点能普遍推广吗?
Hart重视权力的分配,认为只要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就会存在着最优投资不足的情形。有人据此推出了应该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合一,或者说是将剩余支配权和剩余索取权合为一体。这个观点有很大问题,对私有产权,这个没太多的歧义。但是,当所有权是多个主体,而经营权主体只有一个,或是一个很小的团体时,进行上述的两权合一就意味着部分产权所有人权力的丧失,套用中国的情形,就是一个私有化的过程。
这是一个可怕而又错误的逻辑。倒退一下,hart之所以认为权力配置是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不完全合同的存在。换句话说,当合同是完全的时候,权力如何分配对效率是没有影响的。也就是说,在一定的情况下,企业的运行是和产权的界定无关的,对权力进行配置不是一个必须的过程。虽然现实中,合同不完全是普遍的,但是,若能制订一个相对完全的或是不断接近完全的合同,只要付出的成本小于预期的收益,资源的配置就是有效率的,而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论调也就不攻自破了。所以,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不完全合同的世界中,如何解决好激励的问题。
五、进一步的思考
这次的阅读,依然是二手书——翻译的!虽然翻译追求“信达雅”,但是,很明显,这只是一个相对渐进的目标,没人能打包票自己的翻译多么出众,多么完美。而翻译过程中信息的失真直接影响着后来人的阅读效果。读原著,是经管类学习的一个必须阶段。哎,继续奋斗。
PS:关于翻译的问题,嘿嘿,韦森的managerial dilemmas中译者的话说大了。给韦老师先提个醒,这周会试着对gary miller的managerial dilemmas做个读书报告的,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