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5360 25
2005-11-25

李昆华:请检查一下我对马论的理解。

我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有二:

一是为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于是杜撰了抽象劳动。依抽象劳动必然得出资本家剥削工人。耗费劳动只是对抽象劳动的进一步说明而已。

二是在建立劳动价值论时是从“财富的量”上引伸出价值的。见《资本论》1——10页。

显然马的这两个出发点没法自洽。马为什么要丢弃“财富的量”而突然搬出抽象劳动呢?因为他在此时仍信奉“谁创造归谁所得”,而财富是人与资本共同创造的,这样一来,从“价值是财富的量”没法得出剥削论。其剩余价值论是为了说明剥削论的。

显然依抽象劳动便有反比,但是在反比下是不可能有转形的,因为价值已经反比降低了,拿什么多的价值来转形?如你所说,价格波动中心已经是生产价格而不是价值,但是这里问题是生产价格怎么得来。这里仍得坚持“价值是财富的量”,再丢弃“谁创造归谁所得”,建立分配理论,通过分配理论说明生产价格,通过分配理论说明剩余价值和剥削。------马的转形就价值分配。

我建立分配理论时并不知道马在《全集46传223页》提出平均分配思想,其大意是说财富是全社会共同创造的,所以要在全社会平均分配。显然依平均分配而非“谁创造归谁所得”,从“价值是财富的量”同样能得到剩余价值(剥削)论。这能解释实际,如某人10年前搬一块石头有100工资+100剩余价值,10年后他还是搬一块石头有工资300,这用马论是不能解释的,但是用平均分配很好解释。在平均分配下,是因为10年后社会总财富多了,要分此人300。10年后资本家仍剥削了剩余价值(利润)。

从“价值是财富的量”便有正比,正比下的转形(即平均分配)两个总量必然相等。通过数学也可反推,两个总量相等时将有唯一解——正比。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27 21:37:57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5-11-26 14:11:00

高!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2 07:11:00
近似于胡说八道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2 11:37:00
我以为:价值的创造和产品的分配没有直接关系,不能说谁创造就分配给谁,分配的直接根源应该是所有权,产品的所有权归谁就应该分配给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4 15:54:00
分配要看国家性质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5-12-7 21:25:00
人力资本投入者和物力资本投入者的直接相关活劳动共同创造了相关价值━━━财富,在支付了人力资本投入者和物力资本投入者的相关消耗和补偿(包括人的、设备的、社会的、自然的、环境的)后的价值━━━财富才是真正的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应该归投入相关活劳动的劳动者共同所有,这个剩余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和前提,这个剩余价值应该由投入相关活劳动的主体人根据对客观价值构成的客观认识平等协商公平分配。这才是社会进步的本质意义!这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内涵!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